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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网事:六问南京“6·20”宝马犯罪案鉴定过程  新华网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9-9 09:28
标题: 中国网事:六问南京“6·20”宝马犯罪案鉴定过程  新华网 【
中国网事:六问南京“6·20”宝马犯罪案鉴定过程


新华网 2015090723:30:08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9月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朱国亮 林凯)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鉴定“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各方关注,网络上也有不少质疑。记者7日采访相关鉴定机构和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南京交管局”),详细了解了整个鉴定的过程。


  【疑问一】:为何6月20日发生的事情,8月31日才作出鉴定结果?
  南京交管局:我们于7月初与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结果,这个时间长度符合法定时效。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委托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目前,虽然鉴定机构做出了“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一鉴定意见,但嫌疑人仍处于羁押状态,后续司法程序还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疑问二】:为什么会想到要去做精神疾病鉴定?


  南京交管局:之所以要做精神鉴定,一是犯罪嫌疑人妻子委托辩护律师提出了申请,二是检察院也来函要求作相关鉴定,三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后也有一系列异常表现。例如:犯罪嫌疑人经商的五洲装饰城商户向警方反映,案发当天与他打招呼,他都不理会,行为较为反常;事发当天上午10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还报警称有人要陷害他,手机被人监听了;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留置审查时表现狂躁,做出用头撞墙等自残行为,且思维、语言时而清醒时而混乱,持续时间较长;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医院治疗时,还曾辱骂护士、护工,在床上小便。


  以195.2公里/小时的速度在市区行驶,这种行为匪夷所思,任何正常人,即使是喜欢飙车的人,也不会以这么快的速度在市区行驶。所以刚开始我们怀疑是毒驾或酒驾,但这两个因素都排除后,我们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这些异常表现、家属委托辩护律师提出的申请和检察院要求,决定委托权威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


  【疑问三】:南京脑科医院是否具有鉴定资格?如何鉴定的?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我们是国家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对精神障碍类疾病进行鉴定。我们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委托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鉴定。这一鉴定结果不是哪一个人得出来的,而是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来鉴定的。鉴定有5位医生参与,所有的鉴定人员都分别单独阅读了公安机关送检的所有案卷,对被鉴定人进行了精神检查,根据需要向公安机关调阅了有关视频资料,并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了目击者。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三大临床特征: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急性,是指起病过程很急,一般在两周内起病;短暂性,是指病程持续时间不长,整个过程一般在一个月以内;精神病性症状以幻觉、妄想为主要临床特征。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有片断妄想。我们了解到,事发前犯罪嫌疑人存在这种妄想的情况。比如报警说,有人要陷害他并监听了他的电话等等。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我们最终给出了这一鉴定意见。


  【疑问四】:犯罪嫌疑人到底何种身份?之前有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南京交管局: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为江苏靖江人,暂住南京江宁区,其父母为靖江老家务农农民。其父1992年在南京打工,后在南京一装饰城经营水电材料销售生意,因身体原因于2006年将店铺交给儿子王季进经营。其母亲无工作。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的驾照在有效期内,之前也没有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疑问五】: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之前是否有精神病史,是如何拿到驾照的?如果拿驾照后患病,为何还能上路?
  南京交管局: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于1998年12月报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当时医院对于申请人王季进出具的有关检查结果表明,无妨碍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根据此结果,对其申请予以许可。其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审验驾照时没有向警方说明过有精神方面的障碍。
  【疑问六】:鉴定结果对量刑有何影响?
  
朗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沈玉宇:这一鉴定意见可能影响到量刑。“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意味着,这一鉴定意见如果得到最终确认,法院在判决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这一鉴定意见,法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是必须。另外,事故受害方也可以质疑鉴定的科学性,或者提出重新鉴定。
[责任编辑: 王佳宁 ]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9-9 09:30
南京宝马肇事案受害方不满鉴定结果 要求重鉴


2015090806:27:25 来源: 京华时报

  6月20日,江苏南京,宝马轿车撞击马自达2轿车后,马自达轿车撕裂,一男一女飞出后死亡。图/东方IC
  6日晚,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通报了“6·20”宝马肇事案最新进展。鉴定结果一经公布,网友纷纷质疑,什么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为什么要强调“作案时”?这个鉴定结果是怎么得出来的?有媒体采访了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详解司法鉴定过程。
  昨天,该案两名受害者的家人分别表示,对此鉴定结果不接受,将要求进行更公开、公正的司法鉴定。
  >>回应1
  为什么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表现为精神病性,但找不到发病原因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三大临床特征: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急性,是指起病过程很急,一般在两周内起病;短暂性,是指病程持续时间不长,整个过程一般在一个月以内;精神病性,是指以幻觉、妄想进行逻辑推理,比较多见的如被害妄想等。”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告诉记者。
  据这位鉴定人员介绍,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具有同样的临床特征,且能够找到具体发病原因的,就会按照具体发病原因去诊断定性,比如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等。
  “比如,因患脑炎而引发精神异常;很多人吸毒或醉酒后会产生幻觉或妄想。这些精神障碍,都是能够找到具体发病原因的。而临床特征为起病快、病程持续时间短并表现为精神病性且又找不到发病原因的精神障碍,就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该鉴定人员介绍说。
  该鉴定人员表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在临床上时有所见,并不算是一种罕见的疾病。这类疾病患者发病时会对环境发生攻击,这里的环境包括物和人,比如妄想杀人等等,社会危害性比较大。
  据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该所是2015年7月3日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委托对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的。“在鉴定程序和实体内容鉴定上,我们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所有鉴定人员都分别单独阅读了公安机关送检的所有案卷,对被鉴定人进行了精神检查,根据需要向公安机关调阅了有关视频资料,并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了目击者。”该鉴定人员介绍说。
  >>回应2
  肇事前后王季进有哪些异常表现?
  精神异常敏感多疑,感觉有人陷害他
  那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肇事前后究竟有哪些异常表现?
  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在审查中交代“在10点多的时候,我开车去光华路上的一家加油站加油,在加油站的时候我打了110备案,我感觉有人陷害我”、“最近我感觉我手机里的东西人家都搞得清楚,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不希望让别人知道我固定走哪条路,我感觉最近有人跟踪我”。
  王季进的父亲及祖母反映,“王季进平时身体较好,但有时受到刺激,心情不好时会发狂,骂人,说要杀人,手舞来舞去打人,但没有打过人”、“十几岁时开始有这种现象”、“在村医务室看过,也没有检查出病因”。
  “我们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发现,他神志清楚,交流欠佳,半闭双眼,爱搭不理,数问不答,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期间点头表示想见家人。”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说。
  据该鉴定人员介绍,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常见于酒驾、毒驾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嫌疑人王季进平时不吸烟、不饮酒,目前也无其吸食毒品的任何证据,故暂不予考虑酒驾、毒驾,所以排除了可能性较高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这一诊断。
  >>回应3
  如何评定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自述开车像做梦,案后称妻妹被杀
  在法律能力评定方面,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本案的开车目的虽有诸如“就是想转转”、“坐在车里等不如开着转转”的交代,但也有开车前突然感觉周围如梦境、当即感觉“不走就走不掉了”以及案后莫名地称妻妹被杀等精神病性症状的交代,故认定本次驾车有受疾病的影响成分。
  此外,王季进智力正常,驾龄多年。任何一位驾驶员都知道,车速过快可引发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王季进在市内道路上驾车超速至195.2km/h,存在主观上疏忽大意、过分自信。如他自述“我一个人开车就喜欢开得快,见缝就钻”、“油门在我脚底下,我踩得重就开得快”,这些言语既有王季进在对答时的情绪性反映,也反映出他平时对开快车后果的认识不足和不够重视。他在审查中表示对不起受害者,愿意承担责任,“就因为我车速太快了才造成的交通事故”。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鉴定人员强调说,面对这起案件如此高的关注度,在慎重检查、鉴定每一个细节后,才作出了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
  据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9-9 09:35
南京宝马撞车案 鉴定机构:疑犯案发前精神异常



新华网 2015090805:00:38 来源: 新京报




南京宝马肇事案受害方不满鉴定结果 要求重鉴.jpg
6月20日,南京车祸现场的宝马车,已经面目全非。图/IC



  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报“6·20南京重大车祸”最新进展,称肇事嫌疑人王季进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定其在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昨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慎重检查、鉴定每一个细节后,才作出了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嫌疑人王季进案发前出现精神异常敏感多疑。


  今年6月20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界处,一辆宝马轿车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马自达轿车,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肇事驾驶人王季进事发后离开现场,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于7月4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


  南京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警方根据法律程序已将司法鉴定意见告知事故当事方,如事故当事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事故中受害女性死者的丈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鉴定结果,并不认可,将考虑是否申请再鉴定。
  据报道,目前两名受害者家属已经就此次事故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受害者家属已收到肇事方家属分别支付的5万元丧葬费。


  本报采写(除署名外)
  新京报记者 程媛媛
  实习生 宋奇波


  焦点1 如何鉴定精神障碍?
  交流欠佳,半闭双眼,数问不答;暂排除酒驾、毒驾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心理科主任医师王健称,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一种精神病性障碍类疾病,特点是起病急,病程短。患者出现精神症状时可能会发生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的危险行为。


  又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 王季进在肇事前后究竟有哪些异常表现?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在审查中交代“在10点多的时候,我开车去光华路上的一家加油站加油,在加油站的时候我打了110备案,我感觉有人陷害我”、“我感觉最近有人跟踪我”。


  王季进亲属反映,“王季进有时受到刺激,心情不好时会发狂,骂人,说要杀人”。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依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JD0104001-2011),我们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发现,他神志清楚,交流欠佳,半闭双眼,爱搭不理,数问不答,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期间点头表示想见家人。”


  据该鉴定人员介绍,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常见于酒驾、毒驾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嫌疑人王季进平时不吸烟、不饮酒,目前也无其吸食毒品的任何证据,故暂不予考虑酒驾、毒驾,所以排除了可能性较高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这一诊断。


  焦点2 为何评定限制刑责能力?
  认定本次驾车有受疾病影响成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依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2-2011),评定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在法律能力评定方面,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本案的开车目的虽有诸如“就是想转转”、“坐在车里等不如开着转转”的交代,但也有开车前突然感觉周围如梦境、当即感觉“不走就走不掉了”以及案后莫名地称妻妹被杀等精神病性症状的交代,故认定本次驾车有受疾病的影响成份。


  此外,王季进智能正常,驾龄多年。任何一位驾驶员均得知,车速过快可引发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王季进在市内道路上驾车超速至195.2km/h,存在主观上疏忽大意、过分自信。他在审查中表示对不起受害者,愿意承担责任,“就因为我车速太快了才造成的交通事故”。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已被批准逮捕,如何适用该条款,将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鉴定人员说。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称,我国刑法对于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没有免除处罚。交通肇事罪有三档法定刑,最高刑为15年。据《法制日报》


  焦点3 疑犯是否作案时发病?
  专家称据表现很可能处于精神障碍状态


  王健指出,鉴定小组会鉴定被检查者在事发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而“南京交警”的通报中指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并未明确指出王季进在作案时是否“发病”。


  又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 刑诉法专家、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认为,“作案”是刑事司法中常用的专业性术语,这里用“作案”可能会产生歧义,因为“作案”通常带有主观故意的性质,容易让人认为嫌疑人是故意而为之,而王季进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的,交通肇事罪又属于过失犯罪。


  “我认为,这里的‘作案时’,严格来讲应该是指王季进从闯红灯开始,直到造成严重后果离开这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王季进应该是处于精神疾病发作状态,而并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在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一刻才出现了精神疾病。”李建明说,王季进开始不顾交通规则闯红灯,当时还没有撞车撞人,很可能这个时候就已经处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状态了,只是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时仅仅是违章驾驶;造成严重后果以后,这时就涉嫌犯罪了。


  焦点4 有精神病为何能拿驾照?
  业内人士称管理有漏洞;视情形可追责负责人


  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精神病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目前警方未对宝马车主取得驾照的时间和患病时间进行披露,有可能其是在患病前已经取得驾驶执照。“但如果宝马车主是在患病后才取得驾驶执照的,其发放驾驶证的机关负责人,将涉嫌玩忽职守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东城区某驾校人员表示在申请驾照时并未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只包括常规身高、视力、辨色力等内容,“学车前,驾校老师就会提醒学员有病史的记得申报,但这完全靠自愿。”


  据北京市一交管人员介绍,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患精神病、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的情况比较常见,“往往在事故发生后询问才得知发病,病人上路的管理是个漏洞。”


[责任编辑: 王佳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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