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青:只要选择招标方式,就要遵循《招标投标法》,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都不能叫“招标”。既然不能按《招标投标法》的程序,干脆也别打招标这个旗号,例如什么不够20天开标以及又谈价格等。
个人理解
(2015-10-19 19:16)
明月弯刀:个人认为项目属于可招可不招的话,业主自由选择,但是如果要招标就要按照招标的规则行事!相当于婚姻,你可以站在围城外面看笑话!一旦进入围城就要按照规则来。要不就会出乱子。 (2015-10-19 21:21)
wjjst:用了招标的名称即可判定为招标行为,否则最好用诸如“遴选”、“比选”等名称。
(2015-10-20 09:27)
gzztitc:参考案例 :实践工作小结:咨询式招标的一次尝试。
压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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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2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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