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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统一行政监管【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5-11-2 15:15
标题: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统一行政监管【转贴】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统一行政监管

时间:2015年11月2日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结束该领域行政监管“九龙治水”的现状,减少多头执法,提高执法效率。据了解,蚌埠是该项工作全省唯一试点城市。


  今年,我市在机构改革中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综合监管后,如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在市辖区范围内履行好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已成为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一项紧迫任务。”市法制办法规科科长于伟峰介绍说,省政府批复将蚌埠作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唯一试点城市,是一次新的尝试,且在全国都有示范意义。


  有关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作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行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土地交易、政府采购、电力设施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于伟峰说,开展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行政处罚权集中后,多头执法的现象将进一步减少,执法成本降低,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秩序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政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稳妥慎重,逐步实施。


http://www.ggcg.tv/yejie/201511/2015112113032.html



注: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高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11-2 16:46
还是安徽省牛,省政府一纸批文就将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法定监督权(政府采购)赋予另一个部门,还规定“相关部门不得再作出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权无效的荒唐决定”。


直接违背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以及国务院国办发〔2015〕63号文件关于“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公管局行驶集中监督权的法律依据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这条规定是有前提的,仅限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范围的监督职责分工,不涉及政府采购范畴,其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行政法规,不能因此而违背上位法政府采购法对于财政部门的法定监督权的规定,因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84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要求依法治国的当下,牛。
作者: lanjoy    时间: 2015-11-2 16:50
红头文件违法屡见不鲜,为何?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11-2 18:27
没听说国办发{2000}34号文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 国办发[ 2 0 0 0 ] 3 4 号)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报国务院批准;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可联合或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 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 发包初步方案) 。项目审批后,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所确定的招标方式和范围等情况。


    三、对于招投标过程( 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 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工业( 含内贸) 、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按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重依照上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



作者: sw60606    时间: 2015-11-3 08:24
无知者无畏。省长该下台了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1-3 08:37
好像《行政处罚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权予以调整的。这是个好问题。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11-3 08:50
标题: 回 海先生 的帖子
海先生:好像《行政处罚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权予以调整的。这是个好问题。 (2015-11-03 08:37)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省级政府必须有国务院的授权才可以,我个人认为很难在当前国务院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明确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执法的前提下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授权。

作者: lanjoy    时间: 2015-11-3 08:51
不知法而已。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11-3 10:22
在强调 :”依法治国“的情况下,是不是 可以由省政府的一个文件,就能够否定 国务院和各部委的决定,进行“试点” ???
作者: 匆匆一瞥    时间: 2015-11-3 10:25
别动不动“法法法”的,法是我们能说清楚的么?省政府法制办不比我们专业?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15-11-3 10:34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省一级政府的法制部门专业水平绝对比论坛里面非法学出身的同志们高。省一级的文件,在新背景之下,一般是不可能留下漏洞的~
我个人估计,应该是经国务院授权了。
再者,这里也说得很明确,蚌埠是集中了执法权。相当于其他部门变成了制定政策规则管理部门,管理局变成了执行政策规则的执法部门。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11-3 10:40
标题: 回 wangkoko 的帖子
wangkoko: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省一级政府的法制部门专业水平绝对比论坛里面非法学出身的同志们高。省一级的文件,在新背 .. (2015-11-03 10:34) 
如果有国务院的授权,那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体现。希望信息能够更充分、更透明。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1-3 11:19
游戏规则制定权的上收,作为市县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尝试,也许是个不错的想法。不过国务院部委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法律规定好像不能就不能成为他的上级主管部门了,行政复议只剩市政府了?期待蚌埠市的《实施办法》。[s:72]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5-11-4 17:21
蚌公共资源局2015〕118号


各县公共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市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赵明伟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人事、财务工作。
张  浩同志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组织方式和交易方式审核、协调综合业务工作;公共资源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指导招标采购人、市交易中心的交易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拟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管理。分管局业务科。协助局长管理人事工作。
刘德武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质疑(异议)处理的监督和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开标评标现场监管;开标结果有效性确认的监督;中标通知书核发的监督;投标保证金监管;中标约谈和合同商签争议处理。分管局监督科和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
余化祥同志负责交易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补遗、招标控制价等)审查、公示、备案;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变更交易方式的审核;交易合同订立及变更的审查、公示、备案;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标(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分管局备案科。
余炳文同志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约情况进行约谈、跟踪监督检查和协调联动执法;党群、宣传、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协助局长管理财务工作。
                                          2015年10月8日


感慨:看到标红的字段,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典型的管办不分?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11-4 17:47
标题: 回 zc_ztb 的帖子
zc_ztb:蚌公共资源局〔2015〕118号


各县公共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市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15-11-04 17:21) 
管办不分 其次也不仅仅是集中行政执法权有没有国务院授权的问题了 而是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基本都被公管局集中了 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63号文件抵不过地方一直红头文件
作者: lanjoy    时间: 2015-11-4 21:31
牛啊。太牛了。胆大妄为的典型。上了焦点访谈还不醒。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1-5 09:08
标题: 回 zc_ztb 的帖子
zc_ztb:蚌公共资源局〔2015〕118号


各县公共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市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15-11-04 17:21) 
能否存在这种可能:
1、该局承担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职能,所以张浩同志“指导”交易文件的拟编是服务行为。
2、交易中心与该局没有隶属关系,属市政府直管。
3、交易中心既负责交易平台的管理,也取代了集中采购机构从事代理活动。
4、作为政府设计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质量内控流程上的一个环节,该局“余化祥同志”负责交易文件、交易合同等的审查、公示和备案工作。“审查”仅提出咨询建议,不是审批。如果项目单位不采纳,则继续按法定程序往下进行。
    如果是,仅存交易中心取代集中采购机构的问题了。
    个人理解,供探讨。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5-11-5 09:29
标题: 回 海先生 的帖子
海先生:

能否存在这种可能:
1、该局承担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职能,所以张浩同志“指导”交易文件的拟编是服务行为。
2、交易中心与该局没有隶属关系,属市政府直管。
3、交易中心既负责交易平台的管理,也取代了集中采购机构从事代理活动。
.......
1、该局承担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职能,所以张浩同志“指导”交易文件的拟编是服务行为。
由监管机构“指导”交易文件的编是服务行为,那就是因为“专业”的代理机构不会编制交易文件了??

2、“审查”仅提出咨询建议,不是审批。如果项目单位不采纳,则继续按法定程序往下进行。

字面理解,审查
≠咨询建议吧(
审查:审核、调查,或者说是对某项事情、情况的核实、核查
)?
若审查通过的交易文件又出现了问题,举例来说,出现了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问题,那谁来承担责任?监管部门如何处理?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1-6 16:37
不算什么新闻啊,天津早已经在搞了,将所有的行政执法权统一成立执法局。同时所有审批权统一到审批局。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5-11-6 17:10
 李总理都去参观了,看样子想作为模板了,推广应用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1-6 21:24
杀无赦,总有一天善恶到头终有报!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1-6 21:25
还不是听省长的,无需神化他,被整理废止的一大批地方性文件哪一个是当时被法制办有效制止的?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1-6 21:26
悲哀的现实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11-9 18:42
生个二胎还得等全国人大修改,难道这个不用?
作者: lanjoy    时间: 2015-11-13 15:03
一条道走到黑是行不通的。自作主张无非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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