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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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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叼烟斗的鱼
时间:
2015-11-9 11:40
标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请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现在改为在线登记
登记中的 评审条件和设施 具体有何要求?
评审场所面积和 监控设施有何要求?[s:58]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11-10 15:48
请具体咨询财政部门。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5-11-10 21:29
http://pub.ccgp.gov.cn/loginx/RegPass/register.htm?t=2
,目前了解的情况还没有相关的强制性要求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11-10 21:40
标题:
回 汪才华 的帖子
汪才华
:
http://pub.ccgp.gov.cn/loginx/RegPass/register.htm?t=2,目前了解的情况还没有相关的强制性要求
(2015-11-10 21:29)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 一、自2014年8月31日起,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再接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已接受申请的要停止相关资格认定工作。
二、为满足代理机构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业务工作需要,方便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管,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网上登记遵循“自愿、免费、一地登记、全国通用”的原则。
六、财政部门不再对网上登记信息和纸质登记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对于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系统将自动将其名称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授予相关业务网络操作权限。对于完成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现场为其开通相关业务网络操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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