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投诉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1-18 15:11
标题: 投诉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
投标人和
其他利害关系人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请教老师,这里所说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如何解释?没有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在什么条件下属于“其他利害关系人”?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1-18 15:32
对招标公告或文件有潜在投标人,那么对开标、评标结果的投诉有哪些属于“其他利害关系人”呢?
作者: 淡酒    时间: 2015-11-18 16:19
政府采购中,代理商取得了生产厂家的授权去投标,生产厂家就是其他利害关系人。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11-18 16:58
标题: 回 淡酒 的帖子
淡酒:政府采购中,代理商取得了生产厂家的授权去投标,生产厂家就是其他利害关系人。 (2015-11-18 16:19)
政府采购中,可以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只能是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详见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第十条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1-18 19:40
这里涉及到的关键词有:异议、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处于招标投标中的不同阶段的还是有些差异;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中的相关解释见附图:

截图01.jpg (409 KB, 下载次数: 68)

截图01.jpg

截图02.jpg (236 KB, 下载次数: 52)

截图02.jpg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1-18 20:01
从规范的内容来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范围应该是基本一致的,并且实施条例是新法、效力也高于部门规章,所有涉及到的相关单位或人员都有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投诉权利
作者: laogangs    时间: 2015-11-19 15:48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委办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发改标〔2014〕1168号

第七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照有关行政法规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限于以下四类:
(一)招标人;
(二)招标项目的使用单位;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与投标人事前签有附条件生效协议,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特定分包人或者供应商。
作者: 淡酒    时间: 2015-11-19 18:45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这里涉及到的关键词有:异议、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如下:

....... (2015-11-18 19:40) 
学习了[s:89]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