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报喜不报忧,文章有点意思,那些没有成立集采机构的地区难道就没有“脊梁”?呵呵,比如厦门、烟台、苏州等地 (2015-11-18 19:13)
哟切客闹:文章里针对的是已经依法设定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违法人为的将剥夺采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将其并入交易中心作为其下属部门或科室存在,交易平台取代集中采购机构得法定代理权,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与政府采购法不符。而苏州、厦门等地原本就没有舍利集中采购机构,当然不违法,因 .. (2015-11-18 20:14)
匆匆一瞥:谁能回答为啥代理机构可以既提供场所又操作项目,为啥有的人说交易中心加挂采购中心牌子叫阳奉阴违?
(2015-11-19 08:35)
匆匆一瞥:
谁能回答为啥代理机构可以既提供场所又操作项目,为啥有的人说交易中心加挂采购中心牌子叫阳奉阴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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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
海先生:没有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地方政府,其集中采购事项应当委托其他地方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本地只要设立行使集中采购职能机构就必须为独立法人。这样理解不知对不对? (2015-11-19 09:05)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七)......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好像与政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精神不一致啊? |
海先生:《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七)......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好像与政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精神不一致啊? (2015-11-19 11:28)
哟切客闹:当地没有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也只能如此,因为集中采购机构本就不是必须设立,而是根据当地集中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可以设立。而且是设区的市可以设置,对于县级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设置采购中心,个人认为政府采购法十八条前提是这个地方有集中采购机构,那么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必须委托 .. (2015-11-19 11:49)
匆匆一瞥:上级或其他集采机构没责任也没义务承担非本级的政府采购项目。 (2015-11-19 15:05)
匆匆一瞥:
谁能回答为啥代理机构可以既提供场所又操作项目,为啥有的人说交易中心加挂采购中心牌子叫阳奉阴违?
谁能回答为啥代理机构可以既提供场所又操作项目 |
为啥有的人说交易中心加挂采购中心牌子叫阳奉阴违 |
匆匆一瞥:谁能回答为啥代理机构可以既提供场所又操作项目,为啥有的人说交易中心加挂采购中心牌子叫阳奉阴违?
(2015-11-19 08:35)
匆匆一瞥:谁能回答为啥代理机构可以既提供场所又操作项目,为啥有的人说交易中心加挂采购中心牌子叫阳奉阴违?
(2015-11-1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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