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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的分值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ophie    时间: 2015-11-19 10:37
标题: 求助: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的分值问题
有个招标人(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技术部分设定的分值是阶梯性的。比如方案阐述,详实就得10分,不够详实就得0分。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违反了那些法律法规?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1-19 11:24
每个地方都给招标人解释清楚了,这不是逼着投标人都把投标文件做成词典的节奏吗,问题是-----评审的时候来得及看吗?要是有个十家、八家的投标文件都按照这个要求做去争取拿10分,评审专家再认真一点评审是不是还有针对性,估计年纪轻的评审专家就可以在评审桌上光荣退休了,那些年纪大身体不好的老专家就有可能牺牲在评标的岗位上了耶!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5-11-19 11:45
那楼主你可建议招标人修订为:非常非常十分特别特别详实的,得10分;非常十分特别特别详实的,得8分,非常十分特别详实的,得6分;十分特别详实的,得4分;特别详实的,得2分。[s:297]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11-19 13:45
[s:13]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11-19 14:06
目前对于综合评分法,除了价格财政部有规定的评标公式以外,其他的因素设定还没有特别统一的标准。因此依赖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编制。不知道你这个是什么样的项目,只要认为符合项目特点即可。如果实在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些专家或参考类似项目。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5-11-24 12:42
没有违规。从模糊数学的角度,评分应该是离散型的比较科学(详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但是,评分只是分设两档,并不科学。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1-24 12:49
标题: 回 liuhaisang 的帖子
liuhaisang:没有违规。从模糊数学的角度,评分应该是离散型的比较科学(详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但是,评分只是分设两档,并不科学。 (2015-11-24 12:42) 
那您的意思是说按2楼意见的划分就科学了吗?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1-24 16:50
将主管评价设两档确实是不科学,也不合理。但应该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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