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如果没有特指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而是所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都认可的话,我认为不算排斥。
现在人们道德诚信的缺失,造假的事情常有发生呀。 (2015-11-24 08:41)
淡酒:大家都忽略了楼主说的,建设部网站只是证明业绩的一个途径,还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都可以证明。 (2015-11-24 10:47)
1按照字面理解业绩是: |
中标书+合同+网站公示,缺一不可。个人意见最好是避开限制排斥的嫌疑,以及合理性,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合同,或者 |
竣工验收资料+中标书,或者 |
竣工验收资料+ |
网站中标公示,都可以。这样“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就不是特定了。 |
2同类工程业绩应该是水厂类,自来水或者污水厂都符合,更广的同类是指市政工程,只要符合管径的要求,当然应该加上:投标人中标书+合同+网站公示,都无法标明管径什么的,应该提供原业主的或者相关竣工技术资料佐证。 |
3按照原文,也不能说是限制与排斥,既不是特定地区,也不是特定网页,毕竟全国都是很广泛的,保证了足够的竞争性。 |
条例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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