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完善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思考 111.jpg (349 KB, 下载次数: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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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上的字,都很模糊,看不出是什么内容,[s:69]
heluhua:这是第一次国内招标理论界人士论证同意和国际通行的政府采购方式接轨的文章,不仅认可了国际通行的采购制度,也分析了国内具本情况的适用性,对于政府采购由于采购人虚置,设置采购官制度是合理的,也是国际通行作法,但对于政府采购以外的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人是明确的,再设置另 .. (2015-12-17 08:46)
heluhua:
这是第一次国内招标理论界人士论证同意和国际通行的政府采购方式接轨的文章,不仅认可了国际通行的采购制度,也分析了国内具本情况的适用性,对于政府采购由于采购人虚置,设置采购官制度是合理的,也是国际通行作法,但对于政府采购以外的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人是明确的,再设置另外的采购官制度似乎不合适。按照国际通行作法,我国招标制度要做大的调整,正如作者所言: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六种采购方式,基本能够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但是政府部门只负责对采购方式的审批,却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在实施职业采购师制度后,取消政府部门对采购方式的审批核准,由职业采购师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依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决定评审办法、完成采购任务和承担采购责任。也只有在完全责任制的法律框架下,职业采购师才会体会到自己知识的不足,并通过卓有成效的采购活动体现自身的价值。
《招标投标法》虽然赋予了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最后决定权。但是实际上,对由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普遍形成了事实上的法定代理关系,而不是咨询关系。纵观世界各国,除中国外没有其他任何国家在极其广泛和复杂的公共采购中制定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制度设计。因此,建议取消招标投标制度中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对招标人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设计,改为无法律约束力的咨询建议。评标就是帮助招标人减少失误的咨询,是否聘请专家则依据采购人对项目的熟悉程度和项目的复杂程度决定。这种制度设计是国际通行惯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庞大的专家库,但是在评标中真正给招标人提出咨询建议的并不多。大多数评标沦为走过场,这既是人才的浪费,又可能成为掩盖腐败的遮羞布。甚至有部分地区个别人辞去公职,专门以评标作为个人职业,是对这种评标制度莫大的讽刺。
精华贴,列入精华贴汇总招标理论探讨栏目。
精华
.......
转发 |
刘慧:《论专业化的公共采购职业人》 |
转载者注:本文来自新创刊的《 |
公共采购 |
》杂志, |
2011 |
年8月8日出版,p65。 |
以文章中提到内容为例 |
“两法”专家刘慧发表过文章《论专业化的公共采购职业人》,明确提出了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毫无疑问,国际上,必将形成一个固定的职业领域,即公共采购管理人、经营人或操作人队伍;中国将来也必定要建立合理、科学的政府采购专业职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机制。我认为这种设想非常好,但遗憾的是,有关部门还未将其列入议事日程。 |
联想到了楼主另外也转发了一篇文章,即执行和完善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思考 赵勇 陈川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转贴】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15384 |
这里面涉及到了两位专家,即赵勇和刘慧,楼主可能光是注意了他们的专家身份,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两位同时还是高等学校里面的教授,我个人对两位专家都很敬仰,对于这两位大师级的专家,也有点崇拜,哈哈。我们能够看到,对于他们来说,非常迫切的问题,给他们的专职学生太少 ,是现实问题。同时,这属于高等教育的培训范畴,大学生的毕业就职问题,看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公共采购这个专业,因为更多的人还没有毕业就失业了,大师也需要帮学生找出路,具体到了招标采购领域,除了大学里的教育,还包括在职教育、职业教育、技能教育及培训。大师级的老师,可以教会或提高学生们知识、能力、工作方法、职业素养,但却教不了学生们工作的经验、经历; |
即使是有了采购人负责制、公共采购职业人这样的职位,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学生就必定得到这样的岗位! |
这方面都 |
需要时间,比如有了一定工作年限才能参加招标师考试。 |
砸砖 |
在赵勇和陈川生两位的文章里面 介绍到: |
目前我国本科教育中只有国际关系学院的政府采购专业方向和北京建筑大学管理学院的招标采购专业方向。 |
两所学校每年不足百人的毕业生规模,对于公共采购领域的现实需要来说杯水车薪。 |
我们应当未雨绸缪,将人才储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 |
每年新增的毕业生与现有的招标采购监督、招标代理机构、集采机构的工作人员总数来说,即使是他们都能够从事到本专业的岗位,数量也是微乎其微的!还有很大可能远远跟不上每年因退休、离职、升官而减少的从业人员数量!即使是再增加班级数量、招生院校,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
由此想到,对于我们的教育行业,每年招收多少大学生,供需矛盾如何协调,各个行业大概的比例是大问题,招标采购方向专业的大学生,是小问题。在没有落实与国外的制度全部接轨之前,幸好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还可以借助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的力量来完成我们的招标采购任务,相对而言,从业人员是不是毕业于招标采购专业,就没有那么“重要”,就不应作为“顶层设计”,再----要求各级领导、部门及相关单位都重视、都落实。 |
老陈醋:答复大力:这篇文章的核心是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统一的招标采购制度,目前最大的问题是集体负责,集体不负责,在政府采购中心通过采购师承担个人责任,在企业的项目采购中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采购师承担连带责任;在企业经营采购中发挥职业采购经理人的作用,对采购人负责。
只有实行 .. (2015-12-17 22:19)
ecco:1、美国英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并没有权威的什么招标师、采购师资格,谁采购谁负责天经地义,搞什么搞!
2、自己去京东苏宁亚马逊买电脑3000,政府采购4000,不考虑腐败等因素,很多时候是因为政府事多,屁大点问题都保修,所以必须提高价格,不然售后服务费用不够。 (2015-12-18 08:34)
bob1511:再评此文,近日学习台湾地区政府采购,发现其对于日期也有限定(类似于依法招标项目发售文件20日,只不过其规定的更详细,对于不同类型项目,日期规定不同),不禁想到对于类似的限制,我们需要做的是更加细化,对于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办法。而不是单纯废除了之。 (2015-12-1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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