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提问 |
kkshadow:如此简单的问题:资格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资格后审由依法组件的评标委员会审查。
(2015-12-15 09:25)
bob1511: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谈一下,建筑行业实行的还是资质管理,即我要求的是一级资质(要求合理的前提下)那么二级企业就无法参加,这个不需要专业知识去判断,小学生都能分的清。在报名或者发售文件时看一下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不管其真假、不审查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即报名或发售文件,问题应该不是太大吧,毕竟没有排斥投标人。
关于报名,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给代理、招标人多一些空间可以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成本、风险。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相反明知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还要开标让评委来否决的做法,这样的招标多来几次,难免不让人产生招标仅仅是走程序的想法。
kkshadow:在下刚刚翻阅了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和国家相关部委对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定,请恕在下愚笨,楞是没找到“报名”这个环节在哪个法律法规规定里。阁下能否指点一下。 (2015-12-15 12:40)
dqluol:我想问下各位,作为评委,审资质、授权等证件、文件时,必需核实真伪吗?我评审的一个标,某投标人告其它20多家投标人授权造假,招标代理让评委复议,核实真伪,我们拿电话打了一天,也核实不了几家真假,而且电话核实也不能判断真伪。
请教下,从招标法角度说,评委有责任核实真 .. (2015-12-15 18:01)
bob1511: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谈一下,建筑行业实行的还是资质管理,即我要求的是一级资质(要求合理的前提下)那么二级企业就无法参加,这个不需要专业知识去判断,小学生都能分的清。在报名或者发售文件时看一下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不管其真假、不审查 .. (2015-12-15 11:51)
laogangs:招投标报名环节没有任何意义,应当取消,包括在电子招投标中也应当取消。 (2015-12-16 09:45)
dqluol:可招标机构就是让我们评委审核真伪,找了我们很多次,而且我们面临纪委约谈的风险。
大家能否提供招投标法这方面的规定吗 (2015-12-16 09:43)
关于对《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资格条件的理解问题 |
无论《招标投标法》或者是《实施条例》,都属于招标人的权利。《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是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因为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并进行评标。因此可以理解资格后审和评标是由招标人委托进行的,是依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后审。 |
这里应说明的,《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中所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含义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或所谓的“报名”)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而是指在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时依据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告知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合格,合格时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如果自行评估达不到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时,就不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以免造成浪费! |
结论: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是不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所列资格条件,是供潜在投标人自行评估和否合格,以及是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工作中审查的依据。 |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
唐广庆于2015.12.12. |
bob1511: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谈一下,建筑行业实行的还是资质管理,即我要求的是一级资质(要求合理的前提下)那么二级企业就无法参加,这个不需要专业知识去判断,小学生都能分的清。在报名或者发售文件时看一下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不管其真假、不审查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即报名或发售文件,问题应该不是太大吧,毕竟没有排斥投标人。
关于报名,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给代理、招标人多一些空间可以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成本、风险。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相反明知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还要开标让评委来否决的做法,这样的招标多来几次,难免不让人产生招标仅仅是走程序的想法。
可招标机构就是让我们评委审核真伪,找了我们很多次,而且我们面临纪委约谈的风险。
大家能否提供招投标法这方面的规定吗
海先生:既然小学生都能分清楚,潜在投标人也一定能判断出自己是否满足资质要求,为什么还要看一下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呢?难道有人明知不满足资质条件,也要花钱买标书、花精力作标书,参加投标不成?[s:32] (2015-12-16 16:47)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