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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我遇到的一起案例!欢迎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乌拉乌飘    时间: 2007-6-29 08:16
标题: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我遇到的一起案例!欢迎讨论
很早以前的一个事情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出现问题: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具体是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而该投标人的副本确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复印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当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无效条件之一是: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这时候我该怎么办呢!!!???

欢迎大家来讨论哈!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6-29 09:3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就可以!没什么说的。
作者: 贝鸸    时间: 2007-6-29 09:56
无效投标,真奇怪,原件没有签字,复印件却有签字
作者: qiuqiu    时间: 2007-6-29 10:13
应以正本为准,是很奇怪啊!
作者: 乌拉乌飘    时间: 2007-6-29 11:19
人气不旺啊!


一楼答对了!我就是这么处理的!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6-29 11:26
引用第4楼乌拉乌飘2007-06-29 11:19发表的:
人气不旺啊!


一楼答对了!我就是这么处理的!

希望你发更多案例!
作者: 乌拉乌飘    时间: 2007-6-29 11:42
引用第5楼bidboy2007-06-29 11:26发表的:


希望你发更多案例!

我也希望你发更多案例!提供学习 谢谢哈!
作者: 标兵    时间: 2007-6-29 13:45
发帖英雄榜
bidboy (3291)

bidboy版主已经发表过很多案例了 [s:7]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2 10:02
以正本为准
作者: angtear    时间: 2007-7-9 17:49
很自然的废标啊.招标文件中写的很明白.
作者: 月亮河    时间: 2007-7-11 09:07
原则上以招标文件为准。
作者: kunty7100931    时间: 2007-7-11 17:13
参考一下,呵呵。。。。
作者: baorx    时间: 2007-7-13 16:42
其实这根本就不算是问题。
我们招标从业人员都知道,唱标的时候原则上唱正本。正本拆封是由纪检或者公证人员进行了的,副本是留待评标委员会评标用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如此的),所以一旦拆封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理当做无效标而拒绝。
作者: 巫山云已非    时间: 2007-7-15 17:32
招标文件中即使写的很明白.但违反法律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16 09:01
本来就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的,以正本为准!!!没退路。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7-16 13:18
按道理来讲----废标   但是也不是主要问题啊   有点可惜   希望投标人工作要细致   因为小问题导致废标多可惜啊    如果投标人只有3家(若作废就要重新招标)   在征得所有投标人同意后   可以继续招标程序  毕竟此错误不是主要问题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16 15:58
很正常的事,有时候投标书正本少签个字就废咯
作者: lljt    时间: 2007-7-21 13:29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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