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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采购改革出实招提质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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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5-12-24 20:57
标题:
广西:政府采购改革出实招提质效【转】
政府采购改革出实招提质效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自治区本级网上商城采购系统上线,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启用……今年以来,广西政府采购改革迈大步,接二连三出实招,多管齐下解决政府采购质差、价高、速度慢等顽疾。
1 主动“触网” 撕掉“价高”标签
每年“双11”网络促销潮水汹涌,引起了广西政府采购人的关注。他们依托网上商城,借助各地先进经验,探索解决政府采购“价高”问题。
今年4月1日,广西自治区本级网上商城采购系统正式启用,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开启了电商模式。网上商城依托广西政府采购网,以向社会公开征集方式建立网上商城供应商库,由入库的供应商在网上商城发布和维护商品信息,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方便快捷地了解商品信息、下单采购商品。
据介绍,广西财政厅的“网上商城”采购方式分为网上直购、网上竞价、电子反拍、网上团购等4种方式。目前,网上商城已实现网上直购和网上竞价两种方式。采购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商城提出采购需求。采购单位提出采购需求后,在库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竞价,在规定时间内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这样一来,采购单位可以轻松地做到“货比三家”,采购到“货优价廉”的商品。
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成交价格在第三方提供的价格监测范围内,采购单位采购过程的信息流转不可随意更改,整个交易过程透明清晰,记录留痕,有效实现了监管部门对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化监控。这样一来,不但缩短了采购时间,同时也减少了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亲密接触”。
“以前协议供货时,信息不对称,采购人不了解设备的配置参数,即使供应商在商品上做手脚,也很难被发现,所以很多部门反映采购商品价位高、质量差。现在,有了网上商城,供应商要把商品的配置参数挂在网上,不仅方便采购人选择,而且还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对保证商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起到很大作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黄钢平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列入“网上商城”的网上直购方式采购项目有台式电脑、笔记本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影照相器材等8类办公设备。下一步将逐步扩大品目的覆盖面,逐步推行“网上商城”其他采购方式,对纳入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同时取消原到实体店直接购买的协议供货采购方式。
2 简政放权 提高采购效率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饱受诟病,“天价采购、蜗牛采购”“质差、价高、速度慢”等曾经一度成为政府采购的标签。
“由于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采购人、预算单位、财政监管部门、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多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政府采购工作的延迟。”黄钢平介绍,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广西财政厅一方面将传统的协议采购改为批量集中采购,另一方面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减少审批事项,缩短政府采购文件审批时间。
2012年,北海市先行先试批量集中采购制度,随后广西的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逐渐扩大,并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一些单位反映:“批量集中采购带来的实惠显而易见,过去2000元配置的打印机,经过批量集中采购,最后中标价只需850元。”
但随之而来的是,采购项目周期长、采购效率低的问题又出现了。为此,广西财政厅采取的做法是,采购项目在预算正式下达之前就动起来,待正式预算批复后采购人可立即享受该季度的中标结果。这种“预采购”做法,大大缩短了采购周期,过去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完成的集中采购,现如今只需一周即可完成。
“以往有些区直部门过于追求全区集中采购,把市、县采购需求都汇集到自治区来采购,导致汇集需求、配送环节均需花费大量时间。”广西财政厅一位相关负责人称,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区财政厅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明确除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外,属于市、县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由市、县采购单位依法组织采购。
3 制度引导 强化主体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采购人不加快预算执行,不及时组织实施,都会影响到采购速度;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不科学、不规范,就会引起质疑、投诉,中间的采购过程也会变长。因此,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至关重要。
今年3月,广西财政厅下发《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除协议定点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外,对纳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必须在每年5月底前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预算指标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除依法需核准的采购计划外,财政厅不再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后,以前审核批复需要好几天时间,现在在网上登记备案几分钟就可以了。
另外,调研数据分析表明,当前造成采购效率低下,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原因主要源自部分采购单位采购预算不够细化,以及对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把关不严等。
今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采购人把好采购项目质量关的主体责任,提出采购人要依照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义务和组织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履约验收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向财政部门反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履约的行为。
根据规定,采购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验收结果(验收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将验收结果(验收书)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验收的管理。
此外,为遏制政府采购当事人对采购项目的影响和干预,提升专家评审的公正性、透明度,今年7月广西财政厅启用了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在评标前2小时系统自动抽取评标专家,然后自动语音拨号通知专家到场评标,尽可能地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可能。
http://www.ggcg.tv/yejie/201512/20151224101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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