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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吐槽】别让依法必须招标成为文字游戏,也不要把规避招标用于攻破监管人员的道德底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8 12:06
标题: 【吐槽】别让依法必须招标成为文字游戏,也不要把规避招标用于攻破监管人员的道德底
【吐槽】别让依法必须招标成为文字游戏
,也不要把规避招标用于攻破监管人员的道德底线


各位亲爱的网友:


大家好!


通过本人最新发帖发现,中国国际招标网社区存在一个弊端,那就是不能说脏话、骂人的话了;这个,让我感觉很不科学,然并卵!


为了让更多的网友和现实招标政策、规定的制定者们,关注我们现实制度的设定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不多说点“废话”。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8 12:08
最近,通过发帖子转发了一个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那就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2日,发出的“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5〕226号)”。这个文件中的第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工程施工或者监理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等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监理;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监理;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施工或者监理承包能力;
       (六)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监理资质;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规避招标。



以下分析,主要针对于第十二条的第一款的第(六)项,简称“这项规定”。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8 12:09
这项规定当中,提到了一个关键词,那就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这个词,可能是非常大,也可能是非常小;举个绝大多数人都会碰到的具体例子,吃饭!


有人就会说了,吃饭谁不会啊!


但是,在从事项目管理专家们的眼光里,“吃饭”这个问题,也可以作为项目管理的课题。你是一个人喝一碗稀饭,还是几百人吃“大餐”啊,我们可以看到,人数不一样,标准可能不一样,成本也不一样,花费的时间和地点也要受到不少的限制;可能还有人喝酒喝坏了肠胃,也有可能会不少人吃不饱,这些可都是问题啊;没事谁去研究这些东西啊!之所以


说道了这些事,只是要告诉你们,项目管理可以非常“接地气”,做到让你躲不掉、绕不开!


还是把用项目管理方法的研究吃饭问题简单点来说吧,一个人喝稀饭,是用筷子呢,还是用勺子呢?是用碗盛呢,还是“连锅端”啊!筷子是不是一定要七寸六分?碗是不是一定要4寸?这些问题,都可以用来进行研究。于是,我们就会发现,我们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等到这些研究有结论,因为我们不吃饭就会先饿死了啦!


既然“项目管理”是如此的博大精深,我们还是别去深究了,55555


还是说是我们的招标投标吧!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8 12:10
一,介绍一下监理资质和项目管理资质

网友曹锦江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不存在有能替代“监理资质”的项目管理类资质!住建部没有发过这类资质!”


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住建部有监理资质管理要求;第二,住建部没有专门的“项目管理”资质管理规定。


二,这项规定中提到的监理资质,针对的是什么?


或者是说,这项规定是为谁而来?


重要的话再说一遍,这项规定是(六)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监理资质;


从内容来分析,强调的“监理资质”,我们可以把它看成不是针对于工程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的招标,而是针对于依法应当进行的工程监理招标。




三、没有项目管理资质怎么办呢?


在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没有项目管理的专门资质;既然是没有资质要求,各类有相关资格的主体都可以从事这类咨询服务。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出发,具有施工总承包、设计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开展工程中的项目管理业务,并且都在资质证书上面给与注明。换句话说,除具有监理资质的项目管理机构外,更多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也应该能够成为这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至少是要有同等机会,前提是发包单位的要求不包括工程监理。


除了上述罗列的各种建筑工程行业咨询单位外,还可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如绿地、绿城,都有为政府投资工程做代建或工作管理成功的案例。




四、这款规定强调“监理资质”有什么用途?


首先,第十二条第一款适用于可以不进行工程施工或者监理招标的情况:


其次,这一款下面的第六项:(六)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监理资质;从内容来分析,强调的“监理资质”,我们可以把它看成不是针对于工程施工的招标,而是适用于工程监理的招标情况。


再次,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并不限于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法对应的必须进行监理招标主要针对的施工阶段监理的招标投标。按照这项规定,只要是发包单位以“项目管理”的名义,发包给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就可以不招标。
这项规定强调的是即先定提供咨询服务的主体和发包范围,再定发包方式,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是相反的(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倒置),容易被发包单位故意使用,并起到排斥其它单位的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项目管理,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法律,项目管理的范围可能是各个单位能够提供的咨询服务的总体,如EPC招标、PPP招标等,或者是其中的一个或若干个服务项目的组合,我们的施工项目部从理论上来讲,也是在做“项目管理”。


即使是这一条规定有第二款“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规避招标。”只要是发包单位不去“弄虚作假”,是能够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如,估算监理服务费400万元,单纯是监理招标,这个项目要必须招标的;一旦是把项目管理的内容确定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全过程的跟踪审计”等等,相应的咨询服务费还需要增加,发包人却可以不招标;所以说,这是明显不合理的规定。


最后,从发包单位应该依法发包的角度出发,这项规定是“鼓励”发包单位不去招标,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立法本意是背离的。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8 12:12


五、不要把依法招标变成文字游戏


从第四部分分析来看:这项规定,“主张”或“力挺”招标人,不通过招标进行包括监理在内的项目管理的发包。


那么,把“项目管理”换成“工程管理”、“项目咨询”、“工程咨询”、“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还是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那不就是说,要别出现招标投标法里面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关键词“监理”就可以不进行招标了吗?太可怕了,吓死宝宝了!


要是我们的施工招标,也改称“项目管理”,或者是其它意思差不多的词语,相应的我们招标人的施工招标,也就变成可以不进行施工的招标了。


如果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都被一块一块的分解成为其它的名称进行发包。那所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就只剩下一个名词了,呜呼!


在这里,恳请各级主管部门、包括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部门,别再出台这类的“规定”,别再玩文字游戏了,我们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都禁不住这样的“折腾”。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8 12:13
六、不要把规避招标用于攻破监管人员的道德底线


网友曹锦江提出:还有这句“经相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嘛,有底线的 。


这里,提出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底线”,我把这个文件可能碰到的实际情况给“演绎”一番:


没有这项规定,不管是哪个等级的主管部门,只要按照招标投标法进行依法监督就可以了。现在有了这项规定,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不招标,按照这项规定,是允许的,监管人员坚持对方一定要招标,就变成了“刁难”


颁布规定的主管部门是省级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的,一般都要比发文单位要低。
假定,一个地级市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地级市的市长、书记是厅级干部,建设主管部门领导是处级干部,负责招标投标监管的是张三主任,科级或股级的公务员吧。


规定出台后,民营投资的项目,不需要招标了,自然也就不再有规避招标的嫌疑;他们选择招标方式进行发包,更多的是出于自愿,并且是不带引号的那种!除此之外的项目,除了法定不需要招标的、规模比较小的工程,主流就剩下政府投资工程或者是政府融资工程了,我们说到的这项规定,是为这类工程依法应该招标、却不去通过招标进行发包开出特定的“绿灯”。(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没有去过份地进行文字的推敲,请谅解)


我们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融资工程,依法应该进行招标,法律法规明示的是工程、设计、监理等内容,并不包括“项目管理”,至少是字面意义上来讲是这个样子滴!现实中的“招标人”,完全可以依照这项规定,不进行招标。


选择权交给了“相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批准”及盖章同意招标人不招标的,就是上面提到的张三主任,甚至是级别更低。于是乎,“相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个人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抉择”,招标是应该的,不招标是可以的,进退两难!如果是一个、两个的项目发包,任何一位公务人员都能够坚持原则、依法监督,项目多了以后情况就会发现“味道不对”:监管人员坚持原则的后果,就是要触动所谓的“招标人”的利益,就要得罪人,而且这些被“得罪”的负责人职位、能量往往是高于具体的监管人员,会有很多的“招标人”会因此去找监管人员的上级,如建设局的分管局长、甚至是市长或书记。不要说法律层面,从良心出发,哪一个监管人员愿意由于自己在工作中坚持原则,进而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上级领导受到“株连”?!


如果是张三作为监督的主管人员,可能有不称职的因素在里面,换成李四、王五、赵六来做监管人员呢?这种局面还是必然会发生的;那么,监管部门及人员,除了做顺水人情,还能做什么?


把“经相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作为规定的“底线”;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这么说,这项规定,是以“击穿”监管人员的执法底线、道德底线为“目标”的规定。


再去指责监管人员的不作为,还有意义吗?
再去指责具体的招标人不依法招标,还有必要吗?
再去指责行政领导不能依法行政,还有意思吗?


为什么我们的主管部门要出台的规定,让监管人员这样为难?
在这里,
恳请我们的各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的主管部门及人员,及早把类似的规定给纠正过来!






谢谢各位!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8 12:15
附,情况说明:
1、为便于更多人员关注这类问题,根据大力、曹锦江的回复帖子进行改写形成独立的主题帖。
2、本帖并不代表社区观点,如有错漏,纯属个人原因,敬请批评指正。
3、如果您起草、制定定或执行的法规、规定、文件当中也有这样的问题,敬请注意、提醒或纠正。
4、您的帮助、鼓励、支持,是对我最大的帮助和鼓励!




最后,谢谢大家!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5-12-28 13:08
[s:89]
作者: 明月弯刀    时间: 2015-12-29 08:13
值得深思![s:65] [s:28] [s:58] [s:64]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5-12-29 08:40
大力老师,不能只怪陕西,主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
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
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12-29 09:02
这里的项目管理应该主要指代建与造价、招标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9 09:07
海先生:
大力老师,不能只怪陕西,主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
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
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感谢提供的“证据”。
从行文里面,大家都可以看出,没有任何责怪陕西的意思在里面。
在你引用的住建部的这份规定当中,没有说到“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就可以不招标,是和陕西的地方规定有差异 ,也应当引起大家注意。
从我看过的相关报道方面来说,还有的规定,甚至是行政立法部门的规定,比陕西的这份规定更“离谱”的,甚至可以说是“自杀性”的规定,我都不好意思拿那些规定用来举例说明,55555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29 09:12
bob1511:
这里的项目管理应该主要指代建与造价、招标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引申开来就是说,人嘴两张皮,有理说不清![s:108]
作者: wanderfig    时间: 2015-12-29 13:02
制度设计本身有问题,怪不得执行人员犯错误了。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2-29 16:19
非强制招标的其他咨询服务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2-29 16:23
被抽查到违法的实例毕竟是凤毛麟角,在整改之外的实例却难以计数啊!掌握实权的,都会削尖脑袋玩文字游戏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30 09:54
这个词语本身就玩的文字游戏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30 09:58
标题: 回 曹锦江 的帖子
曹锦江:被抽查到违法的实例毕竟是凤毛麟角,在整改之外的实例却难以计数啊!掌握实权的,都会削尖脑袋玩文字游戏 (2015-12-29 16:23) 
只要这种规定一出台,后果就没法控制。从制度设定上,必须把这种玩文字游戏的规则给“抹杀”掉,任何单位或人都没有更好的选择
作者: zb111    时间: 2015-12-30 10:38
游戏规则谁来制定,怎么防止制定者夹带私货。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30 10:52
zb111:
游戏规则谁来制定,怎么防止制定者夹带私货。

作为一个有身份证的人,我推荐习大大在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是中央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是中央政治局讨论同意的,我完全赞成。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这次全会精神。
   下面,围绕这次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讲 4 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这个道理我们党早就明确提出来了。 1926 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通告指出,对腐化分子混入党内的现象必须高度警惕,“应该很坚决的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坚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要在糖弹面前打败仗。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严肃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腐化堕落案件,教育了广大干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共产党人执法如山的形象。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 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可以说,如果我们党不是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不可能得到巩固。
   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 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啊!秦始皇是第一个统一了中国的封建帝王,开始是代表了历史发展要求的,但他好大喜功,横征暴敛,弄得民怨沸腾,不过传之二世秦王朝就灭亡了。杜牧在《阿房宫赋》中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唐王朝建立后,唐太宗励精图治、纳谏任贤,成就了贞观之治。但是,唐王朝后来的统治者渐渐忘乎所以,沉醉于声色犬马,唐玄宗“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各级官吏贪污贿赂成风,结果“渔阳?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发生了安史之乱,唐王朝也就从兴盛走向衰落,最后王仙芝、黄巢起义攻下长安,不久唐王朝就寿终正寝了。这方面的例子还多得很,我们应该以史为鉴!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日报》2013年1月9日“人民论坛”栏目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让崇清成为一种风尚》,文中写道,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从一个角度解释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喻义。
   全党同志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二个问题,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有 8200 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毛泽东同志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要强化程序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少些“迈过锅台上炕”的做法,也少些“事后诸葛亮”的行为。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重视不够,等等。有的党员干部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有的还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能耐”,受到敌对势力追捧,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党内决不允许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个问题,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
   最近,中央政治局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也相应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人民群众期盼作出积极回应,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发挥导向作用。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唐代诗人李商隐在《咏史》一诗中写道:“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能不能坚守艰苦奋斗精神,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现在,一些地方,楼堂馆所何其豪华,迎来送往何其热闹,前呼后拥何其壮观,鸟语花香何其艳丽,觥筹交错何其铺张,而且都打着“接待上级领导需要”的旗号。不仅要吃饭喝酒,还要搞什么洗浴、桑拿、唱歌、打牌等一条龙活动。有的县委书记说,每天陪人吃饭要花三四个小时。有的地方有温泉,接待部门的干部一天要陪人洗澡七八次。有些越贫困的地方,还越要摆谱摆阔。有的人是什么钱都敢花、多少钱都敢用,财政经费敢拿来乱花,扶贫款项敢拿来挥霍!这样下去,群众怎么会没有意见呢?!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还怎么来巩固呢?!如果成天忙于应酬,穿梭于发布会、表彰会等这样那样的会议,热衷于开幕式、开业式、竣工典礼等这样那样的活动,乃至白天黑夜都陪吃陪喝陪逛陪玩,常常是醉醺醺、昏沉沉、轻飘飘的,哪有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呢?哪有时间学习充电、领会政策呢?哪有时间思考问题、研究工作呢?对领导干部来说,除了工作需要以外,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省下点时间,多读点书,多思考点问题,油腻的食物少吃一点对身体还有好处。南北朝时期南朝陈国皇帝陈叔宝,在位时生活奢侈、不理朝政,后来隋军南下,其军队不堪一击,陈叔宝被俘病死。他所做的诗《玉树后庭花》被后人称为“亡国之音”。唐代诗人刘禹锡在《金陵五题?台城》中写道:“台城六代竞豪华,结绮临春事最奢。万户千门成野草,只缘一曲后庭花。”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接管了很多地方,大搞“五子登科”,结果弄得民怨沸腾,彻底丧失了人心,最后很快就被我们党领导的革命赶跑了。这些都是封建时代、剥削阶级骄奢淫逸的所作所为。我们共产党人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始终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现在,社会上奢靡之风、奢华之风很甚。市场上有卖到 39000 元一条的香烟,15 万元一斤的大闸蟹,几万、十几万元一桌的宴席,160 万元一筒的普洱茶,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元的名车名表等,很多人趋之若鹜。还有就是节庆泛滥成灾,一些地方热衷于造节办节,神话传说、历史人文、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俊男俏女等都能列入节庆范围。一些运动会场馆建设及配套基建项目耗资巨大,赛事规模和接待成本不断膨胀。这些活动动辄花费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多少亿,大而无当、劳民伤财啊!我国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适当享受一下是可以的,该办的节庆办一下也是必要的,但过犹不及,弄到奢靡、泛滥的地步就过分了。历朝历代,奢靡之风兴盛都不是好兆头,正所谓“奢糜之始,危亡之渐”。
   还有些不正之风也属于腐败范畴,比如,收受礼品、滥发奖金,摊派商品、公费旅游,江湖结义、投桃报李,购物卡、消费券四处发送,等等。说到底,就是只要手中有点权,就要想方设法捞点好处。虽然这些似乎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但面广量大,已经成为诱发腐败的直接动因,其危害不可小视。一些人认为现在有点小问题、小毛病的人很多,国家管不过来,单位无暇顾及,与其保持操守,不如随波逐流。即使何时清查,也是法不责众,检查一阵子,享受一辈子。俗话说,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这类行为实际上就是以权谋私,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这样既能净化社会风气,又能促进反腐倡廉。
   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干部心系群众、埋头苦干,群众就会赞许你、拥护你、追随你;干部不务实事、骄奢淫逸,群众就会痛恨你、反对你、疏远你。我们的财力是不断增加了,但决不能大手大脚糟蹋浪费!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想想困难群众,多想想贫困地区,多做一些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少做些锦上添花、花上垒花的虚功。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发生旧社会那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
   1月15日,我看了新华社的一份材料,题目是 《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 。材料反映,有人统计,我国每年餐桌浪费多达2000多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材料还反映,中国农业大学专家课题组对大中小三类城市 2700 桌不同规模的餐桌剩余饭菜的蛋白质、脂肪等进行分析,保守估算,我国一年仅餐饮浪费的食物蛋白质就达800万吨,相当于2 . 6亿人一年所需;浪费脂肪300万吨,相当于1 . 3亿人一年所需。除餐饮消费环节产生巨大浪费外,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食品浪费现象也很严重。我看了以后感到,材料中列举的数字是不是十分准确还可以进一步研究,但我国餐饮浪费包括其他方面的浪费现象的确触目惊心、令人痛心!究其原因,公款吃喝、商务宴请和居民家庭食物浪费日益严重,饮食消费观念不当、公款消费缺乏监督等是重要原因。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勤俭是我们的传家宝,什么时候都不能丢掉。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要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中央办公厅已就此发出通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抓下去,狠刹浪费之风。当前,尤其要注意做好“两会”、春节期间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把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上级机关要切实负起领导和管理责任,对下级机关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现象,要责令整改、严肃纠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每年要着力解决几个突出间题。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有人担心,八项规定执行起来会不会是一阵风,或者是流于形式,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能不能打消干部群众的这个疑问,关键看我们怎么做。发布八项规定只是开端、只是破题,还需要下很大功夫。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第四个问题,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继续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从长期实践看,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多了。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这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由于监督缺位;监督乏力,少数一把手习惯于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舒适度。问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反腐倡廉建设,还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为什么要突出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群众对我们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意见很大。这个问题,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比如,1980年我们党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条就是专门讲不准搞特权的,这份文件指出:“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说得多么深刻啊!建议大家把这份文件找出来重温一下。
   在我们的一些干部中,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从上到下的一些干部中,违规占有多套住房的,违规占有公家车辆的,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的,违规侵占群众利益的,明里暗里为子女亲属升官发财奔走的,以权枉法的,不乏其人啊!这些特权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引起了群众极大不满。决不能见怪不怪啊!焦裕禄、杨善洲同志的事迹之所以感人,群众之所以信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绝对不搞任何特权,有的事做到一般人看来都不近人情的地步,但就是这样过得硬的干部,在群众中才有口碑。
   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我们党提出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无法出头,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这情况如不纠正,能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吗?这个社会还能有发展活力吗?我们党和国家还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吗?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群众是要戳脊梁骨的!这个问题要作为一个大问题抓起来,请中央纪委进行研究,向中央提出工作意见。
   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敦促教育干部廉洁自律,不能放弃责任。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反腐倡廉当作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今天我讲的这些话,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教育引导全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不断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项活动将适时展开。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收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
   同志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这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党和人民信赖和好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努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春节将至,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在座各位同志,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2-30 13:21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作为一个有身份证的人,我推荐习大大在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2015-12-30 10:52)
直接略过上述文字的堆砌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5-12-30 14:44
标题: Re:回 大力 的帖子
曹锦江:

直接略过上述文字的堆砌

这并不是文字的堆砌,是我们的党用来回答类似18楼朋友提出的“游戏规则谁来制定,怎么防止制定者夹带私货”这类问题的正面宣言;
尽管如此,这里还是要强调其中的一句,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作为具体的行政及监管部门、招标人、投标人或供应商、评标专家、舆论媒体甚至是社会公众,我们已经习惯了对我们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公共事业,感到失望或迷茫;
重温这段话,也是为了照亮我们国家的招标、采购事业的方向。


作者: 高峰    时间: 2015-12-30 15:45
学习了下,期待大力老师的更多知识讲解。[s:125] [s:125] [s:125]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12-30 16:47
其实监理总的来说并不适宜目前的招标程序。但有些监理费用也很大,达到了招标限额。这个应该有考虑。是不是有更好的流程来选择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呢。
作者: sw60606    时间: 2015-12-30 17:04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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