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要把规避招标用于攻破监管人员的道德底线 |
各位亲爱的网友: |
大家好! |
通过本人最新发帖发现,中国国际招标网社区存在一个弊端,那就是不能说脏话、骂人的话了;这个,让我感觉很不科学,然并卵! |
为了让更多的网友和现实招标政策、规定的制定者们,关注我们现实制度的设定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不多说点“废话”。 |
最近,通过发帖子转发了一个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那就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2日,发出的“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5〕226号)”。这个文件中的第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 |
(六)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监理资质; |
以下分析,主要针对于第十二条的第一款的第(六)项,简称“这项规定”。 |
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 |
海先生:
大力老师,不能只怪陕西,主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
bob1511:
这里的项目管理应该主要指代建与造价、招标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曹锦江:被抽查到违法的实例毕竟是凤毛麟角,在整改之外的实例却难以计数啊!掌握实权的,都会削尖脑袋玩文字游戏 (2015-12-29 16:23)
zb111:
游戏规则谁来制定,怎么防止制定者夹带私货。
大力:作为一个有身份证的人,我推荐习大大在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2015-12-30 10:52)
曹锦江:
直接略过上述文字的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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