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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招投标发公告到投标截止20天期限怎么算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夜听雨    时间: 2015-12-31 16:02
标题: 工程招投标发公告到投标截止20天期限怎么算的?
20日.jpg


[s:86]某月1号10点发的招标公告,到21号算20天了么?


[s:86]某地的规定,必须到精确到480个小时。。。截止日期写“9点”不行,得10点以后才行。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12-31 16:33
听起来好累,还得算小时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12-31 16:58
严格按照法定意义上的20日进行,不得缺斤短两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1-1 11:35
严格按照法定的20日进行,不得有任何缺少。即:必须是不得少于20个“日”,每个“日”,必须为地球自转一周所需要的时间,即23时56分4秒(恒星日)。当然,如条件不具备,你的每个“日”也可取长为24小时,地球自转360°59′,即太阳日,其等于86400秒,你的每一“秒”则必须严格等于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阶间跃迁对应辐射的9,192,631,770个周期的持续时间。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3 10:34
标题: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严格按照法定的20日进行,不得有任何缺少。即:必须是不得少于20个“日”,每个“日”,必须为地球自转一周所需要的时间,即23时56分4秒(恒星日)。当然,如条件不具备,你的每个“日”也可取长为24小时,地球自转360°59′,即太阳日,其等于86400秒,你的每一“秒”则必须严格等 .. (2016-01-01 11:35) 
法律规定的是最短期限,不能说仅仅20天或多少秒就必然满足投标要求。

要是所有的招标代理工作都这么精确,估计大部分项目的开标时间都不会在工作时间了,那么,监管人员、招标代理人员、招标人、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都应该依照劳动法拿加班费了,呵呵
作者: wjjst    时间: 2016-1-4 08:56
我国《民法通则》对此有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
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6-1-4 14:19
5楼的答复准确无误
作者: 夜听雨    时间: 2016-1-5 09:49
标题: 回 wjjst 的帖子
wjjst:我国《民法通则》对此有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
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 .. (2016-01-04 08:56) 
按这个理解,1号发公告,2号开始算,到21号才20天- -!最短开标时间算21号还是22号啊?
作者: 招标好好学习    时间: 2016-1-5 12:34
3楼是搞笑说法吧。1号发文,2号开始算,21号才20天,22号才能开标。忘了是哪个文的规定,起算时间是发完公告的第二天开始算。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1-5 13:08
(1)不是1日发公告,21日就可以开标,而是要从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算起
(2)若1日开始发出招标文件,那么20日就可以截止与开标
这个好像已经讨论了很多次了。理由就不再重复了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6-1-5 15:17
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 20 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2013年 12 月 1 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2013 年 12 月 2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 2013 年 12 月 22 日。
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22 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 2013年 12 月 6 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5日是指日历天,并不是工作日。5个日历天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工作日)为最后一天,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日,下载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 2013 年 12 月 4日就应开始下载招标文件,由于2013 年 12 月 8 日是星期日,下载招标文件的起止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4 日、2013 年 12 月 5 日、2013年 12 月 6 日、2013 年 12 月 7 日,2013年 12 月 8 日,2013年 12 月 9 日。
作者: siller    时间: 2016-1-14 16:07
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起算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算,不是发公告就起算的,除非公告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出。
作者: 神探威威猫    时间: 2016-1-27 17:22
[s:125]  [s:125]  [s:125]  [s:125]  [s:125]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6-1-27 17:28
楼主的项目是施工招标项目吗?看法条的序号,应该是30号令的。标法的相关规定是在第24条。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1-28 13:12
标题: 回 siller 的帖子
siller: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起算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算,不是发公告就起算的,除非公告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出。 (2016-01-14 16:07) 
不能这么算,那万一招标公告是1月1日发的,开标时间定为1月22日,然后1月5日才有第一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那么是不是开标时间还要延后啊。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1-29 14:34
22号开标。准确无误,童叟无欺。《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里有一个例子,非常清楚,楼主可以去看看
作者: 夜听雨    时间: 2016-3-11 15:05
标题: 回 liuhaisang 的帖子
liuhaisang:(1)不是1日发公告,21日就可以开标,而是要从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算起
(2)若1日开始发出招标文件,那么20日就可以截止与开标
这个好像已经讨论了很多次了。理由就不再重复了 (2016-01-05 13:08) 
[s:90]又回来了- -网上找了很多相关的答案,貌似没找到完全让人信服的答案- -

1.按民法对日的解释,好像1号发公告(有电子版招标文件),那得22号开标啊;

2.又有人说:“之日起”和“之日止”已经把头尾的两天都包括在内- -这么算1号发,20号就开标了

3.还有说21号能开标的。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7-4-7 14:49
个人认为,
1、1号开始发招标文件,20号开标的话是可以的。但因为发文件要5天,又有至少15天才能答疑的规定,一般都是1号发招标文件,第5个工作日最后一天发招标文件,并以这天为起点,推第20天开标。
2、至少15天答疑,比如20号开标,4号为最迟的答疑时间。
期待权威的解答。大家都理解不懂,各地执行也不同,混乱。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4-7 15:57
wjjst 发表于 2016-1-4 08:56
我国《民法通则》对此有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 ...

这个解释是权威,且约定俗成,我很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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