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就可以依法重新招标了
引用第1楼招标经办人于2007-07-03 17:10发表的:
出个鬼点子,看管用不。
法律法规只要求了应在确定中标人(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但是没有对何时确定中标人作硬性规定,你就甩着不签合同,等拖过了投标有效期。你再向各投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然后再和其它的投标人商量好让他们不同意延长,只要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就可以依法重新招标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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