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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投标工程中关于注册资金多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6-1-12 11:26
标题: 招投标工程中关于注册资金多少的问题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在招投标中,可以限制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多少吗,或者在评分中对注册资金多少进行打分?
作者: 小小鱼    时间: 2016-1-12 15:39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所以不能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1-12 18:49
标题: 回 小小鱼 的帖子
小小鱼: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2016-01-12 15:39) 
那不是政府采购,是公开招标项目,是不是可以设置注册资金?
作者: xqj661023    时间: 2016-1-12 20:1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已经取消注册资本金了,你还设这个干吗?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1-12 20:33
看来有大单位要中标啊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6-1-13 08:36
现在工商部门已取消注册资金的要求,建设部门的资质中也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净资产,相对来更靠谱一些。
作者: fanxjking    时间: 2016-1-13 09:31
总理都讲放开建筑市场,有些地方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别有用心啊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1-13 09:32
标题: 回 y254927193 的帖子
y254927193:那不是政府采购,是公开招标项目,是不是可以设置注册资金? (2016-01-12 18:49)
难道阁下认为政府采购没有公开招标项目?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6-1-13 09:41
工程合同的支付,原则是先付款再干活,政策也规定不允许要求承包人垫资。所以注册资金与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没啥关系。招标人设置一些与招投标活动没有关系的条件属于什么行为啊......。呵呵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6-1-13 10:12
我认为放管需要结合,放开的是政府部门不合理要求,而对于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比如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要求,应当还要体现,通过资格条件门槛设置,筛掉一批,应当尊重业主的选择。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6-1-13 10:16
对于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类项目来说,政府出于保护中小企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来说,减少资格条件门槛要求,有其政策功能在内,无可厚非。对于企业投资类、民营投资类项目来说,应当区别对待。但无论如何,,保留业主适当的权利是必要的,毕竟“媳妇”自己选比较好。
作者: sbkljsqy    时间: 2016-1-13 15:03
此情况应该分为两个大类:
一、属于政府采购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但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要适用政府采购的政策。那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属于非政府采购的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
    此类项目虽然没有明文的法律法规进行限制,并且前些年一般视为正常条件。但是,现在随着公司法及建筑业企业标准的更改,情况发生了变化。具体理由如下:
    1、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也就是说,现在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认缴制,不是实缴制,你要多少,公司三天时间就可以在工商局办出。因此,要求注册资金已经没有意义了。
    2、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取消了所有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综上所述,因为注册资金在公司法及建筑业企业标准中已经取消,注册资金已经不再是与承担工程项目所必需的资格条件,那么,如果以注册资金作为资格条件来排斥和限制投标人就是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作者: 孙悟空    时间: 2016-1-13 17:33
先刨开招标人有意向单位故意设置注册资金。如果招标人设置注册资金只是认为注册资金高得是大公司,有能力有素质有保障所以去设置而没有考虑到《公司法》等的变化,注册资金跟履约保障已经没有多少关系。
     当然“自己的媳妇是要自家选”,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话是要跟招标人提出来的。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5-12 09:10
设置注册资金,原因,你懂得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5-14 20:53
本帖最后由 曹锦江 于 2017-5-14 20:55 编辑
y254927193 发表于 2016-1-12 18:49
那不是政府采购,是公开招标项目,是不是可以设置注册资金?

当然不行,极有可能就是量身定做的排斥性要求!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5-14 20:55
本帖最后由 曹锦江 于 2017-5-14 20:56 编辑
汪才华 发表于 2016-1-13 10:12
我认为放管需要结合,放开的是政府部门不合理要求,而对于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比如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要求, ...

“合理的要求”的潜台词就是:招标人已经有了意向单位,他实力强,应该倾向于他……此类说法,你可以看看上海市的最新的“投标筛选”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7-5-15 00:21
y254927193 发表于 2016-1-12 18:49
那不是政府采购,是公开招标项目,是不是可以设置注册资金?

就北京来看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基本上已经杜绝对投标人注册资金的要求了。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还有用的。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42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5 08:55 编辑
曹锦江 发表于 2016-1-12 20:33
看来有大单位要中标啊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43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5 08:56 编辑
xqj661023 发表于 2016-1-12 20:1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已经取消注册资本金了,你还设这个干吗?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44
汪才华 发表于 2016-1-13 08:36
现在工商部门已取消注册资金的要求,建设部门的资质中也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净资产,相对来更靠谱一些。

净资产,可能通过文件体现最新数据?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45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5 08:55 编辑
fanxjking 发表于 2016-1-13 09:31
总理都讲放开建筑市场,有些地方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别有用心啊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46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5 08:56 编辑
kkshadow 发表于 2016-1-13 09:32
难道阁下认为政府采购没有公开招标项目?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48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5 08:56 编辑
sbkljsqy 发表于 2016-1-13 15:03
此情况应该分为两个大类:
一、属于政府采购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条  政府采 ...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50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6 09:40 编辑
曹锦江 发表于 2017-5-14 20:53
当然不行,极有可能就是量身定做的排斥性要求!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51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5 08:56 编辑
曹锦江 发表于 2017-5-14 20:55
“合理的要求”的潜台词就是:招标人已经有了意向单位,他实力强,应该倾向于他……此类说法,你可以看看 ...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7-5-15 08:53
本帖最后由 y254927193 于 2017-5-15 09:07 编辑
bidboy 发表于 2017-5-15 00:21
就北京来看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基本上已经杜绝对投标人注册资金的要求了。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还有用的。


不好意思看错了,以为是我发的贴的回答。。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5-15 09:04
违法行为,建议慎重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5-15 20:16
y254927193 发表于 2017-5-15 08:50
根据投标情况,只有1家单位注册资金达不到最高分!!还有能否就事论事,怎么全扯到注册资金上去了?不是说 ...

不能仅仅看结果,参加投标的都得分,但是你可知道有多少潜在投标人是看了有这个“注册资金”分值设定,而主动放弃参加这个投标的呢?一方面,很容易造成“已有了意向单位的”常理推断,另一方面,排斥了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
我再斗胆狂妄的猜想一下,那家注册资金没有达到最高分的,肯定不是中标单位!逆反命题也可以这样说,“中标单位一定是在注册资金这一项打分上是得满分的”,……难道事情的实质你还没有看清楚吗?
作者: hutong604    时间: 2017-5-18 17:03
从事这行不久,不过个人认为不设为妙
作者: 沈律师    时间: 2017-5-19 10:22
现在还要求注册资金的,是老古董了,该换脑子了。或者就是为了某个投标人吧?注册资金毫无意义,你还要求它干嘛?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7-5-21 16:07
沈律师 发表于 2017-5-19 10:22
现在还要求注册资金的,是老古董了,该换脑子了。或者就是为了某个投标人吧?注册资金毫无意义,你还要求它 ...

在潜在的投标人比较少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准确的获悉----哪个、或哪些潜在的投标人,在注册资金方面达不到相应的数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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