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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师大教授"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引发热议 “低价”竟成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6-1-14 08:56
标题: 北师大教授"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引发热议 “低价”竟成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11-14 08:51 编辑

北师大教授"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引发热议 “低价”竟成原罪?



北师大教授"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引发热议 “低价”竟成原罪?


2016-01-13 今日采购舆情




今日采购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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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第一财经网发表题为“钟伟: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的评论类文章,作者钟伟系北师大教授。在文中,钟教授对于地方政府和国企的招投标中部分项目所采取的“最低价中标法”提出了自己看法。他认为“最低价中标迫使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罔顾契约精神,企业无法对研发创新产生兴趣,只能挣扎着活在当下。”

原文如下:

激励人性中贪婪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高卖,另外一种是低买。如果有第三种,那么就是沉浸在不可思议的低买同时高卖的梦想中。
让我们观察身边比比皆是的例子。

(省略部分行业例子)
例如,目前地方政府和国企的招投标中,大量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这种做法的初衷是为了防范腐败和利益输送。但在苛严问责和无序竞争的背景下,政府和企业倾向于国有企业去投标,避免和外企私企往来,以免说不清道不明。最低价中标变成了楚河汉界壁垒森严的划界,不利于混合所有制,反而使得国有和非国有彼此隔阂

例如,在通常最低价中标的竞争中,带来了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困局。如果仅考虑价格,而不考虑投标者的信用、有质量保障的商品或服务的合理成本和利润,不考虑后续的履约和售后,那么最低价中标就足以导致市场秩序癌变。

一是招投标的异化,量身定制的招标、你来我往的陪标逐渐流行;二是最低价中标者在履约时花样百出,有的在履约中拖沓,突然停止,甚至占场不撤,要求追加预算;三是最缺乏底线的中标者可能公然提供难以达标的设备、商品或服务,当甲方表达不满时,中标方往往直截了当地回复说,如此低价,只能如此低质。

最低价中标迫使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罔顾契约精神,企业无法对研发创新产生兴趣,只能挣扎着活在当下。

例如,最低价中标还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这集中体现在基建和地产行业。最低价中标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最低价中标往往从单纯的经济纠纷,发酵成社会问题。更为可怕的则是政府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最低价中标,使许多药品一入采购目录,便宣告其“死亡”。

例如,最低价中标已惨烈地蔓延到海外,中资企业往往恶性竞争,却忽视了海外对中标者严厉的履约要求,忽视了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甚至损害了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形象。我们近年来经常看到中资企业竞标成功却最终巨亏的例子。如果走出去意味着更多的海外工程陷入了最低价中标的泥潭,那么结局让人不寒而栗。

正常的价格,是对他人创新和劳动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身的尊重。畸形的价格折射出畸形的供求关系、法治环境和信用缺失。最低价中标,本意似乎是好的,但却逐渐腐蚀了中国制造业追求品质、勇于创新和形成适当的行业集中度的土壤,也使政府和国企以此作为名义合规的护身符,而不考虑实际履约的可能性和相应后果,使得在中国经济增速逐步下行、百业萎缩为特征的今日,价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一个几乎以低价为唯一竞争尺度的社会,只有你死我活,没有你帮我扶。这种机制,究竟是善举还是恶行?

此文一处,一时间引发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领域的热议,部分供应商认同钟伟教授的“低价=低质”的观点,认为政府采购目前的利润空间不大。但大部分的业内人士却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钟教授的观点过于极端了。本文整理了部分网友对钟教授此文的看法。

网友观点

某电器厂商
通用类货物最低价中标无可厚非
在技术、商务和售后服务都达标的情况下,就应该是最低价中标,如果因低价中标而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可以根据招标要求和合同严格处罚,包括暂停投标资格和罚没履约保证金等。最低价中标有效的杜绝了腐败。
以空调为例,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和全国近11个省的空调批量集中采购就是按最低价中标,在节约财政资金,促进招标公平、公正方面起到很好的效果和示范作用。

业内实务专家
供应商履约管理出了问题 什么招标方式都没用
在招投标活动中,供应商的履约管理评价和招标同样重要。供应商的诚信问题是无法通过改变评标方式来改变的。

某国内PC厂商
最低价中标法出了问题 错在标书设计
“不用最低价法就能解决豆腐渣工程?无非利益相关者多分点钱罢了,该渣还是渣。豆腐渣工程的原罪在于制度、标准的设计,而不是哪种评标办法”

业内资深律师:
不能简单粗暴否定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采购中普遍存在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两大短板或者漏洞,造成最低评标价法出现问题。不去解决前面的两个问题,简单粗暴否定最低评标价法是不对的。
在非通用类货物的采购中,如果招标文件可以在产品的技术和性能上区分其品质或者在评审标准上可以达到高质高分(高品质产品中标),那么设置价格本身就毫无意义。因此,要控制采购的品质不能用最低价的方式,而是在产品要求和评审标准上做作文章。如本项目的样品评审标准和试奏评审标准等可以区分产品品质,完全没有必须设置最低价。

(以上为网友观点整理,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最低价中标是否合理,不同的项目采购应该适用于怎样的评标办法,批量采购是否就是“价格战”等观点。公共采购网络电视台将于近日播出的《七日风云》栏目中诚邀业内专家、供应商代表共同探讨,敬请收看。同时,你也可以直接在微信下方对该事件进行评价,为了更好的参与互动讨论请您在留言中标注您所属的行业。

公共采购七日风云
《公共采购七日风云》以一周行业发生的重要人和事为新闻背景,深入解读一周采购热点话题。本栏目每周一期,在CNTV公共采购网络电视台首发,优酷、土豆、爱奇艺、新浪、搜狐、腾讯七大平台同步播放,传播覆盖百万人群。


今日采购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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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4 09:05
楼主“迟到”了,呵呵,参考姊妹篇文章: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1597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6-1-14 09:40
我转发的文章,除了原文以外,还引用部分网友的各种意见,更能引发思考 ……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4 10:01
以作者这段话为例:

例如,目前地方政府和国企的招投标中,大量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这种做法的初衷是为了防范腐败和利益输送。但在苛严问责和无序竞争的背景下,政府和企业倾向于国有企业去投标,避免和外企私企往来,以免说不清道不明。
最低价中标变成了楚河汉界壁垒森严的划界,不利于混合所有制,反而使得国有和非国有彼此隔阂


用“
政府和企业倾向于国有企业去投标
”并相应的确定的承包人,代替本应该依法招标投标并采取的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的承包人,即把所有非国有和国有承包人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全部规则于最低价中标方式。由于文章中对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明确,形成了错误的结论,并且忽略了国有企业中标价,往往不是依照招标投标法及法规规定的充分竞争形成的“最低价”这一事实,也即是说最低价中标和
承包人发生质量问题,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或因果关系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4 10:17
再以这一段话为例:

例如,最低价中标还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这集中体现在基建和地产行业。最低价中标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


作者的分析是先最低价中标,后是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再是承建商的恶性应对手段,有着严格的先后顺序及因果关系。通过作者其他部分说明,我们可以看成,最低价中标并不必然导致招标人无利可图,用到药品招标中还出现中标人牟取了暴利。
形成了前后的因、果不对应。


作者还用到了一个词,就是“往往”,
根据百度百科的提示“如下:
词目:往往
拼音:wǎngwǎng
英文:
often; frequently; usually; more often than not; as often as not
基本解释
1. [often;frequently]∶经常;时常,表示大多数情况如此,但不排除个别情况,是通常有的。
老李往往工作到深夜才睡。
2. [everywhere]∶处处;到处
往往山出棋置。——《史记·货殖列传》
卒中往往语。——《史记·陈涉世家
往往有得。——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韩愈《<张中丞传>后叙》
往往而死者相藉,——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3. [one after another]∶纷纷
吴王之弃其军亡也,军遂溃,往往稍降太尉梁军。——《史记·吴王濞列传》

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汉书·
司马迁传

[/table]
[table=100%,#ffffff]往往,用在这里是多处、多时、多家施工单位的意思,也就是说文章把这些恶性事件当作一种“常见”的现象来进行分析,并归责于中标人的最低价中标;那么,对于没有发生这些恶性事件的承包人来说,就是是错误的结论及原因,文章分析 中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6-1-14 10:29
这就是我们普遍存在的逻辑。商家卖假货不诚信,不研究如何加强市场监管对其处罚,而是去责怪消费者贪便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工程质量低下,不从如何加强质量管理,惩罚不诚信承包商入手,责怪发包人使用最低价中标。
最低价中标其也不是单纯只比拼价格,投标人也需要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的其他条款。评委会也需要对其报价能否完成工程进行评价(实际当中可能存在困难)。
        只有竞争才能促进企业的创新,而市场中价格上的竞争是最直接的体现。如果大家以社会平均成本即能中标生存,谁又会有动力去进行创新,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呢?
        我国的大环境也许还不适合最低价中标,但是这不是最低价中标的错。如果我们不直面最低价中标所产生的问题,又怎么能去加强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又怎么能促进投标人更加理性、诚信?又怎么能促进这个大环境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否定了最低价中标,规避了市场中的竞争,解决了低于成本报价的问题,投标人就能管理水平提升更加诚信理性了吗?更可能的是没有了竞争的行业,企业之间更多的是从潜规则入手,满足于现状不进行创新升级,我国在世界上的竞争力只会越来越低。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4 10:34
楼主转发了不少的社会新闻,很多人把这些事情是成是“热闹”,很多人还会“吐槽”,其实其中暴露了招标投标及后续工作当中存在的不少问题。

如:银川公交纵火案追踪:一次性补偿每位遇难者75万元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15929


但是,还有其它的报道,往往被“忽视”掉了,




银川公交纵火案折射欠薪困局:1万农民工被欠14亿元


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108/14156781_0.shtml

洪广镇安置小区另一侧的几栋楼房尚未完工。住在东侧毛坯房里的周某告诉凤凰网,安置小区有五期工程项目部,不同公司承建。马永平干活的是第一期工程。周某是第二期工程的材料员,与老板刘某是亲戚。周某说,第二期工程,土建老板刘某被拖欠工程款1700万,洪广镇安置小区的开发商为土木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木基业将一品中堂小区房子以“房票”形式抵押给刘某,共计1670万。然而一品中堂房子处于烂尾状态,无法交易获现。洪广镇的第二期工程一共有11栋楼,尚有3栋因没钱而停工。五个工程拖欠材料与人工费共计四千多万。


作为安置房项目,是法定需要招标的项目。
当初作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你应该知道招标人的资金是否能够到位,而不是发生恶性讨薪事件后的去要求承包人一定要讲“信用”或“契约精神”,在要求投标人讲信用的同时,我们的政府部门、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要不要讲信用?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6-1-14 10:36
老朽以为,既不能一概否定最低价中标,也不能滥用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的适用条件是:投标人的非价格因素基本上无差异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4 10:44
Laochan:
老朽以为,既不能一概否定最低价中标,也不能滥用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的适用条件是:投标人的非价格因素基本上无差异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就是个别的高级法官都不公正了,怎么办?


齐奇被免浙江高院书记职务 曾遭“舞台剧举报”



扫描到手机

2016-01-14 02:19:36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齐奇被免浙高院书记职务

  京华时报讯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12日下午,浙江省高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廖国勋在会上宣布:经中央批准,省委决定陈国猛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齐奇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简历
  齐奇,男,汉族,1952年4月生,贵州安顺人。1968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法律硕士学位。
  1979年至1983年在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198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1984年后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秘书长,1986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5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1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12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0日再次当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浙江在线)
  >>链接
  “舞台剧举报”事件
  2015年8月11日,以经营文化演艺为主的宋城集团以舞台剧形式举报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消息随即出现在宋城集团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上。
  12月30日下午,宋城集团执行总裁黄鸿鸣专程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舞台剧”举报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一事登门道歉。齐奇回应称:“我只说一句话:还是要敬畏法治。” (新华)



http://news.sohu.com/20160114/n434454776.shtml




个人非常支持您的想法,衷心希望这些观点不再是“理想”。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6-1-14 10:59
1、该方法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将会长期存在。
2、该方法在国际上被多年运用并被普遍接受,想要提升国内企业的竞争能力,剩余产能向外转移,真正实现“走出去”,该方法无法回避。
3、正确理解和运用“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4、想办法为该方法的应用营造更好的环境是正确的选择。
[s:69]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6-1-14 11:17
标题: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老朽以为,既不能一概否定最低价中标,也不能滥用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的适用条件是:投标人的非价格因素基本上无差异。 (2016-01-14 10:36) 
        但是钱老师,我觉得评判投标人非价格因素的差异与评判投标人的个人成本一样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是否适用最低价中标法,还是应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出发,其是否采购的东西技术、标准等统一,又或者是其对采购的东西有特殊要求。
        大多数行业中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都有高有低。如果以基本上无差异为标准,似乎没有什么项目适合最低价中标法了。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4 11:30
昨天看了冯小刚主演的电源《老炮儿》,片中大小流氓都相信中纪委能够秉公执法,从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我们现实的依法治国、依法招标投标的道路还会很长,这是“道”;最低价中标,充其量是“法”,很多时候,已经沦落为“术”,甚至是“伪术”。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6-1-14 16:26
这篇文章所折射的还是中国目前突出的法治与契约困境,核心在于政府或者说执政党中的有权干部的法治与契约精神达不到市场经济的标准。
源头就是大多数公共支出总是缺金少两又或者以权谋私。
管不了自身(也就是政府或执政党的有权干部),这个社会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6 09:37
标题: 回 gudongyisheng 的帖子
gudongyisheng:这篇文章所折射的还是中国目前突出的法治与契约困境,核心在于政府或者说执政党中的有权干部的法治与契约精神达不到市场经济的标准。
源头就是大多数公共支出总是缺金少两又或者以权谋私。
管不了自身(也就是政府或执政党的有权干部),这个社会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2016-01-14 16:26) 
个人理解,已经发生的情况就就是事实,不管专家说与不说,都一样,同时,专家也不能违背基本的逻辑进行说法或说理,进而得出错误的结论,并且要人家执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1-21 12:41
部分机动车辆导致了交通事故,按照该教授的观点,应取缔交通车辆,这样就是把车辆、事故、管理混为一谈,偷换了概念。本人曾负责过实验室装备的采购,就是最低价成交,节省了三分之一的财政资金,质量也没有问题。尽管有二次运输,但采购文本已经明确所有二次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以结算价就是中标价,没有多花一分冤枉钱。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1 13:50
个人意见与楼上基本一致。这篇文章的作者写作背景和我们讨论依法必须招标的,或者说是工程招标,并不一致,有特定的背景,是偷换概念,但他提到的低于成本是事实,只不过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个人有初步想法,看明后天是不是有时间来整理一下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发飙的人    时间: 2016-1-21 15:59
在下认为,不在招标代理一线忙忙碌碌的教授们,少说话为好。
作者: 发飙的人    时间: 2016-1-21 16:21
不以最低价中标为标准的标,大部分是耍流氓。嘿嘿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2 09:27
标题: 回 发飙的人 的帖子
发飙的人:不以最低价中标为标准的标,大部分是耍流氓。嘿嘿 (2016-01-21 16:21) 
以最低价中标为标准的标,也有相当部分是耍流氓,嘎嘎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2 09:29
标题: 回 发飙的人 的帖子
发飙的人:在下认为,不在招标代理一线忙忙碌碌的教授们,少说话为好。 (2016-01-21 15:59) 
我是不在招标代理一线忙忙碌碌的版主,照样管着你,还能给你发奖,哈哈
作者: transformers701    时间: 2016-1-22 16:20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以最低价中标为标准的标,也有相当部分是耍流氓,嘎嘎
综合或最低价,选择权在谁?是不是真正有能力做出正确的选择?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6-1-22 20:48
低价是竞争的主线。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0:12
标题: Re:回 大力 的帖子
transformers701:

综合或最低价,选择权在谁?是不是真正有能力做出正确的选择?

transformers701:

综合或最低价,选择权在谁?是不是真正有能力做出正确的选择?


作为网友或您这样的专家,是通过自己的判断寻求问题的分析及解决。作为版主的大力,首先是把内容看成一个“贴子”,即搁置的问题的对与错。

这是个被绝大部分网友、版主忽视的问题,包括娱乐媒体的、新媒体如微信、微博等。很多专家被批成“砖家”,都是被一些“小编”恶搞出来的,是为了博眼球。作者的动机往往被其他媒体或中介“恶意应用”,进而误导广大的读者或观众。
特此提醒大家注意,不要去参与恶搞或误传消息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1:03
第一财经是作者文章的首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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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pg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1:06
原始网站的文章网址,没有任何评论,“点赞”只有两个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1/4735493.html

2.jpg (72 KB, 下载次数: 66)

2.jpg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1:09
凭什么说是“引发热议”,热议的原因-----谁给分析过?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4:43
作者简介,来自百度百科


钟伟[1]  ,男,1969年生,[2]  江苏溧阳人。经济学博士学位。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
 2000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
1999 获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4 获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硕士学位
1990 获南京大学物理学系理学学士学位
社会兼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约经济学家
北京安邦信息集团公司 特约经济学家
上海惠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特约经济学家
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 特约观察员
学术背景: 专著和合著有《金融资本全球化论纲》(2000年版)《通货膨胀的国际传导和背景》(1999年版)《21世纪初期世界经济新格局研究》(2001年版)等多部。
个人随笔集著作有《感恩之心》《一生之水》两部(2002年版)。
主持或参与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国家计委、UNDP,联合国大学等国际合作或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余项。
摄于2011年12月26日第一财经年会
摄于2011年12月26日第一财经年会
 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人民日报》等几十种权威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文章多被大小参考,党建内参等转载。
在《联合早报》等几十种刊物发表经济评论和随笔300余篇,其中关于多篇文章社会反响巨大并引发《经济日报》等的讨论。
荣获2011年“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年度青年经济学家殊荣。[3]
学术领域: 在人民币问题和资本市场研究方面的成果较有影响,同时对宏观经济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4:59
作者的文章当中,有很多模棱两可、以偏概全的叙述,这不是一篇学术文章,只是一个随笔,或者是吐槽,甚至是不能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红色字体为本人标注,全篇每一段都有!】



激励人性中贪婪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高卖,另外一种是低买。如果有第三种,那么就是沉浸在不可思议的低买同时高卖的梦想中。

让我们观察身边比比皆是的例子。
例如炒股者,甚少有对公司业务和估值感兴趣的,绝大多数交易行为是指着在地板价买、在天空价卖,并且坚信只要敲击键盘,仅凭借智慧就足以致富。金融体系有许多功能,但看起来现代金融体系在嬗变中暴露了其致命的三个特点:一是逐渐脱离了实体经济,二是大幅浓缩了时间和空间,三是迅捷实现了财富的集中和转移。
例如文玩者,许多戏剧性的案件显示,一些人在地摊上花少量钱财低买,然后怀着侥幸之心,相信所谓鉴定专家天花乱坠的估值,更相信中介许诺的天价拍卖梦想,然后落入圈套中。一方明知自己地摊低买,另一方许诺天价高卖,两方都是远离了文化趣味的相互欺骗的低劣骗子。
例如在电商上淘宝贝,许多消费者对有品质保障的商品的基本价格,其实是有心理估量的,但面对低价诱惑,贪欲促其弱化甚至丧失了理性——一种通常黄豆不会比黄金贵、不会比黄土便宜的基本理性。以为电商、平台商可以零成本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几乎就是在尝试以黄土价购买黄金。结果如何?要么平台渐渐消亡,要么假冒伪劣充斥,最终商品和服务提供商、中介流通商和消费者之间并未形成良性的、可信的商业信用。有些平台商已存在多年号称商户百万千万,却迄今没有任何商家脱颖而出,都是苦苦挣扎。
这些仅是乱象中企业和最终用户之间的关系,从零团费旅游到零钱换豪宅不胜枚举,缺乏监管的过度竞争,也折射在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之中,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所谓最低价中标机制。我遇到不少企业家对此深恶痛绝、不少企业因此陷入困境。
例如,目前地方政府和国企的招投标中,大量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这种做法的初衷是为了防范腐败和利益输送。但在苛严问责和无序竞争的背景下,政府和企业倾向于国有企业去投标,避免和外企私企往来,以免说不清道不明。最低价中标变成了楚河汉界壁垒森严的划界,不利于混合所有制,反而使得国有和非国有彼此隔阂。
例如,在通常最低价中标的竞争中,带来了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困局。如果仅考虑价格,而不考虑投标者的信用、有质量保障的商品或服务的合理成本和利润,不考虑后续的履约和售后,那么最低价中标就足以导致市场秩序癌变。
一是招投标的异化,量身定制的招标、你来我往的陪标逐渐流行;二是最低价中标者在履约时花样百出有的在履约中拖沓,突然停止,甚至占场不撤,要求追加预算;三是最缺乏底线的中标者可能公然提供难以达标的设备、商品或服务,当甲方表达不满时,中标方往往直截了当地回复说,如此低价,只能如此低质。
最低价中标迫使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罔顾契约精神,企业无法对研发创新产生兴趣,只能挣扎着活在当下。
例如,最低价中标还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这集中体现在基建和地产行业。最低价中标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最低价中标往往从单纯的经济纠纷,发酵成社会问题。更为可怕的则是政府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最低价中标,使许多药品一入采购目录,便宣告其“死亡”。
例如,最低价中标已惨烈地蔓延到海外,中资企业往往恶性竞争,却忽视了海外对中标者严厉的履约要求,忽视了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甚至损害了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形象。我们近年来经常看到中资企业竞标成功却最终巨亏的例子。如果走出去意味着更多的海外工程陷入了最低价中标的泥潭,那么结局让人不寒而栗。
正常的价格,是对他人创新和劳动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身的尊重。畸形的价格折射出畸形的供求关系、法治环境和信用缺失。最低价中标,本意似乎是好的,但却逐渐腐蚀了中国制造业追求品质、勇于创新和形成适当的行业集中度的土壤,也使政府和国企以此作为名义合规的护身符,而不考虑实际履约的可能性和相应后果,使得在中国经济增速逐步下行、百业萎缩为特征的今日,价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一个几乎以低价为唯一竞争尺度的社会,只有你死我活,没有你帮我扶。这种机制,究竟是善举还是恶行?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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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范例:








人咬狗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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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人咬狗才是新闻性    质新闻术语创作人约翰·博加特含    义表示新闻价值高特    点异常性、新鲜性、猎奇性引    申“烂”媒体等



目录






基本信息编辑

人咬狗才是新闻,新闻术语。



释义编辑

美国《纽约太阳报》19世纪70年代的编辑主任约翰·博加特把新闻解释为“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种说法被西方资产阶级报人作为选择新闻的标准一直延续至今。人们都知道,狗具有狂吠、咬人的天性。当人们一听到狗叫或者一看到狗咬人的事,大都认为这是正常的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人是有别于“狗”的,如果“人”真的会咬“狗”,那就令人瞠目结舌了。这种“狗咬人……人咬狗”理论,核心问题就是“奇”,一言以蔽之:“奇”就是新闻。
这种观点,主要是从新闻价值方面来说的。影响新闻价值的因素包括:影响、时间性、接近性、冲突性、异常性。狗咬人太多了,所以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了。除非是多少条狗一起出来咬人。但是人咬狗就从来都没出现过,占了异常性,吸引读者,关注度高,相对的新闻价值就高。



经典引申编辑

此经典透出新闻的一个特点:异常性、新鲜性、猎奇性。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引起我们注意的,往往是那些不同于日常平凡生活的奇事、异事、新鲜事,也只有这样的事件,才会勾住人的眼球。
所以,坐飞机不是新闻,飞机摔下来才是新闻;动车平稳到达不算新闻,出轨翻车才是新闻;和尚念经不算新闻,和尚与尼姑偷情才算新闻……
发现人咬狗的新闻需要有独特敏锐的眼光,所以,香港把一些记者称为狗仔队,这些记者的鼻子象狗一样灵,不惜用一切手段到处抢新闻。如英国默多克的新闻帝国为了抓到人们的隐私,甚至搞窃听等手段。
如果没有人咬狗的新闻怎么办?一些不良记者就泡制。
现在一些烂媒体“烂”体现之一就是,非要在正常新闻报道之外,憋着心思,寻找甚至创造细节,来制造渲染官方黑暗的亮点,通过这种火花,来引爆关注,吸引眼球。




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iS2pfjDksBAHlM2BpskkGTwajlVt_0_xeWmLbIpYiirI4KTwsMxi8mT2JrHsOYLPb0D_V_AKki4GLg9LI6Z3b_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5:12
一篇模棱两可的文章,居然会“引发热议”,不奇怪吗?是由于有人在炒作。
不要被人骗了还帮人家数钱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3 15:31
如果我们十三亿多人口大国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要靠雷人的手段来“引人入胜”,还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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