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dongyisheng:
严重同意唐老师的意见
唐广庆: 关于必须由有注册造价师资质的人填报工程量清单投标价格的问题
某些部门要求必须由有 .. (2016-01-20 12:19)
曹锦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_2013
2.0.40 造价员 cost engineering technician
....... (2016-01-22 11:09)
大力:请注意发帖用语和控制情绪,唐广庆只是提出一种说法,话题讨论中请对“事”分析,不要对人批评或赞美,谢谢 (2016-01-22 11:26)
ahggzy: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 (2016-01-24 20:25)
曹锦江:提醒的是,我已经修改 (2016-01-25 07:54)
曹锦江:属于不合理的要求歧视投标人,造价员即可。 (2016-01-20 22:05)
首批招标师:
唐老师的意思你还没有完全理解,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他是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投标人应有充分的依据自由报价,而不应经过任何第三方审核!
虽然我是支持的态度(前提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但鉴于中国目前中国离真正的市场经济差距太大,唐老师的这个建议恐怕在实践中很难奏效,反而很可能会引起更大的混乱。
为了支持毅青,只能是说唐广庆和你错了,抱歉啊! |
以唐广庆老师本人为例,鲁布革是最早的招标项目【或者还有其他项目,只是 |
我 |
不知道】,那时候还没有提出搞市场经济,没有造价工程师,并且没有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定额,更重要的是没有招标投标法,所以,唐广庆的帖子讨论中针对的的“错误对象”一个都不存在,所以,他的 “反驳”并不成立,嘎嘎嘎 |
布衣:造价员 取消了 (2016-01-26 08:14)
大力:已有三种说法,楼主提出进行讨论理由已经成立:
:
1、招标人意愿,3楼、4楼,代表网友唐广庆
2、依照规定执行,1楼,6楼,
3、无规定,不要求,2楼,代表网友,王毅青 (2016-01-22 09:18)
qq245867721:个人觉得,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也无可厚非,如一个企业一个造价工程师都没有,这种服务都需要外包的话,至少说来它的能力是有欠缺的 (2016-01-27 11:42)
makergege:我们这里大力推行“报价承诺法”,包括投资超过亿元的综合性项目也开始用了,投标单位只要对招标人的要约价给予肯定回答,不用编制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了,现在大家都挺开心的:(1)投标人节省了不少费用(至少预算编制费少了),缩短了时间,开心;(2)招标人,不用担心串通投标, .. (2016-01-27 10:55)
曹锦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_2013
2.0.40 造价员 cost engineering technician
....... (2016-01-22 11:09)
ahggzy: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 (2016-01-24 20:25)
大力:郑重提醒各位网友:
这里只是“呼应”楼主提出的“讨论”要求,并不是针对具体案例,你要把这些“说法”,看成是理论探讨就行了。
请注意:不要直接应用到具体项目或工作当中去;否则的话,有可能会害了你!
....... (2016-01-27 11:46)
qq245867721:工作一切以法律法规,白纸黑字为准绳,招投标,一般人玩不起的 (2016-01-27 15:13)
qq245867721:刚刚认认真真的看了下GB50500_2013,其中“6.1.1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这样看来,清单编制是可以委托的。现在一切都得按规定办事了,理越不过法。 (2016-01-27 12:27)
也没说一定就是造价资质或者能力的呀。没有说人的。 |
曹锦江:现在,造价员已经废止,在清单计价规范没有修改前,只能由造价工程师来做了 (2016-04-21 19:34)
qq245867721:刚刚认认真真的看了下GB50500_2013,其中“6.1.1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这样看来,清单编制是可以委托的。现在一切都得按规定办事了,理越不过法。 (2016-01-27 12:27)
大力:我记得通知的规定是停止,不是废止,落实这方面的工作还是要考虑其中的差别滴
(2016-04-22 08:43)
曹锦江:
好吧,我用规范用语,造价员从业资格已经被取消
《 |
2013 |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1 |
3 |
专业资格 |
《 |
2013 |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1 |
3 |
5.1.2 |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
6.1.1 |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
所以人员要求专业资格造价人员,企业不一定需要造价资质。 |
大力:取消的仅是国家层面的考试,,说不定哪天就死灰复燃了,已经通过考试并注册过的,还得算是注册造价员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相关工作,中国建设工程 .. (2016-04-22 11:28)
crazyforjie:
对人:
《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
3 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专业资格
.......
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工程造价咨询人相关解释见第2章术语部分: |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大力:一、前面讨论已经说过了,造价员注册资格考试面临被取消了,也即是说同一个住建部的清单计价规范与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注册,这两个不同的规定之间存在着矛盾。
二、即便是按照该规范,也只是强调投标报价要以投标人自己的名义或以造价咨询单位的名义来完成,不是以造价工程师 .. (2016-04-24 12:22)
曹锦江:
桥归桥,路归路,造价成果的形式提交是以企业的名义来的,不是个人负责,如发生质量问题,首先是企业承担责任,随后企业再向个人追偿,貌似你的看法就是这样吧。目前,我也同意你的看法。
不过今后还是得向处罚注册执业人员的方向发展,可能是政府直接处罚个人。
已有三种说法,楼主提出进行讨论理由已经成立: |
: |
1、招标人意愿,3楼、4楼,代表网友唐广庆 |
2、依照规定执行,1楼,6楼, |
3、无规定,不要求,2楼,代表网友,王毅青 |
一阵阳光:
1、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投标报价,但是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应当是具备专业资格的造价人员,也就是说“造价员”即可,造价工程师更好。
2、投标人也可以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代理编制投标报价,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报价文件需要该机构的公章和编制人员的执业章。
3、一般来说,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求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是为了避免假借资质和围标串标行为的产生,这样的规定法律并未禁止,属于投标人应当响应的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应当算作是以不合理规定排斥潜在投标人。
.......
第六条,即: |
要求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就是不合理的要求,相应的“ |
避免假借资质和围标串标行为的产生 |
”只能作为一般的借口,而不能算是符合招标投标法立法精神上进行合理的解释的理由,就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呵呵。 |
曹锦江:
站队要鲜明,哈哈!
大力:在你的带领下,@gudongyisheng 在48楼的帖子,也是用的第2种意见的情况,为第3种观点进行辩护了,他本来是要支持第1种观点滴。
(2016-04-26 08:38)
gudongyisheng:三种观点本质一样,说白了,就是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只不过是侧重点不同。
唐老师的观点,强调投标人自行编制,不要在形式上限制投标人的权利。
曹老师的观点,通过规定来佐证投标人派谁编制其投标报价是其内部事务。
王老师的观点,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所以投标人的自主权还是不要 .. (2016-04-26 09:19)
对人: |
《 |
2013 |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1 |
3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 |
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
|
对企业:《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1.2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
6.1.1 |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
所以:1、工程造价文件:人员要求专业资格造价人员(不是特指造价员,与暂停造价员不冲突,也可以是造价师)承担,意味人员必须签章。 |
2、 |
招标控制价文件:若果是招标人(必需有编制能力,这个等同《标法》 |
因为:造价专业人员和建造师一样,可以注册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建设单位... |
);如果是委托的 |
企业,资格一样要对称,如甲级、乙级承担的造价规模,人员专业也要对应。 |
3、投标造价文件:投标人没有要求必须有造价资质,造价人员不论是投标人还是委托企业的,都同第1点,要签章。但是当投标人自行编制报价时, |
造价人员是否必须是投标人的人?这个还需研究,望给与解答。有的说如果不是本单位的人,容易串标,有说会排斥,... 最好能有依据。 |
如果多份投标造价文件出自一个人的手,很容易通过机器码、编码、清标确认为串标.... |
crazyforjie:对人:《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对企业:《2013工程量清 .. (2016-04-27 10:47)
gudongyisheng:在造价员的资格认定被取消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于价格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的条款,能否继续适用,需要商榷。靠少部分的造价工程师来完成庞大的建设市场的价格工作,不现实也不可能。 (2016-04-27 11:09)
crazyforjie:
对人:
《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
3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 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专业资格
对企业:《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1.2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6.1.1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
《 |
2013 |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1 |
3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就别纠结了,哈哈 |
【注:黑色字体是强制性条文】 |
3、投标造价文件:投标人没有要求必须有造价资质,造价人员不论是投标人还是委托企业的,都同第1点,要签章。但是当投标人自行编制报价时, |
造价人员是否必须是投标人的人?这个还需研究,望给与解答。有的说如果不是本单位的人,容易串标,有说会排斥,... 最好能有依据。 |
如果多份投标造价文件出自一个人的手,很容易通过机器码、编码、清标确认为串标.... |
实际上,在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况下,要求投标单位的清单编制必须由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来完成,即便是投标人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注册造价人员,其作用也不过是相当于“掩耳盗铃”,呵呵 |
大力:个人意见是您说道的第3条涉嫌违法《招标投标法》的第六条,即: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前面各位已经提到过 .. (2016-04-26 08:33)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