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开标记录表上可以不要招标人签字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1-28 16:54
标题: 开标记录表上可以不要招标人签字吗?
开标记录表上可以不要招标人签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7号第二十八条中有写到“ 开标记录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9 07:55
不可以的。要是招标人代表不签字,那么,事后用什么来证明他参加过开标?比如说开标半小时后,或五小时以后?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6-1-29 08:43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不可以的。要是招标人代表不签字,那么,事后用什么来证明他参加过开标?比如说开标半小时后,或五小时以后?

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1-29 07:55)
招标人可以不参加开标会的(委托招标情况下),为什么非要签字?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1-29 09:27
没必要签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9 09:33
回楼上两位,既然是楼主限定了工信部的这个规定,招标人代表自然要率先执行,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1-29 11:14
自行招标必须签,委托招标可以不签。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6-1-29 11:28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回楼上两位,既然是楼主限定了工信部的这个规定,招标人代表自然要率先执行,

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1-29 09:33)
工信部规定也没有说要招标人啊。。。。大力哥是不是看错啦?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7号第二十八条中有写到“ 开标记录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1-29 11:31
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招标人必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对于开标记录表规定有专人纪录存档,一般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地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9 12:29
回6楼,这个问题,哥真没有看错,不过,还是要谢谢你。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9 12:33
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并不一定非要到开标现场,工信部的规定里面,就还剩下“两个人”,招标人代表再不承认开标记录,开标还有什么意义呢?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6-1-29 12:50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并不一定非要到开标现场,工信部的规定里面,就还剩下“两个人”,招标人代表再不承认开标记录,开标还有什么意义呢?

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1-29 12:33) 
感觉大力哥是个讲情理的人,但是,做招标。只讲法,不讲 情 理。[s:84]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9 13:05
谢楼上鼓励,我说的也是招标投标法啊。是为了提醒各位作招标代理的亲们,提前准备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对策,不要把依法进行的招标代理工作,变成乌龙或闹剧,55555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1-29 13:21
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上面都没有开标记录表的具体签字要求。只要求做好记录。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9 13:29
招标投标法要求招标人组织开标,开标记录都得不到招标人代表的同意,前面的工作就白干了,怎么继续做招标代理?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29 13:43
等到招标人代表说,不能进行评标或确定中标候选人时;对招标代理人员来说,就是哭都没用的结局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6-1-30 10:48
没有必要签字。所有前期工作都有记录,开标时间、地点都正确,投标人都签字了,招标人为毛不承认。难道可以说那天开标您不知道?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30 11:33
我不得不说被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忽略的法律事实:你们的招标代理合同上面,授权给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了吗?你的招标人代表给过你们哪一个人书面的委托书吗?代理人员能够代替招标人代表吗?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1-30 15:05
有些是看法规,有些是看情理,总之要修法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31 08:34
如果是唱标人和记录人,都是招标人的代表,不存在矛盾   ;  如果是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完成这两项工作,招标人代表承认的是开标,并不一定承认开标记录。   唱错标、写错唱标记录的,社区都曾经引起广泛讨论,怎么处理都有麻烦,还应该看到的是,不是个别现象,让你不得不小心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6-1-31 11:07
关于开标记录上的签字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七部委联合编制的配套性文件均未规定在开标会议上对唱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只有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开标程序“(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明确过。其中也提出有“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本人对上述规定的看法有异议如下:
    开标会议的目的就是检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是否被拆封和标价被剽窃,以及通过开标唱标,让所有投标人了解投标人名称和单位数、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基本情况,从而知道自己在投标中的竞争地位,评估中标的可能性。
    依据上述目的,本人认为无需要求大家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因为唱标错误也应依据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为准,也不能以唱标记录为准。所以唱标记录无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在唱标记录上签不签字无关大局。
    本人看法与大家看法差距太大,请批评指正!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1.31.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6-1-31 13:12
其实,有些对规定的认识已经超出了规定本身的目的,例如:投标文件的密封和各种签字等。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1-31 20:20
大度坦然,公开唱标内容即可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1-31 23:38
"开标记录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这个规定并没有错,因为他没有限制招标人不能参加,也合理啊,因为他也没有强求招标人一定要参加,若完全委托代理机构,招标人的确没有必要参加。反之,若该规定要求招标人要签字,那么无论他是否委托了代理机构,都要参加并签字。
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是必要的,就像选举,唱票人、记票人和监票人都要签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1 08:44
无意间发现楼主引用的该规定并不完整,把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联系起来,你才会发现为什么一定要投标人代表“签字”,这种由投标人判断低于成本的方式,也挺有创意,是基于与其他投标人报价进行比较的结果,否定了一口价,但减少了低于成本竞争的争议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1 08:44
第二十七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划分标段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某一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该标段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对该标段重新招标。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开标,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唱标内容; (三)开标过程是否经过公证; (四)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开标记录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开标地点的,招标人应提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能够到达开标地点。 第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1 09:02
考虑到是工信部的规定,主要面向央企和地方的国有企业“招标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招标代理机构比招标人更加“强势”,与房屋建筑类和政府采购代理是有很大差异的,我个人分析,能够成为招标代理机构都是徘徊在牛a与牛c之间的单位,更加容易被忽视的是,他们会“架空”招标人及其代表。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2-1 09:57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招标人必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对于开标记录表规定有专人纪录存档,一般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地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6-01-29 11:31)
法律法规对这个问题有哪一条说过“地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者“各地可制定细则”吗?
作者: shaoguangfeng    时间: 2016-2-1 10:46
标题: 回 唐广庆 的帖子
唐广庆:                                   关于开标记录上的签字的问题
    《招 .. (2016-01-31 11:07) 
支持您的观点。这只是个公开有关信息的过程,没有什么实质的“法律”意义。再就是“唱标人、记录人”是谁?一般就是代理了,代理是谁?代理不就是招标人嘛!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2-1 10:57
标题: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法律法规对这个问题有哪一条说过“地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者“各地可制定细则”吗? (2016-02-01 09:57)
按您的意思,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在不违背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并进一步细化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各部位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出台了,比如今年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怎么可以这样呢。标法实施条例对于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内容并未作任何规定,交通部的办法中怎么自行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还需要公示投标报价、排名、否决条款、中标候选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业绩、资格证书之类。
标法及实施条例毕竟内容有限,实施条例是法律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规定,实施条例在某些条款也需要或者也可以作进一步的规定和细化、补充,这也就是为什么还要配套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原因,同时这些配套文件不得与上位法的明确规定相抵触。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2-2 11:14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无意间发现楼主引用的该规定并不完整,把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联系起来,你才会发现为什么一定要投标人代表“签字”,这种由投标人判断低于成本的方式,也挺有创意,是基于与其他投标人报价进行比较的结果,否定了一口价,但减少了低于成本竞争的争议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2-01 08:44) 
大力老师,投标人是要签字啊,我是问招标人可以不签字吗[s:89]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2-2 12:26
标题: 回 shaoguangfeng 的帖子
shaoguangfeng:支持您的观点。这只是个公开有关信息的过程,没有什么实质的“法律”意义。再就是“唱标人、记录人”是谁?一般就是代理了,代理是谁?代理不就是招标人嘛! (2016-02-01 10:46) 
因为有时候会对开标进行质疑或投诉,有的规章规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所以这不仅仅是一个信息公开的问题。唱标对评审也可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所以,“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签字是必要的。多了解一些规章有助于做出正确的结论。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2 14:28
回29楼,只是针对这个规定本身,我坚持评标记录需要招标人代表签字,或者说是确认开标记录。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开标要做记录。这个规定中的其他单位人员如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人员,监管人员都不是法定必须到场的人员,不到场的人员自然没有办法及时在开标现场的记录上面签字,我个人理解到场的招标代理人员,是为招标人代表服务的,强调的是个人,不是必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名义出现的。 与此类似的是,其他评标专家也不是开标的见证人,也没有义务证明开标记录是合法的,有效的。  根据规定的其他部分要求,开标记录及投标一览表,是评标报告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即只能是由招标人代表来通过开标记录并且得到他们本人确认后的。没有有效的开标记录,评标委员会无法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工作就没法完成。最简单且有效的证明开标记录的方式,就是招标人代表签认开标记录。除非是招标人代表违法作为,其他参加开标的人员,限于评标制度的限制,都不适合做出这种证明。  由于我不是该规定的起草人或解释单位的代表,以上个人意见,仅是在学习该规定后的理解,供 参考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拾贰月    时间: 2016-2-2 14:44
可以不签的
作者: shaoguangfeng    时间: 2016-2-2 17:42
标题: 回 liuhaisang 的帖子
liuhaisang:因为有时候会对开标进行质疑或投诉,有的规章规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所以这不仅仅是一个信息公开的问题。唱标对评审也可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所以,“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签字是必要的。多了解一些规章有助于做出正确的结论。 (2016-02-02 12:26) 
对啊,招标人的“人”“唱标人、记录人”都签字了,还非得要招标代表在签个字吗?是招标人没给代理授权呢!还是代理需要监督呢!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2 18:39
回楼上,从理论上来讲,其他所有人员都可以不参加开标,招标人代表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整个开标及记录,开标程序及开标记录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了招标代理人员的帮助,只是效率低,并不影响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6-2-3 15:39
标题: 回 唐广庆 的帖子
唐广庆:
                                   关于开标记录上的签字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七部委联合编制的配套性文件均未规定在开标会议上对唱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只有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开标程序“(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明确过。其中也提出有“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本人对上述规定的看法有异议如下:
    开标会议的目的就是检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是否被拆封和标价被剽窃,以及通过开标唱标,让所有投标人了解投标人名称和单位数、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基本情况,从而知道自己在投标中的竞争地位,评估中标的可能性。
    依据上述目的,本人认为无需要求大家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因为唱标错误也应依据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为准,也不能以唱标记录为准。所以唱标记录无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在唱标记录上签不签字无关大局。
.......
赞同唐老的观点!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6-2-3 15:44
老朽一直反对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用粗话讲,是脱裤子放屁。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3 18:41
要是没有人提供唱标一览表,参与者想签字都没有地方,两位专家都批评你们了,都是谁提供的,站出来说话!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4 08:50
回楼上,十几个小时过去了,除了钱老师,居然没有一个网友敢承认提供过开标一览表,大家都讨论得这么热烈了,问题出在哪里了?太奇怪了!    看来,还是要麻烦钱老师帮忙介绍一下,那些开标一览表的范本都是那些部门或个人提供的,并帮忙分析一下他们提供这些表格的动机是什么,谢谢先。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2-4 09:15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
回楼上,十几个小时过去了,除了钱老师,居然没有一个网友敢承认提供过开标一览表,大家都讨论得这么热烈了,问题出在哪里了?太奇怪了!    看来,还是要麻烦钱老师帮忙介绍一下,那些开标一览表的范本都是那些部门或个人提供的,并帮忙分析一下他们提供这些表格的动机是什么,谢谢先。

内容来自[手机版]
我们这名叫开标记录表。标准招标文件上叫“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4 09:28
回39楼,谢谢告知,请问那些签名栏是标准招标文件上就有,还是招标人自己添加上去的?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4 09:43
我以前听专门做投标的朋友介绍,他们去参加开标,连一杯水都喝不到,一个盒饭也捞不到,他们坐飞机大老远的跑到开标现场,就是为签个名字?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2-4 16:01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按您的意思,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在不违背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并进一步细化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各部位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出台了,比如今年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怎么可以这样呢。标法实施条例对于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内容并未作任何规定 .. (2016-02-01 10:57)
你的第一句话就有问题。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里是授权了各部委制定细化的规章的。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2-5 11:50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
回39楼,谢谢告知,请问那些签名栏是标准招标文件上就有,还是招标人自己添加上去的?内容来自[手机版]
标准文件上是: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5 19:13
回43楼,看到上面只要“三个人”我就放心了,唐广庆老师是标准文件的审稿人,他应该很快会再次看到你的帖子。说实话,跟你们一大帮人唱对台戏,感觉亚历山大。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5 19:32
即便开标变成鸿门宴,有人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希望楼主如樊哙,即便不是英雄,把这碗夹生饭咽下去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6-2-5 21:22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
回43楼,看到上面只要“三个人”我就放心了,唐广庆老师是标准文件的审稿人,他应该很快会再次看到你的帖子。说实话,跟你们一大帮人唱对台戏,感觉亚历山大。    内容来自[手机版]
       再谈开标记录上的签字的问题
  
      不知大力版主何意?本人在我回答的条目中,已经明确说明是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这样的签字要求,点我的名是何意?好要我说明什么?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2.05.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6 07:50
回46楼,唐广庆老师,谢谢您关注帖子,特别提到您,是考虑有些问题除了您,找不到其他参加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或审稿的专家网友,也是没有替代办法的办法,首先要谢谢您。


我用手机版登陆社区,不能划分段落,尽量用数字来断开。


一,前面帖子里,你已经提到了,关于标准文件开标记录签名人员,您和其他专家意见并不统一,这里说到的是单纯的一个“国标”。我记得数过两个行业标准招标文件的专家数量是(电子版),每个上面光是“榜上有名”的专家就有300多位,我估计您是“独立”专家身份参与的,那些管理部门、大学教授、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专家们,他们的下属、学生也会参加到了标准文件的编制、审查当中来,包括他们那些“榜上无名”的,会有多少种不同的意见?


二,楼主也提出了一个标准文件,从签名栏设置来看,和您提到的标准文件不是同一个文件,甚至只是不同的版本。楼主估计还很年轻,参加招标代理工作时间还不常,我们不得不说到的是,让招标人及其他从业人员如何选择标准文件。  


三,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比较成熟的,还停留在“施工阶段”,或者说是以施工阶段为主。  


四,工信部的这份规定,并不仅限于施工的招标投标,还适用于货物及服务,尽管它存在不少缺陷,完全照搬“标准文件”并不适用。  


五,我在25楼已经提出来了一部分感到为“招标人”焦虑的说法,如果是招标人代表连名字都不签,在好多的情况下,“招标人”就只剩下签合同,付款这样的权利了,很可怕。  


六,工信部的规定里面有“夹带私货”,现实的招标投标当中如果再被恶意使用,违法乱纪的后果,都要由所谓的招标人承担,显示公平。  


七,即使是不考虑减政放权的情况,工信部规定当中要求监管人员签字明显不合理,监督人员是来“见证”开标过程,监督其他单位及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而且,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是有数量限制的,3名监管人员就不可能同时出现在四个正在进行中的开标现场,即使是开标完成后看录像,也得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


  八,对于讨论本身的分析:  您个人意见是所有人员都不需要签字,我分析更多的是基于招标人自主自治出发,即便是不签字该负责的还是照样负责。  


我的意见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既然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开标由招标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招标人代表就应该负起法律责任,只要需要参加开标的人员签字,招标人代表就必须签。 上面两句话,这是我对照与工信部的规定、其他网友们的发帖得出的分析。供参考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6 07:59
手机上打字挺累,用了近一个半小时,而且和电脑版的视觉差异比较大,如有错漏,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6-2-6 11:31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回46楼,唐广庆老师,谢谢您关注帖子,特别提到您,是考虑有些问题除了您,找不到其他参加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或审稿的专家网友,也是没有替代办法的办法,首先要谢谢您。


我用手机版登陆社区,不能划分段落,尽量用数字来断开。

....... (2016-02-06 07:50)
                         再谈开标记录上的签字的问题


      因愚钝,你不厌其烦的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虽然本人参加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写专家组的工作,并不等于我对该文件无异议。特别是在开标记录上的签字有关问题,无论谁在上面上签字,对投标人是无任何法律上约束力的。而投标文件对投标人是有约束力的!因此签不签字无妨!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2.06.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7 08:08
回楼上唐广庆老师,感谢您对招标采购事业及网友们现实工作的疑惑做出的贡献!!


祝您身体健康,开心快乐  !!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2-17 00:33
感谢各位老师的谆谆教导。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2-17 07:48
现实操作中,开标中的签名栏是软件公司根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设置的,各地五花八门,县官不如现管啊,我们干着急,只能按照他们的规定来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2-17 09:16
在开标现场,所有参加人员签个名字,包括扫地的阿姨,只能算是“举手之劳”,其实也没啥问题需要争议,呵呵。如果规定一定不用谁签字,规定的动机不纯洁,哈哈内容来自[手机版]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