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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市以打造电子平台为抓手 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目标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6-2-7 15:43
标题: 上海市以打造电子平台为抓手 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目标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am
上海市以打造电子平台为抓手 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目标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



上海市以打造电子平台为抓手 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目标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


原创 2016-02-05 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微信号 cgpchina
功能介绍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由财政部主管、经济科学出版社主办,接受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政策与业务指导,以指导宣传、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搭建政府采购信息交流平台为宗旨。


上海是全国最早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地区之一,也率先在政府采购信息化领域进行了探索实践。早在2007年,本市在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启动了建设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积极创新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提升全市政府采购运行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支出管理“三驾马车”相辅相成、齐头并进。
至2014年底,一个全市一体化、集信息服务、电子交易、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多功能平台建设完成。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依托上海政府采购门户网站,为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及各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了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电子操作系统,为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奠定了基础。

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筹划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在政府采购平台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信息化技术推动的市场交易方式变革,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和提高采购效益的预期日益提升,传统的采购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经无法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创新势在必行,而创新的关键就在于对政府采购进行信息化改造。

(一)精心规划平台实施方案。

通过全面细致地可行性研究,我们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方案。以“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为指导思想,以“公开、公平、公正”为规划理念,以“规模、规范、规定”为设计导向,以“效益、效率、效果”为建设目标,将“电子商务、企业事务、政府政务”高效融合,打破各类采购机构自成一体、封闭操作的状态,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替代人工操作方式,打造“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全市一体化的“金采”工程。

(二)整体统筹平台建设思路。

1.以依法合规为前提,建设精细化管理平台。依法合规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第一前提。我们结合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业务职责,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法定采购方式的操作流程细化梳理,进行再造,将整个采购程序划分为若干环节,并确定每个环节的操作权限和操作顺序,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融入操作流程,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予以约束,并提供各类标准化、模板化文本,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更好地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2.以监管职能为导向,建设全流程平台。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旨在体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交易的有机结合,将监督管理职能贯穿到政府采购工作的全流程中,在执行交易中体现监督管理思想。政府采购监管是对政府采购活动全方位的监管,不应存在信息孤岛。因此,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的是要打造一个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的信息管理平台,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3.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建设可共享平台。标准化体系是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基础,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前提条件。在政府采购平台建设过程中,正逢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出台,使我们有章可循、如虎添翼。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六大标准体系打造政府采购平台,为确保其前端对接预算管理系统、后延伸至国库支付系统,横向对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对接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奠定扎实基础。

(三)分步推进平台建设进程。

本市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从简到繁、由易入手、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信息化进程。平台分为信息服务、电子交易、监督管理三大模块。信息服务模块主要通过建设采购人库、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库、商品库、交易信息库、政策法规库、标准文书库等九大资源库实现全市采购资源一体化;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电子交易模块分为两期,一期是建设“电子集市”,适用于通用商品、服务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全程电子化操作;二期目标是开发“电子招投标系统”,规范除通用产品采购以外、涵盖五种法定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操作流程。监督管理模块通过预设预警条件,向监管部门发出各等级预警,构成全程动态监管体系。通过对执行数据的分析,为各级监督和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依据和手段。

以有序缜密的步骤,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落地

在政府采购平台的推广应用中,本市始终坚持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市区合力,按“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针,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政府采购平台应用。

(一)加强平台推广应用组织领导。

上海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是本市政府采购的最高议事机构,负责政府采购领域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历年来我们都把当年度政府采购平台的建设及推广进展作为单独议题呈报政府采购委员会审议,纳入本市政府采购重点工作。

(二)落实平台推广应用责任制。

新系统开发完成后,首先在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内先行先试。优化完善后,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实施推广应用,通过发文明确具体时间、步骤要求、各方职责、追究措施等,分步落实,层层到位。对于市及区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上线推进情况,我们在每季度的例会上予以通报。


为确保平台顺利运行,我们建立了常态化的培训机制,组建专业的培训和服务团队,通过上门服务、现场解答等多样化形式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关注平台推广应用成效。

本市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与运行至今,应用情况良好,取得初步成效,被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认知、认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一是运行刚性化,可以减少由于操作人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造成的采购过程违法违规情形,有效杜绝人工操作情况下政策理解不一致,执行标准不统一,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资源集约化,可以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带来便利,为各政府采购当事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完成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确认验收等提供操作服务,不仅节约时间,也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


三是监管全面化,可以贯穿政府采购项目启动后各流程各环节工作;覆盖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形成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纪检、审计等其他部门也可以登陆系统,紧密开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

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化,不断创新监管模式

随着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我们深刻认识到信息化是诸多改革创新举措的基础载体。下一步,我们要依托政府采购平台,强化信息公开和采购管理,与相关业务平台实现对接与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与效率。

(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3月施行,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及时在政府采购平台开发了相关功能模块,将进一步督促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相关信息,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深入研究引入电商运营模式。

目前,本市政府采购平台电子集市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了京东、苏宁等五家主流电商,探索吸收电商平台在运营管理、商品管理、团队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优势与经验。我们将尝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平台与电商平台对接,将政府采购业务与电商交易模式深度融合,借鉴电商供应链管理经验,以采购人需求及采购行为研究为基础,在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范的前提下,提升电子集市运行效率。

(三)扩大平台资源共享效应。



1.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在与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对接的基础上,我们下一步考虑与资产管理系统有效衔接,将政府采购制度与资产管理规定有机结合,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形成完整的财政支出管理链条。


2.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信用管理体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动交互,按政府采购当事人类型,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法人库、自然人库与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库无缝对接,创新监管手段,促进建设完善本市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3.配合做好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做好我市政府采购资源整合,依法设置政府采购交易规则,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4.积极准备融入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大平台。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标准开发本市政府采购平台,为与全国平台对接提前做好了准备。在财政部的引领下,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平台的公共性、公益性,上下贯通,纵横相联,实现全国“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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