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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3-1 14:32
标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6]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

  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基础数据库与我部实现了实时互联互通,建立整合统一、互联共享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整改工作。对我部在省级平台验收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二、高度重视省级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对已应用省级平台的地区,要跟踪了解使用情况,主动听取基层管理部门及企业的意见,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对尚未应用省级平台的地区,要加强宣传,靠前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力争在20166月底前实现省级平台应用的全覆盖。

  三、认真开展省级平台自查工作。要对省级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数据质量、部省联通、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
  (一)系统建设。是否与日常监管环节业务办理高度融合,形成覆盖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闭合监管的业务办理工作平台。

  (二)业务应用。是否已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建或在建工程日常监管业务统一纳入省级平台办理。

  (三)数据质量。是否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地采集企业、人员、项目、诚信基础数据;是否已逐步将近三年完工的工程历史数据补充入库。

  (四)部省联通。是否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中间服务器是否进行定期日常检查,确保数据每日同步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五)安全防护。是否已启用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预案,确保省级平台全天候安全稳定运行。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制订本地区2016年工作计划,并于2016331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计划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四、从20164月起,我部将对验收评估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省级平台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五、我部将继续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并加强对省级平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在一体化平台应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226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6-3-1 16:33
谢谢楼主了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3-2 11:18
标题: 回 sdsytssm 的帖子
sdsytssm:谢谢楼主了 (2016-03-01 16:33)
[s:84],哈哈,拉开了全国一盘棋的序幕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2 13:14
我曾经转发过一篇讲话稿:
李亢: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 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13858


稿件中提出:
四是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为通过创新示范,推动电子招标投标深入发展,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按照政府综合试点和交易平台试点两类分批开展国家电子招投标试点。其中,政府综合试点侧重探索建立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和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机制,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竞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第一批政府综合试点在总结深圳市、昆明市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广州市、宜宾市。交易平台试点侧重探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技术创新、优化流程、规范程序、专业运营、统一标准,实现与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外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对接并交换信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确保交易安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具体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开展。为确保试点效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单位和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运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试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取得典型创新成果和经验的,转为创新示范点,并向社会公布。


看来住建部的监管平台已经进入到全面应用、推广阶段了,其健全、发展的步伐更快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3-2 15:27
看来上半年就要趋于大同了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6 15:35
预计其他各部委在今年的两会以后还会有不少类似的新规定出台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3-6 17:34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预计其他各部委在今年的两会以后还会有不少类似的新规定出台
(2016-03-06 15:35)
不过料想也不外乎是空洞的口号罢了,嘴上跑火车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6-3-7 08:14
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http://www.ahgcjs.com.cn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3-7 08:19
标题: 回 海先生 的帖子
海先生: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http://www.ahgcjs.com.cn (2016-03-07 08:14)
看起来更像是所有的工程建设监管信息,信息量太大,花花绿绿的,一时半会儿看不出来有什么名堂。要是全国的信息再汇总在一起,就更难看懂了
作者: 海先生    时间: 2016-3-7 09:42
最近看了安徽这个平台,信息量确实蛮大的。包括了公司法人、主要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以及项目基本情况,管理团队组成及变更,合同履约情况和收到的奖励和处罚等。
        个人理解发改委的平台内容主要是交易活动的信息,住建部的主要是履约过程的信息。互补后基本形成房建和市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公开信息。
        据说交通和水利的信用平台也都已运行了,但愿建设工程市场加速规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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