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1511: NO1,目前很多地区都在搞行政审批、执法权的集中。通过授权或者委托等方式将监管权集中。因此一委一办一中心不必然违法。
NO3是文不对题,以前各个行业的交易平台同样是强制进 .. (2016-03-17 11:50)
哟切客闹:执法权仅仅是监督管理的一个环节,执法权集中不等同于监督管理权集中,将法定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剥夺移交其他部门是于法无据的,除执法权集中外,不论是任何形式都是违法的。
且行政处罚权的集中必须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人民政府同意才可以,不是哪个部门或 .. (2016-03-17 12:02)
bob1511: 执法权的相对集中搞的比较早,主要是因为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的相对集中是近几年才开始搞的,已经在几个省市进行试点。是否违法可以参见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
(2016-03-17 14:02)
哟切客闹:财政对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仅仅等于行政处罚权或者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具有授权性质,最后是需要办法相应证书之类的准入资格,像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招标师、建造师等,这些属于行政许 .. (2016-03-17 14:48)
bob1511: 第一、您说的这些原文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法律同时明确规定了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十项主要职责,分别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第六条、第三十三条)、支付采购资金(第七十四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与 .. (2016-03-17 15:53)
哟切客闹:现实中我所在省不少地方是将财政的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监督权利集中给某部门行使,有的仅保留了下达预算采购计划、变更采方式和合同备案,有的只有下达计划。这都是客观存在的情况
政府行为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律修改前政府得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否则带头违法或者说不遵守法律, .. (2016-03-1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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