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切客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了合同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罚款外,还有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一至三年参与政府 .. (2016-03-23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