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费用理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交易费用是指单纯履行契约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广义的交易费用则具有更广的内涵,包括合同谈判、合同履行及为获得信息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如招标当事人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监督交易等而付出的搜索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与监督成本等。互联网不仅对生产要素配置具有集成和优化作用,而且对降低交易费用意义非凡。国外对此研究较早,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网络可降低交易中的谈判成本[O'Connor and O'Keefe(1997)]”、“网络可降低缔约成本[Dutta(1998)]”、“网络可降低监督成本[Dutta, Kwan and Segev(1998)]”、“消费者的交易过程分七个阶段:搜寻、比较、测试、协商、付款、递送、售后服务[Liang and Huang(1998)]”、“网络可降低资讯的不对称[Papows(1999)]”、“产品属性不同,资讯搜寻成本亦不同[Degeratu(20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