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率先完成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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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有着重大的意义。蚌埠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创新思路,加快推进,已于今年3月底全面完成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 去年省发改委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蚌埠市列为全省五个市县一体化试点市之一。蚌埠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于2015年12月制定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关于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于10月份召开了“蚌采商城”市县一体化研讨会,2016年1月份召开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推进会,2016年3月初专门下发了工作推进计划。经市和市辖三个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于3月底提前完成了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并形成了蚌埠市市县一体化的“三大特色”和“三大成果”。 一、三大特色 一是“市、区同城合一”基础上的市县一体化。蚌埠市自2009年就取消了市辖六个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市区同城合一,蚌埠市县一体化是在“市、区同城合一”基础上的一体化,一体化基础扎实、程度彻底,实现全市市、县、区的全覆盖; 二是完善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蚌埠市服务系统于2012年就对接了第三方交易系统——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的“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现在的服务系统是开放的系统,能与其他任何交易系统相对接; 三是市、县两级统一使用“两网三系统”,即统一使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子行政监督系统”。 二、六大成果 (一)统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和交易系统 为建成市县统一的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蚌埠市公共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抓紧推进,建成了市县统一的“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实现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在统一的“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与市辖三县对接及培训,于2016年3月实现了市交易中心与三县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和交易系统市县一体化,至此市县实现统一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服务。 (二)实现蚌采商城市县一体化 2016年2月怀远县妇女联合会在蚌采商城采购商品项目顺利完成,标志着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蚌采商城”市县一体化的实现,各县预算部门可以自行登录蚌采商城直接采购,“蚌采商城”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全市覆盖。 (三)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系统 由市公共资源局建设的“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已于3月初建成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系统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市县统一使用该监管网及监督系统,三县不再建设各自的监管网及监督系统。 (四)统一市县专家 根据方案整合专家资源的要求,认真梳理现有专家信息,并于3月初将相关专家资料统一上报至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完成了市县专家资源整合。 (五)统一交易制度规则 一是清理制度规则,已完成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清理; 二是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要求,我市于3月出台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统一了市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项目范围; 三是统一招标文件模板及评标办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分中心统一使用由市公共资源局制定的招标文件模板及评标办法;四是统一招标采购项目操作方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县分中心统一按照“十八步骤”项目服务流程进行分段式操作,实现了市县项目操作方式统一。 (六)统一服务标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统一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化体系》(DB34/T1744-2012)提供服务,市交易中心对已有的标准进行梳理完善,同时着力提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2016年初要一次性通过国家级试点工作的终期评估验收,加快推进国家标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 总则》颁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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