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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类招标公示期不够20天,还有其他什么方式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东国际招标    时间: 2007-7-14 13:06
标题: 工程类招标公示期不够20天,还有其他什么方式吗?
不知道工程类招标可以适用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吗?如果不适用就是不能招标了吗?请高手们指点!
作者: tlzxgs    时间: 2007-7-14 13:43
邀请招标
把邀请函的日期提前
作者: baorx    时间: 2007-7-14 16:54
你的问题问得有些莫名。

公示期不够20天?

公示一般是指在评标结果确定后进行的一项活动。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这里的二十天是指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开标日之间的日期。如果不满二十天,从程序上说是违规的。如果要想完成此类的招标,一是要通过当地的建管部门在审核招标文件的时候,如实说明情况,并取得他们的认可,二是招标文件上将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提前,至少在招标文件上要能看到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日符合二十天的时间规定。

采取何种方式招标,可以参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只要符合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如果符合第十一条规定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但还是建议把开标日期拖后几天,几天时间不会对整个工程的施工造成什么影响,最多把工期缩短几天也就赶过来了,毕竟工期的时间相对要灵活一些。
作者: 山东国际招标    时间: 2007-7-19 17:40
工程类也适用政府采购法吗?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7-20 08:50
政府采购法规定工程招标适用招标投标法。
你所谓公示期20天是不是指公告日期?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因此这个日期不能少,即便邀请招标也一样。
如果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那就不受这个约束了,采用什么形式由业主定。
作者: 蓝色rain    时间: 2007-7-20 18:03
邀请招标发的是投标邀请书 并没有要求发邀请公告,因此是不是也可以采用二楼的说法?
作者: 山东国际招标    时间: 2007-7-20 21:15
引用第4楼bidboy2007-07-20 08:50发表的:
政府采购法规定工程招标适用招标投标法。
你所谓公示期20天是不是指公告日期?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因此这个日期不能少,即便邀请招标也一样。
如果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那就不受这个约束了,采用什么形式由业主定。

是指的公告日期!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7-23 13:00
一般来说如果从公告日期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则到开标20天就可以,而且注意公告当天不算在内。
如果公告后不立即发招标文件,则应该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算起20天。
因为你的公告日期已经不足20天,因此发招标文件的日期也不足20天了,因此能不不采用招标的最好,否则会引起投诉。
作者: 山东国际招标    时间: 2007-8-4 01:50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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