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江:投标保证金是依法设立的,不修法绝不会轻易取消 (2016-05-20 11:59)
曹锦江:投标保证金是依法设立的,不修法绝不会轻易取消 (2016-05-20 11:59)
kkshadow:不是。投标保证金是依法赋予招标人的权力,同时还依法赋予了招标人自由裁量权,即: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收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现金转账、银行汇票、保函等),以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超过法定上限即可)。
(2016-05-24 11:36)
sophie:那么现在很多地方要求把投标保证金交到交易中心,这种做法是剥夺了招标人的权利了吗? (2016-05-25 14:47)
bw070:法律只规定了,保证金的流出方式,没有规定保证金的流入方法。依法必须招标的,必须从基本户流出;流入只是说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说流入代理机构还是招标人还是哪里,中心统一监管有好处,至少在诚信建设上,比放在招标人那里效果好。招标人很多时候是万恶之源,法律应当严格 .. (2016-05-25 16:05)
sophie:
那么现在很多地方要求把投标保证金交到交易中心,这种做法是剥夺了招标人的权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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