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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与限额怎么理解? [打印本页]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6-5-22 17:41
标题: 请教,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与限额怎么理解?
是纳入了集中采购目录,不区分多少金额全部实行集中采购?还是纳入了目录达到限额才实行集中采购?合肥市下发的采购目录文件第一条就是 一、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本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实行集中采购。按此条理解,进目录就要集中采购,那还设限额干嘛呢????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5-22 18:07
采购限额主要是针对于分散采购(即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当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6-5-22 20:07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采购限额主要是针对于分散采购(即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当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2016-05-22 18:07) 
感觉不准确,下发的文件中专门有一条约定目录以外的达到多少实行集中采购,和目录内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5-23 08:44
楼主介绍的内容不够完整,这一部分内容很难单独成立,没有看到规定的全文,不知道其它部分是如何解释这一部分内容滴,呵呵
作者: llx0578    时间: 2016-5-23 08:55
我觉着应该是:进入集中目录,且在限额以上的项目采用集中采购。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5-23 08:59
当地的集采机构是哪家单位?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还有没有资格做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作者: duyueleo1982    时间: 2016-5-23 09:01
发错版块了吧。。。。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5-23 09:20
25  政府采购有哪两种模式?
答:即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集中采购能取得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便于监管、质量保证,而分散采购能满足采购对象多样性的需求。与我国香港地区实施的高度集中的政府采购所不同,内地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26  什么是集中采购目录?
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的范围,其中,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实行集中采购。
以《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为例,电视机、空调、计算机等均须集中采购,而办公桌椅批量30万元以上均须集中采购;车辆维修与保险则为定点采购;未列入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应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作者: 标途    时间: 2016-5-23 09:23
在主体(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符合的前提下,按先后顺序,分两个步看:
    第一步,看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如在(是集中采购范围),则属于政府采购,如不在则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看其是否达到限额标准,如达到(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但属分散采购),则属于政府采购,如未达到,则不属于政府采购。

    结合《安徽省省级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估计和合肥市的思路差不多)来看,可能使楼主疑问之处在于,集中采购目录中,针对不同品目也会规定金额标准,那个金额标准主要用于界定其是否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即使针对某品目未达到此金额标准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但还要看其是否达到限额标准,以判定是否属于分散采购范围(进而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作者: 标途    时间: 2016-5-23 09:28
标题: 回 liuhaisang 的帖子
liuhaisang:25  政府采购有哪两种模式?
答:即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 .. (2016-05-23 09:20) 
刘博士,你的专著论述是原则性的,而网友的问题是具体的,建议针对具体问题具体指导,复制你的专著未必能有效释疑。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6-5-23 10:34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1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本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实行集中采购。
  二、未列入本目录范围,单价1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货物类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1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均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三、未列入本目录范围且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由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分散采购。
  四、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五、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暂时无法细化的项目,待项目细化后,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六、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程序报市财政局批准,统一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
  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fggzy.com)为合肥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市各县(市)、区级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该网站上公告。
  八、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印刷项目、宣传公告项目、复印纸项目、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及加油等定点采购项目,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九、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及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认真执行国家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规定。
  十、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可参照执行。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6-5-23 10:42
标题: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    在主体(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符合的前提下,按先后顺序,分两个步看:
    第一步,看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如在(是集中采购范围),则属于政府采购,如不在则进入第二步;
   &n .. (2016-05-23 09:23) 
目录中的金额标准就是限额标准
作者: 标途    时间: 2016-5-23 11:02
试着比较一下:
QQ截图1.jpg
QQ截图2.jpg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5-23 11:07
如果工程类、服务类都要集中采购,负责的集采机构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吗?!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tigerlei    时间: 2016-5-23 11:12
标题: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    在主体(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符合的前提下,按先后顺序,分两个步看:
    第一步,看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如在(是集中采购范围),则属于政府采购,如不在则进入第二步;
   &n .. (2016-05-23 09:23) 
说的很清楚了!赞!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5-23 11:12
标题: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刘博士,你的专著论述是原则性的,而网友的问题是具体的,建议针对具体问题具体指导,复制你的专著未必能有效释疑。 (2016-05-23 09:28) 
以《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为例,电视机、空调、计算机等均须集中采购,而办公桌椅批量30万元以上均须集中采购;车辆维修与保险则为定点采购;未列入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应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上面这个例子应该很清楚了:
(1)电视机、空调、计算机,不管单价多少,数量多少,都要集中采购
(2)办公桌椅批量未达到30万元,例如29.9999万元,不需要集中采购
(3)车辆维修与保险,不管多少金额,则为定点采购,即在政府规定的通常是招标产生的维修店和保险机构进行维修与保险
(4)未列入以上集中采购目录(表格太长,这里无法复制)的货物、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应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此外,管理其实可以称作数量管理,没有量,就谈不上管理,所以采购目录规定限额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5-23 11:12
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都应该是建设主管部门,而不应该是财政部门 莫名其妙的集采目录,财政部门让建设主管部门脸往哪放?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xqj661023    时间: 2016-5-23 11:25
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合肥市政府有发布采购目录及限额权利吗?工程公开招标金额,合肥市政府有权发布吗?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5-23 12:11
标题: 回 真的假的 的帖子
真的假的:感觉不准确,下发的文件中专门有一条约定目录以外的达到多少实行集中采购,和目录内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2016-05-22 20:07)
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不论是否达到当地采购限额都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并进行集中采购,当然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又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只有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才需要根据是否到达采购限额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如达到采购限额则进行分散采购,未达到则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5-23 12:16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都应该是建设主管部门,而不应该是财政部门 莫名其妙的集采目录,财政部门让建设主管部门脸往哪放?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5-23 11:12) 
如前所述,管理是数量管理,你花几千元装修,也要建设部管理吗?
每一个部门管理的范围、侧重点不同,建设部是针对基本要求、房屋市政
财政管的事财政资金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
三、对于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当然,有的部门已经撤销合并了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6-5-23 12:22
其实就是一个问题:
在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内,但是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怎么采购?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5-23 12:24
回19楼,按照国务院的分工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是主管部门,管不过来、管不了那么具体的小型微型项目的招标投标发包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建筑法允许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并不一定是招标,其他单位包括财政部门都是协同、配合单位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5-23 12:25
无论是任何部门发布,把工程类的招标采购纳入集采目录再招标分包,就是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当中,没有任何关于集采目录的规定、要求、措施!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部门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剥夺、限制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利,讨论所谓的集采限额标准、还有什么意思呢?可悲的管理规定啊!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5-24 11:38
楼主发错板块了[s:269]
作者: 龚乙乙    时间: 2016-5-24 13:34
楼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边补充一点:
    之所以要有采购目录,又要有采购限额标准,是由于政府购买的项目品种很多,性质各异,那么如何界定哪些属于政府采购呢?不可能将所有的采购品目都列成目录,这不可能,也不科学。
1、我们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将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目录(对应的品目,会有一个采购起点金额,应该也可以理解为限额,但是不同于目录外的限额标准),实行集中采购,这样
能取得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

2、那么目录外的,就用一个金额即采购限额标准来划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就属于政府采购,模式为分散采购

3、目录内起点金额以下的项目及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都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5-24 13:59
集中采购的项目应该是不分限额的,一般会按照采购金额,规定是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

分散采购项目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的项目,一般是规定有下线的(即政府采购限额),低于一定金额可不走政府采购程序,高于限额的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如果高于公开招标限额的要公开招标。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6-5-24 14:52
看了一圈,还是糊涂,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内,但是在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怎么采购?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5-24 16:06
多回了一楼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5-24 16:07
标题: 回 真的假的 的帖子
真的假的:看了一圈,还是糊涂,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内,但是在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怎么采购? (2016-05-24 14:52)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但采购预算较小而低于采购限额的,应对方式有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网上商城、电子竞价等)、批量集中采购。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6-5-24 16:29
标题: 回 真的假的 的帖子
真的假的:看了一圈,还是糊涂,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内,但是在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怎么采购? (2016-05-24 14:52)
看一下您当地的采购目录,有些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在备注里也会设定一个限额。采购这类的项目(即采购目录内,备注限额以下)如当地有规定。执行当地规定(比如协议供货、电子竞价等)。如没有规定可以自行采购。具体要求还需咨询您当地财政部门。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6-5-25 11:01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有三种情况,一是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委托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代理采购,如常见的目录中的办公家具、电脑设备等等;二是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该部门进行集中采购,如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等;三是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这三种情况主要的区别是采购的实施主体不同。


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限额标准为是否进行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达到限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经过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的,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如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限额标准以下的,根据采购项目的类别分别确定采购方式,如通用货物采用询价方式等。


一个采购项目的实施主体、采购方式是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有些地方以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形式将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5-25 11:32
标题: 回 真的假的 的帖子
真的假的:看了一圈,还是糊涂,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内,但是在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怎么采购? (2016-05-24 14:52) 
以《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为例:
(1)采购目录中有办公桌椅,所以办公桌椅属于采购目录;
(2)但由于该办法规定“办公桌椅批量30万元以上均须集中采购”,所以办公桌椅是否需要集中采购,有两种情形,你一次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办公桌椅,应当集中采购,否则就不需要集中采购,此时,你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采购(根据你单位的制度等);
(3)你的一个预算有50万元的办公桌椅采购,你分两次采购,即使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那么也属于规避集中采购的违法行为。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5-25 11:33
标题: 回 真的假的 的帖子
真的假的:看了一圈,还是糊涂,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内,但是在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怎么采购? (2016-05-24 14:52) 
看25楼的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5-25 11:34
标题: 回 bidboy 的帖子
bidboy:集中采购的项目应该是不分限额的,一般会按照金额,规定是定点,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

分散采购项目一般是规定有下线的(即政府采购限额),低于一定金额可不走政府采购程序,高于限额的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高于公开招标限额的要公开招标。 (2016-05-24 13:59) 
集中采购的项目有的是有限额的,有的则不分,如计算机
分散采购项目有上限,超过则要集中采购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5-25 14:17
标题: 回 liuhaisang 的帖子
liuhaisang:集中采购的项目有的是有限额的,有的则不分,如计算机
分散采购项目有上限,超过则要集中采购 (2016-05-25 11:34)
集中采购目录内应该是不分限额标准的,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但采购预算较小的项目可以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竞价、网上商城卖场以及批量集中采购等。
至于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只有达到当地采购限额标准才属于政府采购,为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是否集中采购与采购限额无关,判断依据在于是否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又区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6-5-25 15:06
标题: 回 bidboy 的帖子
bidboy:看25楼的 (2016-05-25 11:33) 
参见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11/06/content_9187.htm。其中,采购目录中部分项目是有金额标准的。楼主的请问可能针对这种情况。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6-5-25 15:08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集中采购目录内应该是不分限额标准的,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但采购预算较小的项目可以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竞价、网上商城卖场以及批量集中采购等。
至于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只有达到当地采购限额标准才属于政府采购,为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 .. (2016-05-25 14:17) 
网上查了一下,安徽省的集中采购目录中是有金额标准这一项的。其中,采购目录中部分项目是有金额标准的。楼主应该针对的是这类项目。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5-25 15:24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网上查了一下,安徽省的集中采购目录中是有金额标准这一项的。其中,采购目录中部分项目是有金额标准的。楼主应该针对的是这类项目。 (2016-05-25 15:08)
我觉得一些地方的集中采购目录内设置一定的金额标准不是用于区分所谓集中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是指采购人不通过代理机构,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事宜,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自行招标是一个意思。集中采购目录内即使设置一定的金额标准,个人认为目的在于区分具体的操作方式,比如一定金额以下可以实行电子竞价、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卖场,有些项目还适用于批量集中采购。而达到这个金额标准的可以是具体限额标准和项目特定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采购方式。
这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的采购限额标准的用途是有本质的区别,集中采购目录内所有项目都属于政府采购,而集中采购目录外,只有达到当地采购限额标准才属于政府采购,并依法进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限额以下则不需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业主可以直接确定供应商或采取更加灵活的交易方式(如比选、遴选之类),当然也可以按照招标投标法体系中的一般规定进行招标或参照有关规定进行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采购。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6-5-25 15:46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我觉得一些地方的集中采购目录内设置一定的金额标准不是用于区分所谓集中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是指采购人不通过代理机构,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事宜,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自行招标是一个意思。集中采购目录内即使设置一定的金额标准,个人认为目的在 .. (2016-05-25 15:24) 
委托采购和自行采购相对应(互补关系),委托采购包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对应(互补关系),分散采购包括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和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完全相异,但不是互补关系。
委托采购和分散采购相异,但两者有重叠。
25  政府采购有哪两种模式?
答:即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
实例:某单位科研人员以政府采购所购相机均为一两千的数码相机、达不到科研所需为由,利用课题经费自行采购单反相机。审计发现,该购买未经集中采购,相机被上缴。
也就是说,集中采购目录有两类项目,第一类,如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如相机、打印机),无论金额多少,都要集中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有的项目一年可能就几次;第二类,如办公桌椅,要达到一定金额才集中采购(各地规定有差别),未达到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采购,一年当中,工作日都可进行。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6-5-25 16:01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我觉得一些地方的集中采购目录内设置一定的金额标准不是用于区分所谓集中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是指采购人不通过代理机构,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事宜,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自行招标是一个意思。集中采购目录内即使设置一定的金额标准,个人认为目的在 .. (2016-05-25 15:24) 
       像是安徽的采购目录,部分项目在备注里明确了采购方式(定点采购或是批量集中采购)。究竟这个金额标准是区分什么的,还有待咨询当地的财政部门。
       个人理解这个金额标准只是区分项目是否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即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在备注的金额标准之上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在这个标准金额下的即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进行分散采购。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5-25 16:46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       像是安徽的采购目录,部分项目在备注里明确了采购方式(定点采购或是批量集中采购)。究竟这个金额标准是区分什么的,还有待咨询当地的财政部门。
       个人理解这个金额标准只是区分项目是否属于集中采购 .. (2016-05-25 16:01) 
也有这种可能,具体得咨询咨询省财政厅。不过安徽合肥地区的政府采购都是交由安徽合肥交易中心或其所有国企代理公司操作,基本上都是集中采购。看看安徽合肥交易网的政府采购公告栏就知晓了,分散采购没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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