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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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每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1个副本,每本证书上均印制二维码标识。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9日 |
gudongyisheng: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国家范本的评标办法正文,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3.5.1至3.5.4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摘抄国家范本的3.5.1-3.5.4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 (2016-05-25 15:03)
明月弯刀:示范文本属于国家强制性范本,但是好像没有哪个法规规定国家强制性范本比部门规章的效力高吧! (2016-05-25 16:56)
明月弯刀:个人有两个问题:那些项目必须使用示范文本?具体项目是否必须要采用示范文本?
(2016-05-2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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