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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6-6-14 08:56
标题: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 &nb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


2016-06-13 e招标学苑 e招标学苑

关键词: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有具体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作者: wjjst    时间: 2016-6-14 09:01
2015年颁布并于2016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通运输部【2015】24号令第二十一条明确: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二)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
(三)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6-14 10:56
标题: 回 wjjst 的帖子
wjjst:2015年颁布并于2016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通运输部【2015】24号令第二十一条明确: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 .. (2016-06-14 09:01) 
非常利落的交通运输部,加上飞行检查就效果更好了,现在这样增加投标人的负担的做法很普遍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6-14 15:11
标题: 回 wjjst 的帖子
wjjst:
2015年颁布并于2016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通运输部【2015】24号令第二十一条明确: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二)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
(三)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
.......
在下只想问一句,(一)的情形如何界定?A说与实际需要相适宜,B说和市级需要不相适应,C说……D说……
谁去界定?以谁的界定为准?界定的人谁去监督、保证他作出的界定是公正、公平、正确的?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6-14 15:21
标题: 回 曹锦江 的帖子
曹锦江:非常利落的交通运输部,加上飞行检查就效果更好了,现在这样增加投标人的负担的做法很普遍 (2016-06-14 10:56)
这些措施不是增加投标人的负担的做法,而是屏蔽或减少部分潜在投保人或投标人的习惯或做法,哈哈
作者: 谋天    时间: 2016-6-15 09:07
我们这动不动就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开标。更有开标要求拟派项目部全体到场(当然还有法定代表人、公司技术负责人带队)的。主管部门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让这样干。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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