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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人能不能要求过高的施工资质等级有什么规定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蚂蚁    时间: 2016-6-17 09:49
标题: 招标人能不能要求过高的施工资质等级有什么规定吗?
供水工程-配水管网工程,输水管网工程内容为新建DN150~DN250配水管7258m(含附属设施);就这个项目招标人硬是要求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怎说都说不好,招标人还说资质等级要求高方便管理。还请各位哥哥姐姐指导下要怎么做,还有就是招标人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这方面各有什么硬性的法律法规规定规定不能要求过高资质等级的,谢谢了!
作者: 谋天    时间: 2016-6-17 10:44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法定的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6-17 11:02
请直接与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招标人看能不能和他们讲得通?……招标师知法犯法,总不太好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6-6-17 11:28
建市[2014]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0.4承包工程范围
10.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10.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作者: bw070    时间: 2016-6-17 11:37
楼上已经给出答案: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

三级可以承包的设定二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汇报。
作者: 一阵阳光    时间: 2016-6-17 11:53
压力传导一下,具体做法如下:如果当地招投标部门有过类似的处理意见,直接把相关案例或者通知给招标人看。并告知如果坚持这样做会产生的处罚、质疑、投诉的后果。
如果没有,那就直接按照招标人的意愿写。等到项目进场备案时自会有人提出意见。
作者: shaoguangfeng    时间: 2016-6-17 14:56
“过高”肯定不行,但也不是说一点也不能提高资质等级标准,产品还分三六九等供购买人选择呢。提高资质等级算不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对“不合理的条件”一人一个看法。一般地方性的文件都规定不能过高的提高资质等级标准,主管部门和业界专家的习惯做法是提高一个等级不算过高,提高两个等级算是过高。从公平角度讲,也应保证招标人具有一定的选择权。再就是,如果觉得设定资质等级影响竞争,那不如取消资质等级标准实行许可制,或者干脆取消资质。所以,一些事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6-17 15:03
招标人能要求更高的施工资质等级,因为资质高的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及人员和业绩等方面,比资质低的企业普遍更有优势,招标人今后管理起来,更容易放心一些,哈哈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小蚂蚁    时间: 2016-6-17 15:22
谢谢大家的意见,学习了。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6-17 15:50
我打个比方,项目就是我们的脚丫子,资质就像是鞋子,有人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可用于资质低对资质高的单位进行比较,呵呵。好多时候,鞋子不是必要的,如我们睡觉的时候,最好是不穿鞋,对应发包人自行完成任务。招标投标,就像是选购鞋子的过程,招标人要考虑自己的需要,但是也要认识到市场的供给情况,自己的应用环境,如参加婚礼或去游泳,差别就很大,要重视自己所在环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当中,招标人提出来的过高的过高要求,一般情况下都不被主管部门允许,而且,法律法规授予受到歧视的潜在投标人救济权利,不是招标人自己说了算,所以说,招标人能够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却不应该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如果是招标项目属于自愿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也不便于反对或直接要求招标人进行纠正,就像是在外穿40码的皮鞋,在家或酒店时,可以穿44码拖鞋啦,呵呵。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llx0578    时间: 2016-6-21 14:16
我们这有规定,招标公告中不可以提高等级,在评标时资质等级高的不得加分。
作者: 79long    时间: 2016-6-21 14:51
不合理,人家都可以投诉的!业主会把责任都推给你,最后都是给代理公司自己找麻烦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6-21 16:00
标题: 回 一阵阳光 的帖子
一阵阳光:压力传导一下,具体做法如下:如果当地招投标部门有过类似的处理意见,直接把相关案例或者通知给招标人看。并告知如果坚持这样做会产生的处罚、质疑、投诉的后果。
如果没有,那就直接按照招标人的意愿写。等到项目进场备案时自会有人提出意见。 (2016-06-17 11:53) 
非常好,不直接和招标人起冲突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6-21 16:02
标题: 回 shaoguangfeng 的帖子
shaoguangfeng:“过高”肯定不行,但也不是说一点也不能提高资质等级标准,产品还分三六九等供购买人选择呢。提高资质等级算不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对“不合理的条件”一人一个看法。一般地方性的文件都规定不能过高的提高资质等级标准,主管部门和业界专家的 .. (2016-06-17 14:56) 
你这个做法,人为因素过大,主观臆断偏强,缺乏依法治国的观念。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6-21 16:02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招标人能要求更高的施工资质等级,因为资质高的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及人员和业绩等方面,比资质低的企业普遍更有优势,招标人今后管理起来,更容易放心一些,哈哈

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6-17 15:03) 
你能让招标人保证中标的不是挂靠的?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6-21 16:03
标题: 回 llx0578 的帖子
llx0578:我们这有规定,招标公告中不可以提高等级,在评标时资质等级高的不得加分。 (2016-06-21 14:16) 
非常正确的做法,赞一个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6-21 16:03
标题: 回 79long 的帖子
79long:不合理,人家都可以投诉的!业主会把责任都推给你,最后都是给代理公司自己找麻烦 (2016-06-21 14:51) 
丝毫不怀疑,可能就是经验之谈啊,可不能被卖了还替人贩子数钱啊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6-22 08:19
标题: 回 曹锦江 的帖子
曹锦江:你能让招标人保证中标的不是挂靠的? (2016-06-21 16:02) 
这方面在招标投标阶段很难判断
作者: 东木    时间: 2016-6-22 17:55
有没有要求项目经理要双鱼座啊?这个是开玩笑,个人认为虽然可能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但同时也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非仅就事论事的讲),现场施工时虽然项目较小但是因为施工条件复杂需要有较高的施工水平或需要用到大型或者特殊设备,能满足这种人员、设备条件的,可能是总承包贰级以上,这种情况也存在。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6-23 14:55
个人认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招投标相关法律中提到的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并没有进一步明确规定资质的提高是否就属于。
论坛中有水友提到:“别人会以此投诉,业主会把责任推给代理,代理最终自己吞下苦果”……
但别忘了,如果代理不按业主的想法提高资质,如果今后该工程的施工质量出了什么问题,业主也会把责任推给代理“让你招资质高点的,你不干,看嘛,这下整成这样,你招标时有责任……”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6-23 15:19
18楼提到的总承包招标情况,在现实中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存在有不合理的成分。比如,需要特殊设备的情形,即使是提高一个等级的总承包企业,往往也会有相当多的企业不具备相应的设备。从住建部规定本身出发,是允许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或者是劳务分包的,是规定允许的情况。同时,对于特殊设备,中标人是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加加以解决的。我以前碰到过,特级企业也是在当地通过租赁或分包解决,如果是非要施工企业是自有设备就是不合理的强制性规定了,因为,不管是哪一个承包商中标,在保证技术可行的前提下,都非常重视经济性、降低成本的程度。比较常见的是预应力的施工,几百平方米的小项目,即使是抬高两个等级,总承包单位也不会自行完成该部分的施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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