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的采购金额5%-10% [打印本页]

作者: 不羁的风    时间: 2016-7-9 09:57
标题: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的采购金额5%-10%
这里采购金额是采购预算金额还是中标金额呢?

怎么有的地方处罚按预算金额算,有的地方又以中标金额来算呢?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7-9 12:48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为采购金额而非采购预算。该条规定的采购金额应当是项目的最终采购金额(中标、成交金额)。并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具体可详见财政部18号令、74号令等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6-7-11 09:33
第七十四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7-11 09:51
如果是招标采购的应该是中标金额。如果是非招标采购的,应该是成交金额(合同金额)。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