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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投标保证金到底是不超过1%还是2%? [打印本页]

作者: wodedepan    时间: 2016-7-23 15:35
标题: 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投标保证金到底是不超过1%还是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交纳办法。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这冲突了吗?还是我没理解到位,求大神指点迷津,谢谢!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7-23 19:48
标题: Re: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投标保证金到底是不超过1%还是2%
18号令是2004年出台的部门规章,话说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2%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才出台,我想编写18号令的人也没有超前预测得本领。所以2004年的18号令与2015年出台的采购法实施条例在保证金这一块存在冲突也是可以理解的,实际操作中没有任何问题。言归正传,18号令为部门规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行政法规,法律纵向效力来说为18号令的上位法,两者对于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当然是以法律效力高的实施条例为准。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必然是一批财政部的政府采购部门规章需要重新修订或完善,目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比例也已经按上位法规定进行修改,即使正式稿还未出台,实际操作中仍然是以2%为准。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6-7-23 21:40
法律效力优先级思路清晰
作者: wodedepan    时间: 2016-7-24 17:23
哟切客闹
厉害,向您学习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7-25 12:06
这个问题反映出大家虽然平时做项目接触到各种法律法规,但实际上对其体系并不真正清楚。
北京市建委的招投标从业人员培训教材(最新一期是2015年11月份)中,每次都有关于我国招投标法律体系以及其效力的章节,大家有时间可以看看,那上面对的对法律体系,法律效力,有关不一致的处理等的说明与解释我认为是目前来说最清晰的。(我手头只有纸质版,如果谁有电子版的可以分享一下。)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7-25 13:35
标题: 回 bidboy 的帖子
bidboy:这个问题反映出大家虽然平时做项目接触到各种法律法规,但实际上对其体系并不真正清楚。
北京市建委的招投标从业人员培训教材(最新一期是2015年11月份)中,每次都有关于我国招投标法律体系以及其效力的章节,大家有时间可以看看,那上面对的对法律体系,法律效力,有关不一致的 .. (2016-07-25 12:06) 
立法法里有答案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7-25 13:39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立法法里有答案 (2016-07-25 13:35) 
是的,不过有多少人看这法啊,什么叫法律,什么叫法规,什么叫部门规章,什么叫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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