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积极学习、贯彻、执行《办法》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组织省级及各市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同志认真学习《办法》,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准确把握内涵要求,使《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深入人心。二是推进贯彻落实。根据《办法》精神,制定管理细则,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及文件,建立过硬的制度约束、管理措施、服务标准,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优化平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管住“权力之手”。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围绕《办法》关于电子化、大数据和信用监管方面的具体要求,推动建立多种监管方式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大数据监测预警及信用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