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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新法规明确“招投标中心”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c小调    时间: 2007-8-15 13:55
标题: 湖北新法规明确“招投标中心”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五章 招投标场所

  第三十六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招投标中心是政府为社会提供招投标公共专项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的服务不收取交易费用,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综合招投标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盈利性活动。


法规全文如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作者: 小文    时间: 2007-8-15 14:47
广州这边有个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职能和上面说的一样,建委下面直属的事业单位,收钱比招标代理机构凶多了!
不过它不参与招投标,审批。流程也非常严格,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起到了规范建筑招投标市场的作用!!!
作者: c小调    时间: 2007-8-15 15:15
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通俗的也叫有形建筑市场,一般都是建设局建筑市场处(科)管理的。从本质上就决定了她不可能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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