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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关于投标价格能否澄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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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kfh
时间:
2007-8-22 16:18
标题:
请教:关于投标价格能否澄清的问题
问题一、某日开标,其中一家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明显有误(可能是该投标人前日熬夜),报了个莫名其妙的价格,随后该投标人的投标代表要求更改投标报价,招标机构坚持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问,若开标现场接受该投标人更改后的投标报价是否可以,有何依据?
问题二、在评标过程中,对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定后,计算得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经综合打分,该投标人预中标。问中标金额是该投标人莫名其妙的投标价格还是校定后的评标价格?理由。
请大家讨论下,我学习之 呵呵。
作者:
张晓凯
时间:
2007-8-23 09:12
我也不太清楚 ,不过可以举个例子
如果你在参加高考, 1+1=2 而你非要写上 1+1=3 , 批卷子的老师会不会让你修改正确?
作者:
nkfh
时间:
2007-8-23 11:08
楼上的大仙让我无语……
作者:
rona
时间:
2007-8-23 11:21
我觉得肯定不能改,除非是小数点或者计算上的错误
其它的数字即使是再明显的错误也不能更改.
因为,价格在投标文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标书的澄清不能包括价格
,除非是上面提到的小数点或者计算上的错误.
更深层的原因我觉得是出于公平的考虑.
试想已经开标,唱标了,这时候再允许某一投标人修改价格,对别的投标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如果允许其更改,并且评标确定为中标人,别的投标商也会提起质疑跟投诉的.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8-23 11:23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中规定:投标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以及投标总价与各清单项目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一律以投标函中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为准。
作者:
雷金辉
时间:
2007-8-23 12:03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对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详细报价表不一致有较明确规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一条:“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非政府采购项目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处理方法不太一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显然,此类项目应以单价计算投标总价格。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0-19 14:20
如果是明显小数点点错了或是单位写错了可以修改。其他错误招标文件有修正方法,如: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等。
作者:
德尔克
时间:
2007-10-21 15:41
大家不要搞笑啊!是个很严肃的问题!但我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这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就像结婚一样,如果你还没有拜堂,之前你还可以退婚,但一旦拜堂之后,,,,,,,,,,,,如果要退的话也只能离婚了,对吧?况且招标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其能说改就改,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可以加以修改但要加以书面声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提交完之后,就再也不能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只能对一些模糊的地方惊醒澄清并适当的加以修改!招法已明确规定!请大家按法而行!
略表意见!仅供参考!! 邹祥福
作者:
沈劲桦
时间:
2008-4-5 13:55
在评标的时候评标专家在初审的时候会对投标方的价格进行检查,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要是投标方有上述的错误,评标专家会让投标方进行澄清修改。中标金额当然是按改后的算了。要是投标方拒绝修改的话,可以拒绝他的投标,并且可以没收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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