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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理机构不认可评委复议结果,质疑如何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bw070    时间: 2016-9-5 21:47
标题: 代理机构不认可评委复议结果,质疑如何回复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9-6 08:32 编辑

代理机构不认可评委复议结果,质疑如何回复

评委对评审错误拒不改正,并形成复议结果。

代理机构不认可评审结论,应当如何回复中标期间的质疑?

因为回复的时候落款是代理机构的章加招标人的章,但因为评审委员会最大,代理机构虽然不能左右评审结论,但是对结论不认可。

如若按复议结果回复,那么代理机构有落章,势必要对回复内容负责。

请教论坛网友,如何回复,如何处理比较合适?

能否加上:“代理机构回复仅为履行义务,不代表认可复议结论”以避责?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6-9-6 08:21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9-6 08:33 编辑

评委会仅仅是协助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答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评委会意见进行答复,主要还是看采购人、代理机构和客观事实。

您所说评委会最大这句话我个人不大赞成。评委会评审依据是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不得细化或修改评审标准,如果是评委会的问题,对于客观事实或者自己的评审失误拒不承认或根本就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这本身就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财政部门报告,由其责令改正,严重的可以依法处以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用、罚款以及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等。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9-6 11:26
我觉得专家的意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该认真对待。如果确实属于专家违法规定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
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也还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
对于质疑投诉,大家执行的法规都一样,但处理结果可能不一样,因此需要格外小心。这是代理机构及业务人员水平和能力的体现。
作者: bw070    时间: 2016-9-6 18:25
当时情况没有说清楚,行政监督(财政)、中心人员(进中心项目)及代理机构均到场,评委以妨碍独立评标,拒绝接收前述三方的意见和建议。
因为采购单位为省属机构,而在市中心进行招标,市一级财政没有过于干预。
如果投诉,就是投诉到省一级财政。没想到重压之下,竟然仍然有不放手的采购评委,只是代理机构不想被拉入水中。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9-9 14:12
bw070 发表于 2016-9-6 18:25
当时情况没有说清楚,行政监督(财政)、中心人员(进中心项目)及代理机构均到场,评委以妨碍独立评标,拒 ...

各方都有各方的权利,不用强求。顺其自然即可。
作者: 刘海桑    时间: 2016-9-13 16:19
监督人员只能监督,对错误的可以提出,例如,评委把10+20错误计算成25,又如,将手机带入评标室;但不应该给出建议,对于建议,评委可以不接受。
评委拒绝改错,会被暂停直至取消评标资格。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9-18 08:48
刘海桑 发表于 2016-9-13 16:19
监督人员只能监督,对错误的可以提出,例如,评委把10+20错误计算成25,又如,将手机带入评标室;但不应该给 ...

关键现在就是这个“错”怎么来认定?谁来认定?怎么来保证认定“错”的这个人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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