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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低价中标的危害 [打印本页]

作者: stone0382    时间: 2016-9-26 15:32
标题: 低价中标的危害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9-27 08:41 编辑

低价中标的危害

如今,全国有不少地方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推行“最低价中标法”。应该看到,为了控制投资,其出发点还是好的。但这里明显忽视了《招投导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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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全国有不少地方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推行“最低价中标法”。应该看到,为了控制投资,其出发点还是好的。但这里明显忽视了《招投标法》中规定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未经详细评审无法判别是否低于成本价。


“价格多低的生意都有人做!”

现在看来,比“倒闭潮”更可怕的是“低价竞争”。

第一

最低价中标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即“经评审的最低价”排除了低于成本的投标价,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最低价中标”。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最低价中标法,而没有从整体意义上考虑项目的成本价格,对项目的成本价格心中无数。


最典型的是我中水十二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丽水办公大楼装修工程,经几家施工单位角逐,某公司以最低价75.2万元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来装修的房间增加了几间,材料替换代用,图纸略有修改,加上门厅改造框架搭设,及钢管厂屋面补漏翻修、墙面粉刷最后结算价120万元。从整个楼房装修看,象是焕然一新,但从每层的整体平度上看不是很美观,房间与走廊有点台阶,装修工艺不十分精细,瓷砖的缝隙也没怎么处理好。窗帘、瓷砖、电气开关插座用料也是一般,装修起来从实用价值讲也还过得去。可能是近二十年没有大装修的缘故,从整个装修布局上看整幢大楼的面貌崭新。比原来是气派多了!


且不说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即使真正意义上的“最低价中标”,就目前建筑市场分类,一有国有企业、二有民营企业,且不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谁的服务质量最好,技术过硬。但可以肯定的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企业负担要大于民营企业,在最低价成本确定情况下,微利或少利情况下工程谁能干,毋庸置疑是民营企业,加之目前的建筑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最终中标的是挂靠公司的私营老板。这样问题就暴露出来了,挂靠人:


其一:资金无保障,即使有限的资金使用完后,一味的指望项目部,项目部稍有资金滞后,造成施工单位停工窝工,影响施工进程。


其二:无完整的施工队伍及组织机构,中标后利用目前建筑市场富余人员临时进行组合招募,队伍素质偏低,不能有效的组织生产。


其三:个别施工单位,在最低价中标下,为的是不惜成本,打入该市场,占领该工程,为下一步工程中标做准备,亦即低价进入。而一旦下次工程中标无望,而先前中标工程又是保本工程或无利工程,既不讲信用,工程质量也不保,工期一拖再拖,反正也不准备干了,建设单位的管理罚款对其不起作用,给建设单位管理及按期完工带来严重影响。


其四:甚至有施工单位,为了追逐利润弥补亏损,不惜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以次充好的等手段,严重影响到工程质量。


其五:拉拢监理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及设计单位相关人员,或是以小恩小惠,或千方百计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投资。


而施工单位一旦进入现场,工程开工,当建设单位意识到施工单位施工能力不行时,解除合同另找新的施工单位,该单位寻找各种借口迟迟不交出工程,甚至索要赔偿等等。给建设单位管理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第二

低价中标如何界定


如今,全国有不少地方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推行“最低价中标法”。应该看到,为了控制投资,其出发点还是好的。但这里明显忽视了《招投标法》中规定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未经详细评审无法判别是否低于成本价。部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把投标报价压得过低,有的下浮15%,甚至超过20%,不计成本恶性竞争,造成业内混乱。


由此看来,采用低价评价法招投标并不是说投标报价越低越好,前提是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得起评审,不得低于成本价方能中标。所以我们要正确界定“低价”的含义。而我们采用的招投标法应该为“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关键是详细评审。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如果发现投标报价比正常标底价低得太多,如超过10%,或比所有报价的平均值低5%以上,应当对该报价进行重点评审,看看其优惠条件或成本节约措施是否合理;有没有改变工程正式预算所列套用定额子目及工程量;所报让利中有无重大漏项或计算错误;有无详细列出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内容和理由,或者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等等。这些可作为判断投标报价低于个别成本的依据。


第三

防范低价中标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市场各主体的管理和约束。当前,实施最低价中标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也是应重点研究并花大力气解决的问题,仍然是不计成本的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清出机制。


对于有挂靠、转包、买标、卖标、围标、串标、偷工减料等非法行为,或者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人,都要严肃依法作出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培育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司法鉴定、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制、质量问题终身追究制等法律法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一定要有成本价格,做到有的放矢。要结合目前建筑市场的整体行情,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有关专家的经验等制定出招标工程的成本价格,以此作为整个招标工程的指导依据,切不可自己没有成本价格,受制于人,谁的中标价格低,谁就可以中标,是万万要不得。


3.建立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罚机制。在诚信方面,目前我公司的做法是,对那些信誉好,管理完善,有可靠机制的单位列为诚信单位,在投标时给以优惠,对那些不讲信誉,管理差,偷工减料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踢出我单位的招投标市场,同时建议对那些资质好、讲信誉的诚信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3%-5%的优惠,此类单位带来的是工期提前,管理可靠、质量无忧。唯有这样做还不够,建议政府设立诚信单位、不诚信单位排名榜,各个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予以参考,是列入不讲信用单位付出相应的代价,以示惩戒。


4.要采取有效的防风险措施,把好“风险”关。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低,降低了中标人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常见的有:某些中标人中途放弃、还有的进度一拖再拖,还有的干脆偷工减料,这样会给建设单位造成很大损失。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诚信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这时,招标人就需要事先安排一套预防风险的工程担保措施一旦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就能有效地转移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在招标时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签合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在付工程进度款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工程款使用情况,按规定支付进度款,应预留5%~10%工程尾款作为保修金。


5.建立设计赔偿和设计保险制度,提高设计的质量。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对招标前期工作质量要求较高,建立设计赔偿制度,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需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失误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巨大的经济责任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加强责任感和危机感,达到提高设计质量的目的,为提高投标报价精度和保证最低价的权威性打下基础。同时,为了使设计赔偿能够真正兑现,设计单位必须购买设计保险才能承接设计任务。


为了防止因施工图纸深度不够、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报价误算、漏项等不反映真实报价情况的发生,所有工程一律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投标报价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清单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三大块组成,为快捷准确的评标提供方便。即便是无标底评标,也应该编制标底以发挥其评标时的参考作用。


6.借鉴国外经验,推进企业成本定额及相应工法两项制度建设。所谓企业成本定额是指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确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分期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价格标准。所谓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让企业成本定额与工法相互对应,相互配套,动态调整,在市场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实力与价值。


防范低价中标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市场各主体的管理和约束。

当前,实施最低价中标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也是应重点研究并花大力气解决的问题,仍然是不计成本的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清出机制。


对于有挂靠、转包、买标、卖标、围标、串标、偷工减料等非法行为,或者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人,都要严肃依法作出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培育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司法鉴定、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制、质量问题终身追究制等法律法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一定要有成本价格,做到有的放矢

要结合目前建筑市场的整体行情,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有关专家的经验等制定出招标工程的成本价格,以此作为整个招标工程的指导依据,切不可自己没有成本价格,受制于人,谁的中标价格低,谁就可以中标,是万万要不得。



3建立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罚机制

在诚信方面,有些公司的做法是,对那些信誉好,管理完善,有可靠机制的单位列为诚信单位,在投标时给以优惠,对那些不讲信誉,管理差,偷工减料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踢出单位的招投标市场,同时建议对那些资质好、讲信誉的诚信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3%-5%的优惠,此类单位带来的是工期提前,管理可靠、质量无忧。


唯有这样做还不够,建议政府设立诚信单位、不诚信单位排名榜,各个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予以参考,是列入不讲信用单位付出相应的代价,以示惩戒。



4要采取有效的防风险措施,把好“风险”关

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低,降低了中标人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常见的有:某些中标人中途放弃、还有的进度一拖再拖,还有的干脆偷工减料,这样会给建设单位造成很大损失。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诚信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

这时,招标人就需要事先安排一套预防风险的工程担保措施一旦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就能有效地转移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在招标时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签合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在付工程进度款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工程款使用情况,按规定支付进度款,应预留5%~10%工程尾款作为保修金。



5建立设计赔偿和设计保险制度,提高设计的质量

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对招标前期工作质量要求较高,建立设计赔偿制度,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需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失误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巨大的经济责任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加强责任感和危机感,达到提高设计质量的目的,为提高投标报价精度和保证最低价的权威性打下基础。同时,为了使设计赔偿能够真正兑现,设计单位必须购买设计保险才能承接设计任务。


为了防止因施工图纸深度不够、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报价误算、漏项等不反映真实报价情况的发生,所有工程一律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投标报价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清单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三大块组成,为快捷准确的评标提供方便。即便是无标底评标,也应该编制标底以发挥其评标时的参考作用。



6借鉴国外经验,推进企业成本定额及相应工法两项制度建设

所谓企业成本定额是指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确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分期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价格标准。所谓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让企业成本定额与工法相互对应,相互配套,动态调整,在市场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实力与价值。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6-9-26 16:03
其实专家在评标的过程中有一步就是对时候低于成本的评审,但是这个太难了,以至于很多都跳过了这一步,我们这边规定的是:1、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和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直接废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不含上述 1款直接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作废标处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6-9-27 08:44
请楼主 注明 原作者 和来源
作者: stone0382    时间: 2016-9-27 09:22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9-28 08:17 编辑
gzztitc 发表于 2016-9-27 08:44
请楼主 注明 原作者 和来源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筑龙电子招标投标
作者: manmi_love    时间: 2016-9-27 13:49
老生常谈了,让专家在短短的几个小时时间内评定报价低于成本是不科学的。对于作者说的诚信问题倒是比较赞同。
成本是指企业的个别成本,楼上有说低于80%控制价的直接废标,有效仿工程招投标的影子。但对于一些技术先进、管理良好的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6-9-28 08:22
stone0382 发表于 2016-9-27 09:22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筑龙电子招标投标

筑龙网上,有关文章很多。应该注明作者 。
作者: jiayw    时间: 2016-9-28 09:51
qq245867721 发表于 2016-9-26 16:03
其实专家在评标的过程中有一步就是对时候低于成本的评审,但是这个太难了,以至于很多都跳过了这一步,我们 ...

请教,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还是按照惯例来做?
政府采购或者货物、服务占比较大的采购,能否采用此类做法?有无依据?

谢谢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6-9-28 11:12
jiayw 发表于 2016-9-28 09:51
请教,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还是按照惯例来做?
政府采购或者货物、服务占比较大的采购,能否采用此 ...

我们省上有相关文件,都是写入评标办法里面的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6-9-28 11:26
qq245867721 发表于 2016-9-28 11:12
我们省上有相关文件,都是写入评标办法里面的

显然你们省这样做是违反了招投标条例。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9-29 10:56
可以采取固定下浮比例、投标人不报价、在经评审后(此时不再评审价格)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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