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请教:投标有效期可以到合同截止日期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6-11-22 11:41
标题: 请教:投标有效期可以到合同截止日期吗?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11-23 15:25 编辑

请教:投标有效期可以到合同截止日期吗?

这是一份工程保险招标合同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原文: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请问: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法律规定在哪里?个人认为合同签订后投标有效期即结束,因为投标属于邀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特别是合同签订后合同的缔约过程已经结束,自然投标有效期也就结束了。另外投标有效期的约定也是为了保证合同有足够的时间签订。

还请大家提供宝贵意见。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3:28
我觉着这个招标要求有点无赖,要求中标人不能有任何更改,赶上了人家投标文件中有错别字、投标文件中有自相矛盾或模棱两可的意思表述,采购人还一点都不能接受改正,这不是胡扯嘛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3:47
夸张点说,只要是招标人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按照10年计算,然并卵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6-11-22 14:37
大力 发表于 2016-11-22 13:47
夸张点说,只要是招标人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按照10年计算,然并卵

请问这个条款有法律依据吗?怎样推倒这个条款呢?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5:15
本帖最后由 大力 于 2016-11-22 15:25 编辑
yh7510 发表于 2016-11-22 14:37
请问这个条款有法律依据吗?怎样推倒这个条款呢?

仅是基于需要招标人先定标、招标人再发出中标通知书、然后双方签订合同,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先后顺序,或者说一系列程序,才会有一个合同生效后实施的过程。
在实现的过程中,只要是前面一个阶段及结果没有发生或完成,后面的工作就意味着不可能完成,除非采取其他作弊的方式或方法,比如我们常说的假招标、未招标先开工,等等,就是倒置了程序,没有通过依法的招标进行发包,承包人怎么就开工了呢?却已经开始合同标的物建造,尽管他们还没有合法的施工合同,却已经有了合同事实。对于违法违规的现象难以穷举,不用花费太多心思去讨论这方面的情况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6-11-22 15:28
大力 发表于 2016-11-22 15:15
仅是基于需要招标人先定标、招标人再发出中标通知书、然后双方签订合同,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先后顺序,或者 ...

我现在是采购人,代理机构搞了这个条款我觉得不合理,想要其修改,但又找不到法律依据,所以想请教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5:37
yh7510 发表于 2016-11-22 15:28
我现在是采购人,代理机构搞了这个条款我觉得不合理,想要其修改,但又找不到法律依据,所以想请教

最简单的办法,请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适用情况,为什么是这么多天,不是更长或更短的理由是什么,呵呵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5:45
手上没有其它资料,提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相关内容,供参考




3.png (65.12 KB, 下载次数: 183)

3.png

1.png (50.29 KB, 下载次数: 169)

1

1

4.png (68.38 KB, 下载次数: 189)

4.png

2.png (96.54 KB, 下载次数: 186)

2.png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5:49
上传图片先后顺序有点颠倒,请按上述图片名称的增加的顺序进行浏览、查看。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6:01
本帖最后由 大力 于 2016-11-22 16:13 编辑

实践中定标以后的情况会比较多样,难以形成统一标准,有的项目都实施完成了,还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告”招标人或采购人违法,如“政府采购第一案”走过了10年
如果招标人或采购人“运气”奇差,被其他投标人投诉及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中标候选人可能连书面的中标通知书都等不到,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6-11-22 16:27
大力 发表于 2016-11-22 15:49
上传图片先后顺序有点颠倒,请按上述图片名称的增加的顺序进行浏览、查看。

看不到图片啊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6:42
yh7510 发表于 2016-11-22 16:27
看不到图片啊

我下班了,回头转换一下格式,要等到明天。这个文件的扫描版是从社区下载的,你搜索一下自己查看原文档,更快捷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2 16:49
本帖最后由 大力 于 2016-11-22 16:50 编辑

分段解压缩应该会吧,不会的话,百度一下。是这个下载网址http://bbs.ebnew.com/forum.php?m ... 5%CA%A9%CC%F5%C0%FD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6-11-22 17:46
按招标文件签署合同,按合同执行不会受影响吧。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23 10:14
图片作了合并处理,更改了格式,请查看

1_副本.jpg (663.06 KB, 下载次数: 155)

1_副本.jpg


作者: 招标投标小学生    时间: 2016-12-20 11:02
投标有效期的时间长短的确没有明文规定的时间节点,但可从各个法律、法规中找到相关操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号令)
 “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第四十九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30号令)
 “第二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个人看法,从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到合同订立,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业已终结。
有效期延长对投标人造成损失尚要补偿,更何况这个不合理的要求。
作者: jxb2442    时间: 2016-12-20 12:46
个人理解:到合同签订之日止。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6-12-20 14:20
让这家代理机构解释下什么是:投标有效期。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