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借“互联网+”全面提升交易平台整合成效
■ 王丛虎
目前,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公共资源交易作为连接公共部门与市场主体、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重要桥梁,已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
电子技术正支撑并引领交易平台整合
截止到2015年6月,全国共有4000多个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其中单项交易市场2800个,两种以上交易类别的综合性市场1200余个。全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的交易金额超过20万亿元。然而,这些分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仅难以实现交易的规模效应、宏观调控效果、微观资金节约,反而催生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重复建设、信息孤岛、技术壁垒等乱象,造成了人财物资源的浪费、协调成本的增加。
为此,2015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工作,打造规范统一的共享共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正式发布。随后,国务院14部委组成联席会议,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16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举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一系列举措吹响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集结号,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步入快车道。2016年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李亢向媒体表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各类交易平台已从4103个整合为500余个,数量减少约85%。
不难看出,经过各地的不懈努力,一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互通为抓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已初现成效。不少地区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四大板块的整合,全国80%的省级平台还将药品集中采购纳入交易平台范围。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整合成效初显
公共资源的公共性、公益性决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不同于私人财产之间的交易。这场“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行动正朝着“对人民资产负责”的目标前进,平台整合成效初显。
具体说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外在价值已得以体现。
第一,分散的有形和无形交易平台逐步统一,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的共同体。在2016年即将收尾之际,全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整合也渐入佳境,从原来的4103个整合为500多个,数量减少了近85%。中央层面的交易整合也已开启,地方层面,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中心的整合初步成形,一些省市还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将特许经营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海域使用权等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可以说,一个以互联网技术为载体、有形与无形相交融的公共资源交易共同体已经形成。这个共同体正沿着63号文所确立“四统一”(即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信息共享、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服务平台)的思路稳步前行。
第二,孤立的信息资源实现了初步互联互通。“互联网+”让世界信息流动起来,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则让全国各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串通起来,并成为一个整体。这些原本分散在各地不同载体和不同介质上的工程招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土地招拍挂信息、产权交易信息等可公开的信息,都将统一在全国一张网上,实现轻松检索。与此同时,正是“互联网+”的作用,让许多地方缺少评审专家的困局通过异地网上评审得到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引领了其他领域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并践行着李克强总理“破除政府间信息孤岛”的要求。
第三,分散的平台运行规则逐步走向统一。63号文、《暂行办法》不仅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与管理制定了统一标准,更为各地清理和规范地方规则提供了依据。据统计,全国有18个省(区、市)以政府令或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这不仅有利于落实国家层面的管理规定,更成为管理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的规则体系。一个涵盖国务院文件、部委联合规章、地方规章等不同层次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已初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也正走向科学、合理与统一。
第四,整合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明显提高。“1+1”大于2,这种效果在交易平台整合中得到充分体现。63号文确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即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正是通过“互联网+”对分散平台的整合功能,使得整合后的交易平台发挥了更多的服务功能,也极大地提升了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正在展示更多功能
通过“互联网+”技术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绝不仅仅停留在外在功能的发挥上,更能充分发挥内在的、深层次的作用。这主要表现为:平台整合必须把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精神贯彻到具体行动上,体现整合平台的内在价值。
第一,发挥宏观调控的政策功能,服务于供给侧改革。“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将更好地连接公共部门与市场主体、供给侧与需求侧,确保信息共享,提高供给质量、传递合理科学需求,进而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发挥市场配置决定性作用,加速政府职能转变。“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所提供的公正、公平和公开透明的各种交易,将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大众创新能力。而市场的活力与创新也将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推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转型,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市场创业,进而加速政府的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形成了政府-市场-创业的良性循环。
第三,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提供更加便民的公共服务。“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以及集中交易的便捷交易服务通道,不仅大大方便了交易主体,也减少了交易成本。此外,网上质疑投诉和及时应答渠道也大大便利了交易的相关利益主体,保障了交易各方的合法权利。
第四,发挥“互联网+制度”反腐功能,助推国家廉政建设提速。“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将成为我国网络反腐、标本兼治的典型。这是因为,“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所提供的全程监控公共资源交易,不仅能串联各种交易数据,还可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进行预警预测,防范和惩戒腐败。随着技术应用的广泛、成熟,“互联网+制度”的反腐功能将显示出更大威力。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正在展示前所未有的外现与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功能的不断被挖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在宏观经济调控、政务服务功能及腐败治理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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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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