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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一个投标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19 17:00
标题: 提一个投标的问题
A公司的法人作为B公司的项目经理去投标,如果A和B两家公司都去参加投标符合要求吗?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4-20 09:06
不可以 投标无效 且有串标嫌疑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4-20 09:54
现在问题就是法定代表人的社保可以不在本人的单位缴纳,所以才有这样的情形发生。
结论当然是不可以。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0 11:15
根据相关法律,我认为是因为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所以要拒绝A和B两家公司的投标。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3:47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4-20 09:06
不可以 投标无效 且有串标嫌疑

法律依据呢???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4:04
psylily 发表于 2017-4-20 11:15
根据相关法律,我认为是因为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所以要拒绝A和B两家公司的投标。

公司并没有管理关系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4:07
我认为,只要a的法人代表不在自己公司的项目团队里出现,并且以个人名义作为b的项目经理,并不违法。不同意的请拿出依据。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4:08
曹锦江 发表于 2017-4-20 09:54
现在问题就是法定代表人的社保可以不在本人的单位缴纳,所以才有这样的情形发生。
结论当然是不可以。

理由呢??????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4-21 14:13
本帖最后由 哟切客闹 于 2017-4-21 14:19 编辑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4:07
我认为,只要a的法人代表不在自己公司的项目团队里出现,并且以个人名义作为b的项目经理,并不违法。不同意 ...

不认同,首先他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一般人员。实质上中标后,该法定代表人即为所中标项目质量安全的总负责人,抛不开关系的,属于项目管理人员之一。符合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之一。其次该法定代表人又是另一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涉及到劳动关系虚假的问题,假如两家公司之间没有控股或上下级管理的问题,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老总跑到另一个公司作为项目经理,并且这俩公司参与同一项目竞争。个人认为属于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弄虚作假行为: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或者说可以理解为挂靠么,比如建造师注册单位与其i实际单位不相符,这属于挂靠行为,以他人名义投标。
另外两个公司参与同一项目投标,A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B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个人认为符合标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的“属于串通投标”情形中的兜底性规定“(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4:45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4-21 14:13
不认同,首先他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一般人员。实质上中标后,该法定代表人即为所中标项目质量安全的总 ...

1、条例里的串标行为不包括上述情况。
2、项目经理并非一定是固定劳动合同的,可以聘用的。可以不虚假。
3、这里没说个人资格资质情况,例子不合适。
4、其他串通行为也是有前提的,题述的情况怎么判定呢?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1 14:56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4-21 14:13
不认同,首先他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一般人员。实质上中标后,该法定代表人即为所中标项目质量安全的总 ...

你这个回答很专业.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1 14:58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4:45
1、条例里的串标行为不包括上述情况。
2、项目经理并非一定是固定劳动合同的,可以聘用的。可以不虚假。 ...

我觉得是存在管理关系,你看B公司的项目经理是A公司的老总,那就是B公司管着A公司罗。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1 15:02
如果A公司不参加这个项目投标,却被别的投标人指出来,B公司项目经理系别公司法人(因为评分中项目经理的资历证书等有很多项加分),而非本公司职工,B公司投标如果中标了有效吗?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5:05
psylily 发表于 2017-4-21 14:58
我觉得是存在管理关系,你看B公司的项目经理是A公司的老总,那就是B公司管着A公司罗。

不是这么说的。。。管理关系是指公司的上下级关系。。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5:08
psylily 发表于 2017-4-21 15:02
如果A公司不参加这个项目投标,却被别的投标人指出来,B公司项目经理系别公司法人(因为评分中项目经理的资 ...

看具体条款怎么规定的了。如果项目经理只是一个泛泛的岗位,没有资质证书要求,没有劳动关系要求,没有社保要求。。。。那就合规。

我们现在讨论你的问题也只是限于极宽泛的情况,如果你有附加条件那另说。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5:13
39  40 条贴不上来,不良信息。

哪条是楼主的》?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4-21 15:14
本帖最后由 哟切客闹 于 2017-4-21 15:20 编辑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4:45
1、条例里的串标行为不包括上述情况。
2、项目经理并非一定是固定劳动合同的,可以聘用的。可以不虚假。 ...

劳动关系 并非一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而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
A公司老总同时作为B公司的拟派项目经理 如涉及建造师等资质 必然是要注册在B公司 实际上就是挂靠违法行为 条例里的视为串标包括不同投标人同一项目管理人员,个人始终认为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都属于广义上的项目管理人员,因为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该公司经手的每个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包括公司本身安全等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这个案例对的重点是俩公司同事参与同一项目投标,而该名人员在俩家公司中都是关键人员,一个法人代表一个项目经理,说不知道俩公司同时参与一家是不现实的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1 15:20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4-21 15:14
劳动关系 并非一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而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
A公司老总同时作为B公司的拟派项目经理 如涉及建 ...

项目经理不一定必须要有建造师资格。

这个问题其实跟两口子两个公司能不能投标一样,不违法。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1 15:24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4:07
我认为,只要a的法人代表不在自己公司的项目团队里出现,并且以个人名义作为b的项目经理,并不违法。不同意 ...

这怎么可能呢,要提供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呀,一看就能看出来了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4-21 15:28
本帖最后由 哟切客闹 于 2017-4-21 15:30 编辑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5:20
项目经理不一定必须要有建造师资格。

这个问题其实跟两口子两个公司能不能投标一样,不违法。

劳动关系可以从劳动法中考虑
对于劳动关系人员须在一个月内购买保险,尤其是项目经理这类负责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购买了保险。而保险应当只能在一个公司或单位购买,不能同时在俩家公司购买,在哪个单位购买保险才能说明其真正的工作单位是哪一家。除非这俩家公司有管理关系可以人员调剂,否则实质上属于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弄虚作假(劳动关系)
您说的可能不一定需要有建造师资质,得看什么项目,楼主也没交代清楚。如果有要求个人资质,那么是比较好判断的。没有要求个人资质可以从保险角度考虑。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1 15:28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5:20
项目经理不一定必须要有建造师资格。

这个问题其实跟两口子两个公司能不能投标一样,不违法。

不是建造师,就是不需要体现出公司名字的。
带的科研团队,获奖之类的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1 15:29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5:05
不是这么说的。。。管理关系是指公司的上下级关系。。

你这个指的是总公司和子公司关系吗?
那确实不算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1 15:31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5:13
39  40 条贴不上来,不良信息。

哪条是楼主的》?

我也很郁闷,很多话都不能讲。明明就很正常的,摘抄法律文字都不行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4-23 16:18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4:08
理由呢??????

这个就和之前讨论过的,公务员虚假注册成功后作为建造师中标后,被人举报,到底中标有没有效的问题,是一个性质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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