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5-23 10:52
并不违法,只要不是通过样品检测和对供应商进行考察为由改变评审结果
aaxx 发表于 2017-5-23 16:20
违法,实施条例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
only1u 发表于 2017-5-23 12:51
不是吧 任何理由都不能改变评审结果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5-24 01:12
属于依法可以重现评审情形的,是可能导致结果改变的,包括质疑处理可能改变结果。但都需要向财政部门报 ...
only1u 发表于 2017-5-24 09:28
采购人发现的问题属于可以重新评审的。。
就没有这样的情形。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5-24 12:30
有的,采购人在核对评审报告、定标过程中发现评审中有资格性检查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得分超出范围、 ...
only1u 发表于 2017-5-24 21:58
没想到你现在还有这样的理解 这都是现场改正的内容 按说你也是老司机了 怎么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bob1511 发表于 2017-5-25 10:27
哈哈,财政部门认可就行啦。比如条例的第二十五条也是一个例子。
bob1511 发表于 2017-5-25 10:27
哈哈,财政部门认可就行啦。比如条例的第二十五条也是一个例子。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5-25 18:25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后,重新评审也被重新定义了,个人认为不再局限于评审现场。实施条例释义的有关内 ...
only1u 发表于 2017-5-25 18:29
哪一条重新定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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