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对2015年1月1日以来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其中违法违规的类型主要有:
【投标方】:
非法转包
非法转标
串通招投标
弄虚作假
无故放弃中标资格
有不良行为记录,仍然参与投标
【招标方】:
应招标未招标、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
甲方在招标过程中违规
甲方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
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公司存在违规行为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江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查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大地区、案件类型、曝光情况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主要惩罚措施有】:
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6个月内不得参加该地区范围内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招标;
取消一年内在xx县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
列入企业不良行为,并处以半年内禁止参加保税区招投标活动;
禁止参与xx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4个月。
撤销职业资格
不良行为曝光
通报、列入不良行为(限制公司半年,个人1年投标)
不良行为公示18个月、不良行为曝光3个月
行政处罚、推送外网曝光
其他处罚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推送“双公示”曝光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