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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各位大神品读以下这个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东监控    时间: 2017-7-28 09:46
标题: 请各位大神品读以下这个项目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7-29 18:36 编辑

请各位大神品读以下这个项目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site/read.jsp?colcode=0303&id=200443279

目前我公司想参与投标,但招标公司不让我们报名,我们该如何应对?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7-28 10:34
你们满足资格要求吗?如果满足,就现场录像啊,然后举报。
如果觉得资格条件不合理,也可以举报。

作者: 山东监控    时间: 2017-7-28 14:43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7-29 18:36 编辑

一个乡镇监控安装施工项目,要求电信业务基础运营商才能参与,目前国内就4家公司有牌照:移动、联通、电信、广电。

按理说电信运营商是提供网络的,我们这种专业的监控安装公司才是正儿八经安装监控系统的,但就是不让我们报名参与。

作者: jiayw    时间: 2017-7-28 14:49
山东监控 发表于 2017-7-28 14:43
一个乡镇监控安装施工项目,要求电信业务基础运营商才能参与,目前国内就4家公司有牌照:移动、联通、电信、 ...

要求电信业务基础运营商才能参与

口头要求吗?链接里没有看到啊?

有潜规则........?
作者: 山东监控    时间: 2017-7-28 15:00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7-29 18:37 编辑

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供应商须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电信业务基础运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作者: aaxx    时间: 2017-7-28 15:05
看完这个公告顿时觉得政府采购常识的普及依然任重道远!取消招标师是正确的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7-28 17:16
可以进行质疑、投诉甚至检举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7-28 21:25
本帖最后由 only1u 于 2017-7-28 21:41 编辑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7-28 17:16
可以进行质疑、投诉甚至检举

质疑投诉是不行的,只能举报。

质疑投诉的前置条件是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参与采购活动。没有购买标书就没有这个资格,所以只能以公众身份举报。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7-28 23:24
不让参加就别去了,费精力、费钱,中不上,你懂的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7-29 01:24
only1u 发表于 2017-7-28 21:25
质疑投诉是不行的,只能举报。

质疑投诉的前置条件是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参与采购活动。没有购买标书就 ...

违法就可以举报,同意你的正义的行为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7-7-29 20:07
链接打不开,楼主能将公告内容贴出来曝曝光吗。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7-31 09:52
only1u 发表于 2017-7-28 21:25
质疑投诉是不行的,只能举报。

质疑投诉的前置条件是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参与采购活动。没有购买标书就 ...

新的质疑投诉处理办法不是还没出来吗,目前也没明确禁止未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和投诉。
还有一个大招,检举。不分时间地点和举报人的身份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7-7-31 13:12
看了一下
我只想说
1、 资格条件评委是没人办法进行评审的 因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明确,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办、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 别的不想多说
2、这个是政府采购的项目 可对采购中心监督提出你的问题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7-31 17:00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7-31 09:52
新的质疑投诉处理办法不是还没出来吗,目前也没明确禁止未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和投诉。
还有一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20号令

第十条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8-1 08:50
only1u 发表于 2017-7-31 17: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20号令

第十条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可以提出质疑的,或许经过质疑对方修改了采购文件或者进行了改正,也就无需后续的投诉甚至检举了。
当然地方有规定的除外,比如某些省市出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明确非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质疑不予受理。另外这个案例有些特殊,不是楼主不想成为政府采购参与者,而是代理机构对楼主拒不出售采购文件,如果过于纠结这个问题岂不是回到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买不了采购文件在本案例中就不是政府采购参与者,从而不能进行质疑和投诉。如果都这样想,这样的行为无法通过常规程序解决,只能逼着楼主要么放弃参与,要么举报检举。
作者: xubinnb    时间: 2017-8-1 21:47
资格条件设置合不合理先不说,资格后审项目,只要提供报名时让你带的材料就应该让你报名,资格条件满不满足评标委员说了算!
几个疑问:超过100万的,竞争性磋商应该由财政批准?开标地点并未在交易中心,而是在招标公司?估计这不是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吧…估计想说理没处说...
作者: xubinnb    时间: 2017-8-1 21:49
对不起,看错了,在交易中心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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