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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投标领域将再变天? 【转】 [打印本页]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7-7-31 19:37
标题: 招投标领域将再变天? 【转】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8-2 09:50 编辑

招投标领域将再变天?


发布时间:2017-07-31 13:41


今天,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


会议将首先讨论以下两个议题:



1、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

2、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由此可以看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将铁板钉钉!十八大之后已经取消三项资格:分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解读: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市场是在三大基本规律支配下实现其运作过程,不受人们的意志而转移。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相互交换。政府的补贴和限价会扭曲市场,只能是权宜之计,不应作为一个长期的政策。

从这个角度分析,政府不能长期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性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进行保护,应当让市场主体按照双方认可的服务价值进行自由交换,促进该类服务市场化程度的提高。


供求规律是指商品的供求关系与价格变动之间相互制约的必然性。价格的涨落会调节供求,使之趋于平衡。供需双方根据价格变动自主决策生产、供应和消费,政府不能替企业决策,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来管控企业,进行强卖强买。

从这个角度分析,政府不应设置门槛、采取资质认定等方式来控制进入招标代理市场的企业数量,并分资质等级来限定企业的从业范围,应当由企业自主决策是否进入或退出,进入后自主选择服务的地区、行业、专业和规模层次。


竞争规律是指商品经济中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互相争取有利的投资场所和销售条件的客观必然性。通过竞争,促使各种商品(包括服务)生产实现优胜劣汰,不仅能够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且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社会技术进步,又能实现市场主体的新陈代谢。


从这个角度分析,政府应当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种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不能对进入招标代理服务市场的企业有差别待遇,如不能对外地企业进行备案管理或要求成立分支机构等形式才能进入本地市场,不能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应当尊重上述三大市场的基本规律,不能采用行政命令或计划的手段来管制市场。

继本届政府取消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后,将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此举将促进提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凭本事吃饭,将成为行业共识。


可是此举侵犯了已获得此项资格的代理机构的既得利益,也砸掉了资格审批部门的饭碗,一定有人以各种理由加以反对。不过,本人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反对一定无效!


文件原文:

素材来源:e招标学苑 

编辑整理:建设通公众号,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https://www.suilengea.com/wn/418/exagmhxamh.html



作者: z_huang1109    时间: 2017-7-31 19:55
希望路越走越宽,目标越来越清晰。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7-31 21:42
招标代理,作用发挥了吗?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7-31 21:47
可是此举侵犯了已获得此项资格的代理机构的既得利益,也砸掉了资格审批部门的饭碗,一定有人以各种理由加以反对。
作者: aaxx    时间: 2017-8-1 08:16
这个没什么征求的了吧,去年底就知道要废掉工程资质了
作者: yujie_10000    时间: 2017-8-1 08:33
好事情!打破既得利益,砸掉某些人的饭碗,为了更广大人民的利益!依我看都不用征求意见了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7-8-1 09:08
有意思,给招标人无限大的权力,也承担无限大的责任,就看招标人敢继续走钢丝不了~~,现在部门、代理机构背了很多锅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7-8-1 09:52
嗯,诱敌深入(给招标人自由选择的权力),看谁在现反腐形势下,还敢任意妄为,当招标人不敢再接受贿赂时,代理机构自然会优胜劣汰。
作者: zhouthh    时间: 2017-8-1 10:36
资质管理是维护秩序的一种事前管理方式,不合理的资质管理会降低效益,增加企业成本,制约市场发展。但是如果一放了之,不要资质,将会导致企业专业素质降低,服务质量粗劣,市场无序的恶性竞争,后果不堪设想。不是任何企业都具有招投标代理的能力,对招投标企业做出硬性要求是必要的。不要迷信市场淘汰,市场淘汰并不都是良性的,它可能是逆向,将优良的企业淘汰。况且市场周期长,其付出的成本惨重。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8-1 11:29
qq245867721 发表于 2017-8-1 09:08
有意思,给招标人无限大的权力,也承担无限大的责任,就看招标人敢继续走钢丝不了~~,现在部门、代理机构背 ...

跟招标人关系不太大啊,该怎么办还怎么办啊。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8-1 11:31
zc_ztb 发表于 2017-8-1 09:52
嗯,诱敌深入(给招标人自由选择的权力),看谁在现反腐形势下,还敢任意妄为,当招标人不敢再接受贿赂时, ...

目前代理也是自由选择,只是有些地区出台限制自由选择代理的办法。
作者: tnt770404    时间: 2017-8-1 11:39
怎么狗咬耗子了?明明是住建部负责的资质,发改委操哪门子心?何况住建部早就放话不要这个资质了,要下放
作者: lalahiyo    时间: 2017-8-1 11:42
tnt770404 发表于 2017-8-1 11:39
怎么狗咬耗子了?明明是住建部负责的资质,发改委操哪门子心?何况住建部早就放话不要这个资质了,要下放

招标投标法是发改牵头起草的,发改不搞谁搞?
作者: superlxt001    时间: 2017-8-1 11:58
要修改招标投标法,不定啥年能落地呢,该干啥干啥吧。。。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7-8-1 14:43
bob1511 发表于 2017-8-1 11:31
目前代理也是自由选择,只是有些地区出台限制自由选择代理的办法。

额,我说的这个“自由选择”的意思是指招标人“有优秀的代理机构不选,非要选那些投机取巧的,公关能力大于业务能力的”,呵
作者: Icey    时间: 2017-8-1 15:33
geime 发表于 2017-7-31 21:42
招标代理,作用发挥了吗?

请教一下,我是一个招标代理小白,目前只接触到政府招标,,就是标文都是模板套用的,(必须用模板,标办要求),怎样才能打破这种进不了们的尴尬局面
作者: 一笑而过2006    时间: 2017-8-1 16:54
今后全国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都联网运行,到全面推开普及使用那天,估计也就是招标代理寿终正寝之日了!!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8-2 09:26
zc_ztb 发表于 2017-8-1 14:43
额,我说的这个“自由选择”的意思是指招标人“有优秀的代理机构不选,非要选那些投机取巧的,公关能力大 ...

是的,优秀或者不优秀首先要有个评价,这个评价可以由协会来做,作为参考,即使招标人选择了那些不优秀的,违法吗?不违法违纪又如何问责呢?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7-8-2 14:35
bob1511 发表于 2017-8-2 09:26
是的,优秀或者不优秀首先要有个评价,这个评价可以由协会来做,作为参考,即使招标人选择了那些不优秀的 ...

不违法也不违纪,但是相应的麻烦会很多,比如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差,组织招标过程中违法违规情形多,等等诸如此类,到时招标进度慢或者被监管部门处理叫停招标活动,招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上,还要改变监管理念,监管部门那种“保姆式监管”早该放手了。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8-3 11:23
zc_ztb 发表于 2017-8-2 14:35
不违法也不违纪,但是相应的麻烦会很多,比如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差,组织招标过程中违法违规情形多,等等 ...

保姆式监管的根本还是在于利益。没有了利益便会早早放手。政府采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作者: wbtsx    时间: 2017-8-4 08:49
还不是利益和权利之争吗?地权人都知道的。有时候我觉得很有意思,1个亿的资金,其中3000万元为中央投资,7000万为地方财政投资。难道花3000万元的钱和6000万的钱还要区别对待,3000万元的比7000万不都是人民币吗,3000万的要中央的投资资质,可笑不可笑啊。还要维护着,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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