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mjsk 发表于 2017-12-19 12:44 好像应该是3+2啊 ,最低5家啊
bidboy 发表于 2017-12-19 14:08 您这是从何处得到的数据啊?
jiayw 发表于 2017-12-20 09:03 刚打听了一个观点是:评选最后一名中标人时,保证有3家,也就是所谓的3+2的由来,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来的? ...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12-20 09:21 政府采购没有这样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少于三家即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候选供应商数量并未如招法条例一 ...
jiayw 发表于 2017-12-20 15:53 好像理解偏了, 我的主要意思是,
mcmjsk 发表于 2017-12-20 16:36 我认为的是起码要中标数量的多2家
psylily 发表于 2017-12-25 16:51 有些定点项目可以评选合格的都入围呢
bob1511 发表于 2017-12-26 10:46 三家即可开标,当然所有符合的都入围,有更多选择不是更好吗?类似项目可以搜到很多
jiayw 发表于 2017-12-26 14:06 招3家资质的厂商,只来了3家厂商,这3家都可以中标?是不是竞争不充分? 有这样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