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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因项目实施没达到招标要求的后果会是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csp8271 时间: 2018-4-12 16:01
标题: 因项目实施没达到招标要求的后果会是什么?
有一个货物类的招标项目,项目中含货物的安装,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履行合同进行安装,但安装结束后,有一些功能没能达到招标要求,项目验收没有通过,现在招标方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拆除已安装的设备,恢复原样,并要重新进行招投标。
另外,当地有一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那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是否有权利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要求取消中标人若干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8-4-12 16:19
建议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先,介绍的情况不够具体,不排除选型等方面的偏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呵呵。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照合同规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去寻求帮助,大不了打官司,供应商一般都会“主动”配合滴
作者: wzl11 时间: 2018-4-12 20:06
政府采购项目不能依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只能按照87号令
作者: jiayw 时间: 2018-4-13 09:13
什么样的安装 货物呢?
是新建的办公大楼,买来的电梯,需要安装或者新建的大楼买来的新风机组等设备安装
还是 已有的正在使用的建筑,需要更换电器,且安装或者其他需要安装的货物?
应该再详细一些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8-4-13 10:42
1、招标人没有权利要求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处罚。应当是将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资料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对违法行为处理提出建议。
2、如果是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条例已有相关处罚规定(采购条例第72条),不应适用招投标法及其他工程招标办法。
作者: crazyfortl 时间: 2018-4-13 12:04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不能由一方之言,能做出认定的应该只有监管部门、仲裁、及法院。
第一应该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不履行合同的话,事实清楚,应有相应的赔偿条款,再就是经过认定,限制二至五年.....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8-4-13 12:56
没达到招标要求怎么中的标?怎么签订的合同?怎么执行的合同?什么功能一定要安装了才发现?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8-4-13 13:54
这个在接收货物时 就应该提出的 不是安装时才提出来的
作者: crazyfortl 时间: 2018-4-17 16:43
bidboy 发表于 2018-4-13 12:56
没达到招标要求怎么中的标?怎么签订的合同?怎么执行的合同?什么功能一定要安装了才发现?
其意思是项目履行或完成后,未达到招标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8-4-17 20:47
本帖最后由 bidboy 于 2018-4-17 20:49 编辑
crazyfortl 发表于 2018-4-17 16:43
其意思是项目履行或完成后,未达到招标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是啊,从招标,评标,签订合同,供货,安装调试,最后才发现,且影响到验收的通过!这是什么样的功能?不应该是有无都无所谓的功能?还是如此隐蔽功能?我还真没法想像。楼主是否能让大家都学习学习!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8-4-18 08:30
bidboy 发表于 2018-4-17 20:47
是啊,从招标,评标,签订合同,供货,安装调试,最后才发现,且影响到验收的通过!这是什么样的功能?不 ...
确实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8-4-20 11:06
建工方面也有货物类的招标,并不仅仅政府采购有。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就依照那种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但不管如何都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内容进行索赔,根据情况严重性看是否属于虚假应标问题,因为他首先要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中的标,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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