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对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潘启军、张烜等6人负面行为的通报》,通报指出,经核实,评标评审专家潘启军、张烜等6人未严格按照评标工作纪律各自独立进行评审。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6位评标专家给予通报,自此通报起1年内,如再次出现评标负面行为,则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并予以解聘,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通报原文如下
关于对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潘启军、张烜等6人负面行为的通报
市直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经核实,在2017年6月8日“丹霞山风景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升级改造项目仪器购置”评标过程中,该项目评标专家陈继良、潘启军、张烜、王炳坤等人未严格照评标工作纪律各自独立进行评审。
经核实,在2017年10月23日“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压流体萃取仪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该项目评标专家潘启军、薛胜利、张烜、吴显科等人未严格按照评标工作纪律各自独立进行评审。
为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有效解决部分评标专家工作态度不够严谨,未能认真履行评标职责等问题,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粤发改公资办(20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潘启军、张烜、陈继良、王炳坤、薛胜利、吴显科等6位评标专家给予通报,自此通报起1年内,如再次出现评标负面行为,则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并予以解聘,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希望被通报的评标专家知错必改、有错必纠,严格遵守评标纪律,杜绝履行评标职责不认真、不到位的现象。希望其他评标专家引以为诫,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政策水平,端正评标态度,增强评标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评标纪律,认真履行评标职责。
特此通报。
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