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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采购中标货物停产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nmdkhbb    时间: 2007-11-26 15:25
标题: 政府采购中标货物停产怎么办?
各位精英!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形式采购IT设备,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供应商即确定投标产品停产,该如何处理?是否优具体法律规定?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26 17:29
如果确实因为制造商的原因无法提供货物,中标供应商可以提出,可选择备选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作者: 划拉    时间: 2007-11-28 11:26
个人觉得应该:
1、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选单位或者重新招标。
作者: jxtlgj    时间: 2007-11-29 00:12
若制造商出具了《授权函》,不知其违约否?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致:(招标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投标邀请编号)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的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作者: ldm1028    时间: 2007-11-30 08:58
真是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晕!
作者: cntcitc    时间: 2007-12-3 23:22
个人理解,一般都会采取二楼所说的方式的!不管采购项目是否需要制造商授权书!
作者: rona    时间: 2007-12-12 22:19
回复3楼,里面已经提到了制造商是作为合作投标者,"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自然需要承担责任.
违约是指合同已经成立的情况下.
一般认为中标结果公布而没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就没有合同关系.
这时候停产实际上需要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即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由于一方没有诚信义务等原因使得合同不能成立需要承担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是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可以按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为中标商
作者: 海益志    时间: 2007-12-13 08:53
同意楼上的回复!
作者: ioudanlan    时间: 2007-12-17 13:16
个人感觉应该和招标人协商用新产品替换
作者: footandfood    时间: 2008-3-4 14:55
个人遇到过两次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与采购商协商更换其他产品替代。
作者: fishfishli    时间: 2008-3-4 15:15
但有些供应商是故意用低价投标然后说供不了货,叫采购人换货,很多投标商都是欺负采购人息事宁人,而且东西比较急.所以协商更换其他产品个人觉得不可取
作者: gxxgle    时间: 2008-4-1 22:47
请制造商出具停产证明。然后签订设备变更协议,用替代产品即可。
作者: carvon    时间: 2008-4-10 08:21
由供应商出具停产的有效说明或证明!
属实的话,要求供应商提供性能不低于原产品的新产品。
失实的话,追究该供应商的责任,没收保证金,甚至取消供货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作者: 天空的蓝    时间: 2008-4-10 17:24
可是替代产品与原投标文件中的型号均不一致,这样也可以吗?
作者: 东海蛙    时间: 2008-4-10 19:47
同意12楼的,应让厂家出具证明并提供该系列的升级换代产品,性能及售价不低于原产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造成后果严重的,给予其他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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