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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同一份招标文件里可以对同类内容做不同要求吗 [打印本页]

作者: 豆腐炒糖    时间: 2019-7-24 16:41
标题: 请教,同一份招标文件里可以对同类内容做不同要求吗
请教一下,同一份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对同一类的内容做不同的要求。比如检测报告,有些产品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原件,有些不要求;有些指定要求省级检测机构;有些指定检测方式为抽样检测。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谢谢。

作者: wzl11    时间: 2019-7-24 18:39
只要检测项目和检测机构是合规的,应该说是合法的。只不过是否合理,这是另一回事。这体现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水平。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9-7-24 21:38
尽量表述一致更合理一些,单就针对您反馈的问题喝有限的信息,并没有明显违法违规嫌疑。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9-7-30 11:59
法规中不可能具体规定提供什么样的检测报告。
但法规规定的原则是有的,请参阅政府采购法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招标文件规定应尽量合理和公平。这也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水平的体现。

以前我们的的底线至少投标人没有质疑和投诉。
现在我觉得还应该增加一条就是能过审计的审查。所以我们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还应该以审计的角度多看看,是否满足法规的原则。
作者: mcmjsk    时间: 2019-7-31 11:27
bidboy 发表于 2019-7-30 11:59
法规中不可能具体规定提供什么样的检测报告。
但法规规定的原则是有的,请参阅政府采购法条例:
  第二 ...

将来审计:1、能审计采购文件的是否合理合规性吗?2、能审计评委打分,方案主观分,评委认为打5分,审计认为只能打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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